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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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1
关键词:磁暴;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方式研究
磁暴属于小概率,高风险事件,爆发的频次不好预测,针对可能的电网磁暴事故而装设的设备很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启动,或者利用率不高,达不到设备运行的额定水平。为保证在发生磁暴时系统有充分的无功备用,且所装设设备在日常运行时又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作用,避免发生电压不稳等现象,预先采取无功优化补偿的手段,降低强磁暴下系统变压器无功损耗是有效方法之一。
1磁暴的产生
太阳活动引起的地磁场剧烈扰动称磁暴,磁暴在东西走向的输电线路地表面产生感应电场,如果输电线路距离远、两端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感应电场在两个接地点之间形成电势差,称其为地面感应电势(Earth-surfacepotential,ESP),ESP在输电线路、两个接地变压器与大地构成的回路产生地磁感应电流(Geomagneticinducedcurrent,简称GIC),GIC的频率为0.0001Hz~0.01Hz,对于电网的工频交流电相当于准直流,流入变压器将出现直流偏磁饱和现象,使变压器励磁电流中产生大量的奇次和偶次谐波分量,导致电网电压、电流波形发生畸变,对电网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保护装置误动可能引发严重的电网大停电事故。
2009年1月,美国国家科学院了《灾害空间天气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警告:超强太阳风暴将于2012年9月吹袭地球,将对未来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影响,其破坏力将远远超过“卡特里娜”飓风,致使电力等高技术系统受到严重干扰,尤其预计极端灾害将造成1万亿至2万亿美元的损失,回复重建至少要4年到10年,并将中国列为警告国家之一,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国内广东,江苏,浙江等地也发生过磁暴侵害电网的大量事件。其中2004年11月至2005年8月期间,广东岭澳核电站变压器测得7次中强磁暴引发的GIC峰值和1min最大值如表1所示。
2无功补偿的优化
在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分析在变压器直流偏磁情况下,SVC保护动作分析和改进算法的研究为主要目的,即通过无功补偿的方式可以有效减少磁暴对电力系统中电力的影响。
直流接地极附近的地表电位分布与当地的土壤结构密切相关。电阻率均匀的土壤很少见,通常土壤都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受重力作用,常常会形成各种岩层的水平分界面,如沉积岩在沉积过程中受重力作用,形成砂砾岩层、细沙层和黏土层;由于地壳构造运动,地壳中往往会形成垂直层结构。因此,不均匀土壤往往可以近似为水平分层和垂直分层的结构,对于土壤结构更复杂的地区,可以采用水平分层和垂直分层相结合的土壤模型。根据电网GIC产生机理,电网GIC的计算可分2个步骤:首先建立分层大地模型;然后计算磁暴发生时的地面感应电场。
结合上述内容,直流输电单极运行时接地极电流引起的地电位和地中电流分布,给出直流接地极电流分布的计算方法和考虑交流网络的变压器直流量的计算模型,并给出磁暴发生时GIC的估算方法。同时利用MagNet或PSCAD仿真软件,以某地区实际变压器为基础,对其进行分析,在不同偏磁情况下,变压器产生的谐波含量和无功损耗
情况。
除此以外,可通过直流偏磁主要采取限流和隔直的方法抑制磁暴所带来的对电力系统的影响,具体的方式有中性点串联电阻、中性点串联电容,线路串联电容,反注电流法和电位补偿法。中性点串联电阻会改变电网结构,对电网的保护装置要重新设置参数,串联的阻值也没有计算的方法,目前尚未发现文献有对其进行定量研究的。线路串联电容造价太高,不适合我过国情。反注电流法是利用监测中性点直流大小和方向,向中性点注入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电流,来抵消直流对变压器的影响。电位补偿法的思路是改变变压器接地点电位,减少ESP,但是缺点是会对周围变压器造成影响。
3总结
本文通过对磁暴的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从电力系统无功补偿的方面进行了抑制其影响的内容。通过分析可知,磁暴对电力系统的影响比较大,通过对无功补偿方式的优化可以有效解决相关的影响,为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2
关键词:机场反恐;机场信息化;队伍规划;机场安全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4)26-0152-03
1机场信息化反恐的重要性
基于近年来恐怖主义在国内有蔓延的趋势,特别是2013年来各地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已经说明过去的恐怖主义活动不仅仅限于区域性活动范围,更是呈现散点爆发、公众聚集区域发生的特点。为强化对付恐怖主义和社会安全的控制,一方面,国家层面已经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专门负责统筹国内外安全战略的建设与发展,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也在积极重视事件的预防工作和应对处理措施等工作的建设和完善。机场的反恐和安全早在2001年的“911”事件发生后就已经成为恐怖组织、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共同关注的对象。
机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已经基本信息化,机场的各项业务活动已经完全不能脱离各级信息系统而运转。为此,保障机场信息资产的安全,提升机场应对内外信息的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仅仅是组建一支兼职的机场信息安全委员会队伍所能完成的工作。考量专职的反恐与安全的信息化团队建设,机场管理者们有必要认真思考这一课题的必要性与如何推进工作的
开展。
民航机场专职的信息化反恐与安全的团队,对外旨在收集各类恐怖信息、信息安全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民航安全问题,并向机场管理层及时报告情报;对内旨在站在机场信息安全检测的角度,充当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蓝军角色,模拟攻击、筛查系统漏洞,并向机场信息资产的建设者和运维管理者提供详尽的安全整改和防范方案。
2队伍建设
目前,国内的客运、货运民用机场共有190多个在运营,2013年,旅客吞吐量75430.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58.5万吨,分别比上一年度上涨了11.0%和4.9%。信息技术的应用及信息化系统的落地推广在这类民航业绩上扬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1队伍建设必要性
2.1.1信息资产的重要性要求专业化队伍来管理。民航信息化系统目前在构建完善的生产运营体系方面起着支撑作用,一方面串接各生产调度单位(航空公司、空管局、机场)的业务运作;另一方面互联互通围绕民航服务的外延企事业的企业活动,如航空餐饮、贵宾服务、机场交通、酒店旅游;再一方面还支撑起了航空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专业化产品服务。因而,机场信息资产可以被列为企业的首要保障目标,且要求由专业化队伍来执行保障工作。
2.1.2国内外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求一支特殊的队伍来收集各类不良情报信息。劫持民航飞机的恐怖活动是人类航空史上主要的犯罪形式。自1948年7月国泰航空公司发生在中国领土的第一起航空恐怖劫机事件以来,我国已经发生了50多起劫机事件。纵观这些民航安全事件,大多数是由于机场安检失察、罪犯数据共享问题、情报信息缺失及延误等信息收集机制机构不完善而导致的。正是由于民航领域内缺少这样一支专业化的情报互联互通队伍,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直接威胁民航安全。
2.1.3信息化环境要求信息建设工作具备对等机制。这类对等机制即:民航机场信息安全既要求有建设者机制,又要求有破坏者机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类机制,机场的信息安全才能真正构建一套稳定强大的信息互联互通的运营管理系统。目前,机场的信息资产有:互联网络系统、电话系统、数据中心、中间业务逻辑处理系统、各级业务系统、外联网关,这类信息资产组成的信息网络完成了机场的业务运营的支撑,但是业务运营的保障,只依赖了商业性质的通用防御体系,如各类防火墙、防病毒软件。机场在邀请外部网络安全企业检测其内部信息安全漏洞时,往往是漏洞百出。因此,机场必须拥有一支内部队伍,能够负责以破坏者身份向信息安全体系工作提供结果集依据。
2.1.4体制建设要求有一支信息安全保障的执行队伍出现。在国安委成立的大环境下,国安委只负责制定安全方针政策,推进安全信息化的策略。而各级政府、武警部队等也只是负责社会通用层面的安全情报预防和处理。企业信息安全和反对的执行还得靠自身的量体裁衣式的工作。这样的一支小分队的出现,既能响应上级政府的政策,又能在知晓自身缺陷的情况下做出某些检测补救,其中,后一种说法在IT界称之为白盒测试。
2.2队伍工作目标
针对机场信息化而构建的反恐与安全保障的团队,其目标有两个,其一,收集国内外的情报信息,预防预报影响机场安全的各级信息;其二,制定模拟攻击的方式方法,以攻击者的角色冲击机场信息的安全防护体系,从而为构建更加稳定可靠的机场信息化体系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3队伍职责规划
根据队伍的工作目标及机场服务特色,信息化反恐与安全方向团队的职责规划如下:
2.3.1对接政府反恐工作部门,做好情报收集与反馈工作。
2.3.2构建与航空公司、空管局、航空信息服务提供商、机场航空服务单位的情报互联互通网络,及时共享情报信息资源。
2.3.3关注社交网络与通信网络,准确收集与分析国内外机场有关的情报资源信息,向上级主管报告所有情报信息。
2.3.4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风暴,评估机场信息安全风险,向主管机构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及弹回计划,包括必要的成本投入。
2.3.5规划机场信息资产的破坏性工作,不定期模拟攻击机场信息网络。
2.3.6针对模拟攻击结果,向机场信息系统建设者出具信息网络检测攻击报告及参考的补救方案。
3核心工作框架
3.1主体工作
从宏观方面讲,涉及到机场反恐与安全的信息包括机场信息资产以及各类情报信息。机场的信息资产大致包括:互联网络系统、电话系统、电视系统、数据中心、中间业务逻辑处理系统、各级业务系统、外联网关、楼宇智控、节能暖通等信息及系统。而情报信息则包括:社交媒体信息、通信软件信息、机密情报暗语、政府企业公文密报等海量不可控的信息。反恐与安全的团队工作,即围绕这些信息来开展。
3.1.1信息资产类。调研机场信息化建设情况,对比机场及其他行业类似信息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行业技术更新情况,定期预测这类信息资产可能出现的信息安全风暴及风险列表情况,出具有价值的风险评估报告,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可供选择的应对措施、弹回计划。其中,应对措施及弹回计划涉及到了人员投入、资金投入、效益产出估算等等可量化的信息。
而针对机场信息资产拥有者及建设者们所做的防范措施,团队的工作之一是不定期地制定一些不符合常规的入侵攻击计划,并执行这些模拟攻击计划,以求获得机场信息资产的抗压抗暴的强度测试数据,为下一步的机场信息技改方案提供有力的依据。
3.1.2情报信息类。这类工作的内容通常杂乱无章但具备一定的特征性。首先,情报信息是需要多部门、多单位互联互通,才可以收集完整、确认准确、监控到位。这就要求机场信息化反恐与安全的团队加强与政府反恐工作部门、企业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可行的沟通渠道和信息编码解码模型。其次,情报信息目前呈现出网络社交化、小众团体化、信息软件化。当下,大多数的与攻击事件,发展源头都有出现在互联网络及社交网络软件中,且限于利用通信软件达到宣传和协作的效果,若无社会力量、主导组织来举报收集这类信息,暴力恐怖事件、信息安全事件则容易
发生。
故机场信息化的反恐与安全团队,需要为这类信息研究出暴露规则及监控措施,尽可能地为打击恐怖主义和信息安全事件提供技术化手段。
3.2队伍建制优势
在集团化管控的机场管理模式下,反恐与安全的团队发展呈现出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双赢的局面。
3.2.1专业化的团队建设,更能解决这类棘手的恐怖主义及信息安全问题的存在。
3.2.2集团化的企业,更有能力投资成立这类型队伍,使之不仅仅服务于核心机场企业,更能服务于体制下的分子企业,使之受益全集团。
3.2.3基于个性化的信息资产而构建的信息化队伍,企业更是能集中优质人才对付熟知的企业病症,能够为自己对症下药,完善机场安全的管理。
3.2.4集团化的机场企业,大多数属于省管及联盟航空公司管理,其配合政府反恐工作、构建反恐与安全网络显得更加容易。
因此,在目前民航机场圈子内,特别是北上广等机场集团企业,快速成立机场信息化的反恐与信息安全专业化队伍,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也是当前社会环境下的必需品。
4结语
机场反恐和机场安全随着社会及社会不良信息的发生而产生,遵循一般IT治理体系的要求,机场信息化工作理应由专人专职做好信息治理类工作。结合当下反恐和信息保障的网络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特征,反恐与安全方向队伍的产生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希望机场管理者们努力抓好这类团队的建制与管理工作,为机场及民航业的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依靠。
参考文献
[1]常腾飞.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趋势及惩治对策:论美、俄反恐策略对中国反恐的启示[J].法学论坛,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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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悦,杨小强,张胜军.信息化条件下反恐维稳训练面临的新要求及对策措施[J].通信工程,2010,
(4).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
【关键词】网民媒介形象中青在线内容分析
截止2010年1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已达4.75亿。互联网成为与现实交叉互补的服务区、生活区和自由讨论区,网民的形象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本文以2006-2010年间中国最权威的综合性青年类网站“中青在线”中对网民的相关报道为研究对象,对网民媒介形象的建构进行分析,考察媒介是怎样塑造网民形象的。
一、文献回顾
(一)中国网民相关研究
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传播学界对网民的研究开展较晚,且多集中在以下两个领域:一是基于网络事件个案,探讨网民发挥的作用:《突发事件中,网民的主流意识正在形成――以拉萨事件为例》(栾轶玫,2008)。二是基于综合的视角,讨论网络媒体下的网民媒介素养:《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抑制人肉搜索的负面影响》(张芹,2010)。
以上关于中国网民的研究都是围绕网民在网络传播事件中的直接形象展开,但针对中国网民在网络媒体新闻报道中所呈现的间接形象即媒介形象研究还相对较少。
(二)媒介形象研究
“形象建构”或“媒介再现”的研究,近十年来受到社会心理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关注,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媒介化社会,媒介形象是认识外部世界的重要桥梁、渠道和参照。媒介形象研究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剖析现实、媒介和认知结果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一概念的直接理论先导是李普曼提出的“拟态环境”假说,并有一大批传播学研究者围绕这个领域展开了丰富多彩的研究。
在形象建构方面,有关弱势群体、中坚阶层的研究相对集中,而有关中国网民媒介形象的专门研究极少,因此希望通过对网络媒体报道的内容分析,研究媒体是如何建构中国网民形象的。
二、研究设计及实施
(一)样本设计
笔者选取2006年1月1日到2011年1月1日这个时间跨度,利用“百度新闻高级搜索工具”对“中青在线”的新闻报道以“网民”、“网友”、“中国网民”这三个关键词进行新闻标题检索,得到分析内容。
此次研究样本量巨大,受时间和精力所限,不可能将所有新闻内容作逐个分析,因此笔者采用“标题检索”的方法以限定搜索范围。对于以超链接形式存在的网络新闻来说,标题往往能够传达新闻中最基本的信息,其对受众在形象建构方面观点的形成至关重要。
中青在线(省略)是权威的集新闻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年类网站。笔者认为,中青在线作为面向广大青年的部级主流网站,网民应是其重要的报道对象,它对中国网民形象的建构及其舆论引导不容小觑。
(二)类目设计
笔者通过对选取样本的梳理,对网民形象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第一,考察媒介所呈现的网民形象是否完整;第二,网络媒体报道的价值倾向是否客观;第三,考察媒体对网民的关注程度以及所塑造的网民形象是否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笔者根据样本特征建立以下几个指标,并通过相关数据统计分析:
A、“网民”在各类报道主题中的出现率及相关情况
B、事件价值评判
C、媒体报道对网民言论的引用情况
三、数据统计及内容分析
通过搜索工具检索,共搜索到中青在线上关于这一群体的报道标题513条。再由搜索工具过滤掉重复标题的新闻,实际得到的不重复标题为480条。笔者对这些过滤后的新闻标题进行二次过滤,排除新闻评论评论、非中国网民的新闻报道,最后得到可用作分析的新闻,共计436条。
(一)报道主题
笔者将2006-2010年间的436个文本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总结出重复度较高的八类报道主题,分别为:
A、网民发展状况主题:依据一年一度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呈现相关数字的新闻报道。
B、维护网民合法权益主题:涉及网民的言论自由、公共信息知情权、隐私权等。
C、网络秩序规范主题:这些报道多用来描述网民的网络行为规范问题,如虚假信息,网络诈骗以及网络语言暴力。
D、国内事务:可细分为政府决策、公共事务、立法司法、社会民生热点、网络事件几个方面。
E、国际事务:多为国际外交及中国国际形象问题的报道。
F、青少年网民成长主题:涉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网瘾网恋等问题的报道。
G、网民中除青少年以外的其他特殊群体:如女性网民。
H、用户体验主题:主要包括网民的游戏娱乐、新产品体验等相关报道。
1、从2006年到2010年五年间,重复率最高的新闻标题当属网民数量报告,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媒体对网民数量递增及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关注。
2、关于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的报道所占比重不小,尤其是在2006-2007年间,关于网民的言论自由,以及公共知情权的报道较多。而关于网民个人隐私的报道则一直贯穿始终,从2006年的网络实名制报道到2009年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的媒体报道,基本上客观反映了人们对公民乃至网民合法权益的重视。
3、关于网络秩序规范的报道中有关网络暴力的报道最多,且多集中在2007-2008年度,期间媒介向大众塑造了一种身处社会底层怨声载道动辄骂粗口的网络暴民形象。从2009年开始,此类报道数量相对减少,关于网络秩序规范的报道主题开始转向网民的理性表达方面。
4、关于国际国内事务的报道是重头戏,占有28%。说明媒体更多关注网民群体参与社会事件及活动的状况。网民在此类新闻报道中多以监督和围观的形象出现,分为网络民意表达(参与政府决策、官民互动)、发出质疑声音、以及促进立法司法公正和身体力行监督社会事务(网民行动介入事件调查)。2008年间,针对势力国外媒体的歪曲事实的报道,有关中国网民在抵制歪曲报道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新闻报道篇数较多,且更新时间较快。
5、总体上说,媒体对网民的关注与该群体参与社会事件的频度成正比。在社会事件频发的2008-2010年,媒体对网民的关注和报道明显增多。这说明媒体更在意网民参与社会事务,或者说,媒体更倾向于让网民群体扮演一种关注社会、关心政治,在意国计民生、政府决策和法制进程的角色。
(二)媒体的报道倾向及中国网民形象的时代变迁
1、媒体对网民群体的形象呈现基本以正面为主。2006年至2010年,正面报道一直明显高于负面报道,且这种差距基本得以保持。
2、直接引用网友观点,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援用网友的态度观点与看法来引导舆论。2006年,涉及重大事件的报道中几乎很少听到网友的声音,2007年略有提升,2008年明显增加,南方雪灾、“3・14”事件、“5・12”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件的报道中都有网民的位置。如2008年的《外媒歪曲拉萨事件中国网民自发反击》报道青年网民饶谨创办的域名为的网站,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让大家看到西方媒体对我们的误解有多深。
(三)媒体报道框架分析
1、网民的媒介总体形象。笔者认为,媒体向受众呈现的网民是一个“两极化”的群体形象,他们时而深明大义,嫉恶如仇,代表了一种最先进最民主的力量,他们的声音汇聚成网络民意,推动了中国的民主和法制进程;但同时他们又身处社会底层,与名利双收的阶层形成鲜明的对比,内心受到压迫,生活压力巨大,是一群只知道宣泄的“愤青”和“暴民”。这种“两极化”的现象最近几年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花大笔墨宣扬网民的素质及网络民意力量的报道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又有对网民素质表示极大担忧的报道。这些报道互相抗衡,所占比重大体相当。即媒体的报道已经将网民的形象刻画殆尽,剩下的只是用一个又一个的同质报道填充。
2、媒体报道对网民概念的“泛化”与“窄化”。笔者发现,媒体报道中经常将网民等同于中国公民,将网民意见等同于民意。网友的言论,有时被扩大化为人民利益的代言。媒体通常引用一些“网民意见”,并将之直接视作中国整体民意表现,由此展开批评或发表感叹。这是在无形中放大了网民的概念。
媒体对网民的窄化则更体现了媒体的利益,在所有的新闻媒体报道中,网民总是支持媒体所在立场的,也就是说,网民经常化身为媒体议程设置所要表达的群体。如媒体若要表达“撤村圈地”事件背后存在严重的政策滥用问题,那么其新闻报道中的表达对圈地事件看法的“网民”是不包括那些支持“撤村圈地”的非受害者网民的。
参考文献
①王芳,《“媒介形象”研究的理论背景、历史脉络和发展趋势》,《国际新闻界》,2010(6)
②理查德・韦斯特:《传播理论导引:分析与应用(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4
【关键词】政务微博;突发事件;舆情应对
【基金项目】本文系团中央课题《沂蒙精神与当代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育研究――以山东省高校为例》(课题编号:2016LX135)和临沂大学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课题《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15LUDJ11)的阶段性成果。
微博在舆论生成与引导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微博出现后,聚焦社会热点话题、公共性事务、灾难危机性事件,追逐热点、焦点,在社会舆论的形成、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传统舆论场的行为相比,微博舆论话题具有很强的草根性,舆论走向的不确定性,表达的情绪化与极端化。”[1]政府官微应当在突发事件中强化舆论引导,传播正态信息,稳定网络舆情。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官方微博在应对突发性事件舆情中仍然存在舆情监测不到位、应对迟缓等问题,从而使得政府公信力降低。因此,探究政务微博在突发性事件中的传播内容及量变化情况,对于研究政府如何及时有效处理网络舆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主要以武汉、邢台暴雨灾害事件的舆情发展态势为分析样本,对政府官方微博在突发性事件中如何应对舆情变化提出相应的策略。
一、两地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舆情走势
(一)武汉暴雨洪灾舆情走势
从舆论反映来看,2016年6月30日湖北省暴雨橙色预警开始,舆论场出现部分信息;7月1日,“湖北武汉市新洲区举水河发生特大洪水致溃口”的消息开始在各大媒体和社交网络上疯传,舆论关注度陡然上升;直至7月2日,“武汉暴雨致一院墙倒塌8人被压身亡”的死亡信息传来后,舆论关注度到达顶峰。担心、不安情绪开始在网络上蔓延。7月2日,主流媒体的深入报道,有力地推进了此次事件在民间舆论场的讨论度。舆论随着时间推移也逐步发生变化,由开始的“灾情热议”逐渐转为“正能量传递”,“武警官兵”成了众人焦点。因此,虽然舆论场关注度不断攀升,却呈现出较为正面的能量。7月3日,暴雨过后,网友开始回归理性思考,部分网友开始对暴雨过程中的少数“质疑”和“造谣”进行批评与反思。
(二)邢台暴雨洪灾舆情走势
从舆论反映来看,邢台洪灾一事所呈现的传播路径为:草根爆料――自媒体自发传播――舆情扩大――主流媒体介入――官方回应、道歉。2016年7月19日晚,20、21日舆论场开始零星出现部分信息。22日,草根爆料,一段“书记下跪”的视频和多组水灾中的遇难者照片在微博刷屏。23日,多家主流媒体积极跟进报道加之官方晚间致歉,舆情达到高峰。24日,随着官方处置结论公布,网民情绪稍有缓解。
二、“武汉”、“邢台”关于暴雨洪灾事件传播内容分析及量变化分析
本研究对官方微博“武汉”、“邢台”中抽样选取的样本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将微博的内容变量分为八个方面(因“邢台”抽样中无汛情情况微博,所以分为七个方面),如图1、图2所示。
官方微博“武汉”、“邢台”的传播内容及信息量变化数据分析如下:
(一)交通道路等服务信息和救援情况量较高
通过图1可以明显看出,在两次事件中,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交通道路等服务信息和救援情况。“武汉”交通道路等服务信息占到39%,“邢台”交通道路等服务信息占到42%。而救援情况中,“武汉”、“邢台”分别为12%和19%。数据说明,在突发性事件中,民众对于涉及到切身利益的信息是有诉求的,并且政府、社会对灾区的救援情况也是民众关切的。
(二)各类信息量在事件发生初期和后期相对较高
从舆论反映来看,武汉暴雨事件在7月2日和7月6日呈现舆论顶峰,而在“武汉”中,各类微博信息在当天也出现高值,与舆论情况相对应。同样,在邢台洪灾事件中,7月20日自媒体疯狂刷屏,而官方微博当天的信息量也达到最高,变化幅度最大。并且在23日,政府召开会致歉后,民间舆论场重回顶峰。官方微博当天也及时公布政府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救援指导的信息。
(三)一线抗灾英雄宣传报道差距较大
“武汉”在7月6日对于一线抗灾英雄救援的信息猛增,占七天最高,感动了不少网友,稳定民众抗灾信心。“邢台”有关一线抗灾英雄救援的信息总量仅为4条,并且在事件后期出现了信息空白现象,这降低了民众抗洪的信心和凝聚力。在后期进行对众多奋斗在一线的平凡英雄的宣传报道,有助于将舆论关注的焦点从“灾难伤害”转移到“人性正能量”上来,唤醒网民对人民子弟兵和基层救灾人员的崇敬之情,给人以希望和温暖。在此激励下,各方民众团结一心共同抗洪,在灾害舆情中形成一股强劲的正能量。
(四)谣言伴随事件出现,辟谣信息相对滞后
在辟谣处理中,“武汉”面对谣言及时应对,在事件发生当天针对出现的“地铁塌方”谣言微博进行辟谣,获得了民众的肯定和信服。而在“邢台”中,七天的数据中辟谣信息仅占2条,远少于“武汉”。“邢台”的辟谣滞后,使整个舆论场中“瞒报说”、“未通知说”、“堵路说”、“下跪说”等多方流传,这些谣言在一定程度上混淆视听,加重网民心理负担,扰乱了公共空间的秩序,让语言失序,行为失常,且影响了社会整体治理洪灾的信心。
(五)信息质量不高,未能全面公开
“武汉”和“邢台”的受灾民众情况信息量较少,阻碍了外界获知发生地的民众具体情况。而“邢台”未有汛情情况的内容,导致当地民众不能及时了解汛情情况,做好防范工作。而在搭建捐助平台、编写救灾技巧等方面,“武汉”和“邢台”都存在空白。在突发事件中,信息内容不足会妨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沟通。
三、官方微博应对突发性事件舆情的策略
根据上述两地舆情的定量分析,不难发现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已经成为热门事件尤其是突发事件的信息聚集地,所以做好网络时代的舆情应对也已成为地方政府必须重视的一项常态性工作。由武汉、邢台两地官微的经验,可以看出,官微舆情应对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事前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
地方政府要掌握本地的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在平时多做工作,做好预防措施。平时要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向群众普及灾害防范措施,灾害发生前积极预警,尽量详细的向群众公布预测结果,提醒注意事项,将气象信息有效传达给公众。灾害发生后要组织好救援力量,及时启动有效的预警机制。应急预案需更加敏锐、更加精细,为公众提供及时的行动指导,快速恢复电力通讯等与救援息息相关的项目,为第一时间发起营救创造条件。
(二)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引导作用
一是澄清新闻事实,做好辟谣工作。学者Rasnow曾指出:谣言是一种公共的信息交流,它反映了个人对于某一社会现象的假说。很多专家与业内人士认为,面对谣言,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提供正当、清楚、全面、权威的信息以覆盖谣言;在探索真相、寻求解决方案方面与社会公众保持密切互动。二是信息全面公开,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地方政府要利用官方微博最新灾情、气象预报、路况信息等民众关切的应急信息。比如“武汉”在舆情集中的七天内,不仅及时更新气象和路况信息,告知群众应急通知,而且对于发生地受灾情况也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三)发挥政务微博“舆论领袖”的作用
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首先要综合判断,及时引导好舆论,做好舆论领袖角色。由于微传播空间中存在许多不实的、不良的信息,意见领袖要把好关。“微博中充斥着海量信息,需要意见领袖充当把关人的角色,对信息进行把关,从中筛选出重要的、重大的信息进行传播,经过意见领袖传播的信息、新闻事件可以借助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和受关注度在大范围内传播。”[2]这就要求官方微博要亲民,获得民众信任与关注,做好意见领袖,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中做到不失真、失时、失效。
总之,网络时代做好突发性事件舆情引导和管理是地方政府的必修课,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地方政府在处理网络舆情时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地方政府不仅要在事前创建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还要在事后占领网络舆论高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作用,全面提升网络时代下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管理水平和引导控制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
注释:
[1][2]杨中举等.微传播研究[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63、85.
参考文献:
[1]凌蓉.湖北暴雨灾害事件舆情分析,九派新闻,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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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剑.突发性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规律与监控[J].企业导报,2016(13).
[5]覃楚涵.社交媒体与新闻网站对突发性事件的信息传播比较―以微博、人民网对“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报道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6(6).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5
研究表明,在每周只饮用一罐或完全没有饮用碳酸饮料的学生当中,23%声称他们身上持有手枪或刀具;15%会对其伙伴暴力相向;35%曾对同龄人使用暴力。
至于那些每周饮用14罐碳酸饮料的青少年,43%自称身怀手枪或刀具;27%曾对伙伴暴力相向;58%以上对同龄人使用暴力。
据新华社电美国研究人员发现,经常饮用碳酸饮料的青少年更容易做出攻击性行为,不过两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尚不清楚。但这一研究结果引起质疑。
多喝更暴力
美国佛蒙特大学莎拉·索尔尼克博士带领研究人员调查了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州立学校1878名14岁至18岁的学生,询问他们过去一周饮用碳酸饮料的数量。结果显示,近三分之一学生一周饮用5罐以上,一些人甚至一天喝两三罐。
研究人员随后询问调查对象在过去一年中是否对同龄人、兄弟姐妹或朋友暴力相向,是否携带枪支或刀具。
结果显示,经常饮用碳酸饮料者,做出攻击性行为的几率高9%至15%,饮用碳酸饮料越多,出现暴力行为几率越高。一周喝一罐或不喝碳酸饮料的学生与一周饮用14罐以上学生相较,曾经持枪或刀具比例分别为23%和43%,对同龄人施以暴力的比例分别为35%和58%,欺凌兄弟姐妹的比例是25%和43%。
或源于营养不良
研究人员在由《伤害预防》杂志网络版发表的报告中写道:“碳酸饮料和暴力行为间存在明显关联。”
报告说:“两者间可能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或许源于碳酸饮料中的糖或咖啡因成分,也有可能是分析未涉及的其他因素导致。”
英国和荷兰研究人员先前发现,经常食用垃圾食品的青少年更容易犯法。让狱中囚犯摄取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后,狱中暴力事件减少47%。研究人员认为,营养不良可能是反社会行为的导火索,这或许因为营养不良致使大脑中影响情绪的化学物质处于低水平,从而导致攻击性行为增加。
反对者称二者不相干
英国利物浦大学临床心理学家彼得·金德曼教授不认同这项调查结果。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1篇6
伦敦奥运会,英国运动员戴利发挥欠佳没获奖牌,被一网友在推特上侮辱“你让你的父亲蒙羞”,并说了一些情绪化的话。而戴利的父亲,刚过世不久。英国多塞特郡警方7月31日证实,这名17岁的网友已被逮捕。在英国,对他人造成任何心理伤害的骚扰恐吓污蔑都会违反《恶意交流法》(MaliciousCommunicationsAct),无论是通过电话还是网络。
无独有偶。美国维吉尼亚州前检察官克里夫·希克斯,2010年被解雇之后在脸谱网上发泄不满,称对前老板厌烦够了要踢他。随即他被捕了,罪名是书面威胁他人,这在维吉尼亚是一项重罪。据调查,超过一半的雇主雇用员工时会参考其社交网络信息。美国肯特州立大学学生威廉最近在推特上发博称要在校园里开枪。学校有专人监控社交网络信息,迅即报警逮捕之。在交了50000美元的保释金后学生得以回家,不过要带GPS脚环,且禁止靠近学校和校长。
互联网给整个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空间,尤其在web2.0时代,每个人都有个麦克风,可以在通过社交网络畅所欲言,但同时也引发网络语言暴力的泛滥。网上的语言冲突比现实中来得更频繁和激烈,并带给人一种完全没有约束的错觉。但事实上,西方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从来不及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谣言、侮辱、诽谤以及威胁等都是受法律追究的。英国1988年制定《恶意交流法》的目的,是为了惩罚那些传播旨在令他人产生困扰或焦虑的信息者,其中包括:(1)不雅或令人厌恶的讯息;(2)带有威胁的信息;(3)带有虚假的资讯。
一些网友错误地以为,现实生活中的侵权言论,自有法律加以追究,但虚拟世界中的言论,则不会造成实质伤害,也不受法律约束。而我们所看到的是,网络的裂变式传播效应决定了网上侵权言论的杀伤力丝毫不比现实生活中来得低,有时甚至会在短时间内成为致命的武器。韩国著名演员崔真实的自杀,就是因网络谣言和语言暴力而起。在社交网络中,自由的言说包括可以评论、质疑甚至批评他人,但并不允许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侮辱他人人格或践踏他人的尊严。“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这句名言,同样也适用于互联网时代。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7
【关键词】疾病监测;甲型H1N1流感
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最基础环节的疾病监测系统,在新世纪第一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如何改进,本文收集了河南省洛阳市2009年各种不同类型的疾病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探讨得失,为今后减少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甲型H1N1病例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传染病网络直报),流感样病例(ILI)监测和流感病原学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流感哨点监测系统,因病缺课数据来源于洛阳市甲型H1N1流感暴发现场调查资料。
1.2分析方法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
2结果
2.1传染病疫情报告2009年洛阳市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200例,其中实验室诊断病例199例,临床诊断病例1例;200例病例包括重症3例,死亡2例。4月26日(17周)开始防控工作,第26周(6月28日)首例病例报告,为一澳大利亚归国的留学生;第35周疫情骤现,为本地学校的暴发疫情;随后,疫情在低水平持续不断。见图1。
2.2流感哨点监测洛阳市流感哨点监测始于2005年,有3家部级哨点医院,分别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和汝阳县人民医院,依照国家流感监测方案每周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及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诊断。
2.2.1流感样病例监测2009年1~26周,3家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人次虽有波动,但每周平均在4000人次左右,ILI的比例维持在4%左右;从27周开始至39周,门急诊就诊人次急剧攀升,最高达近6000人每周,但ILI比例仍维持在较低水平;40周以后,ILI比例急剧攀升,最高达12%,门急诊就诊人次维持在高水平。见图2。
2.2.2流感病原学监测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实验室于2009年5月(22周)以后开始进行流感病原学检测,2009年流感呈现混合流行的态势,前期以季节性H3为主,42周首次检测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随后以H1N1流行为主,兼有B型流感。见图3。
2.3因病缺课监测洛阳市未常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工作。2009年8月27日,新安县三高暴发甲型H1N1疫情[1—3],共报告病例202例,其中确诊病例80例,国家、省、市、县进行了多层次详尽的调查,对疫情的现状及危险因素有了初步的分析,但对传染来源、传播机制等研究还不明确。笔者收集了该校自8月2日开学以来所有的请假条,选择其中因病请假条进行分析,见图4。
自8月2日高三年级开学之后,高三年级即有因病缺课现象,并且在8月10—14日、19—22日有两个高峰,经现场调查,学生缺课原因以发热为主,并且就诊地点在学校周围的小诊所;8月18日高二年级和高一年级开学,其中二年级正常上课,一年级进行户外军训,8月23日,因病缺课开始急剧增加,二年级较一年级为多。通过因病缺课趋势的分析,可以形成如下假设:疫情在开学之初已传入,首先在三年级蔓延,并且至少已流行2个波次;随着一、二年级新生等易感人群引入,疫情急剧上升;疫情的传播与易感人群和接触机会有密切关系,符合集体寄宿学校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的特点。
2.4综合分析与评价传染病报告系统和流感监测系统数据的综合分析,较好地描述了洛阳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进程(见表1)。从防控开始到首例输入性病例传入间隔63d,首发病例与本地病例间隔60d,表明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的流感防控策略取得较好的效果,为甲型HN11流感的防控赢得了时间;本地暴发与社区流行间隔33d,表明暴发的控制效果明显,将疫情局限在最小的范围,降低了流行强度,减缓危害,最终仅有重症3例,死亡2例。ILI监测数据对宏观防控措施的采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因病缺课监测对于局部的暴发调查意义重大。
3讨论
3.1传染病监测系统为疫情控制提供了本底资料自2004年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实施以来,该系统已成为我国传染病控制的基础。从本文的数据看,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如实记录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疫情的趋势、严重程度、控制措施评价提供了依据。但由于甲型H1N1流感为一种新发传染病,在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防控初期严格的诊断标准,导致传染病报告仅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3],后期加入了临床诊断,但仅限于暴发疫情中,病例诊断有赖于实验室检测能力;由于PCR诊断方法的不完善,加之各地实验室检测网络和检测水平的欠缺,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的数据特异性较强而敏感性稍差。在已经确认为流行的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中,常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应该更加灵活,放宽诊断标准,进一步提高敏感性,才能在更广、更高的层面发挥作用。
3.2流感哨点监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流感监测网络在国际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也是我国开展较早的症状监测系统[4]之一,在本次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述分析中看,门急诊就诊人次及ILI比例的变化趋势,较好地描述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发展各个阶段的状况,回答了传染病报告所不能反映的问题。在防控初始,疫情还未传入我国,门急诊就诊人次和ILI在低水平上保持稳定;随着外来输入病例出现,就诊人次急剧上升而ILI继续维持在低水平,显示虽然社会关注度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更加重视,但仍属正常水平;学校暴发大规模出现,门急诊人次及ILI没有明显上升,病原学检测无阳性,表明暴发控制的效果十分明显,疫情由学校蔓延至社区约推迟了1个月,为社区防控赢得了时间;随着哨点监测阳性的出现,标志着疫情进入社区流行阶段,门、急诊就诊人次基本略有上升而ILI急剧上升,显示了社区流行的速度和范围;随着社区流行的推进、11月初洛阳市启动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以及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社区流行逐渐终止,这个过程大约2个月。洛阳市自2005年就开始进行流感监测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有三所哨点医院,有综合性医院,也有专科医院,有城市医疗机构也有农村医疗机构,数量和类型丰富,代表性较强,在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3因病缺课监测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病缺课监测系统也是一种症状监测系统,近年来发展迅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5]和处置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尤其是在学校等集体单位,地位越发重要。潘松等[6]关于学校水痘的研究实例证实,症状监测将在学校传染病预警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还缺乏系统性的症状监测体系,很多单位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缺乏系统管理,主动分析、指导和应用能力欠缺。从本次疫情看,新安三高有较为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有请假条并保留完好,具备症状监测的雏形,但不论是教育部门还是卫生部门,都没有机构或个人对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因此未能发现预警信号,从而导致疫情发生、发展。笔者所得到的数据仅仅是回顾性的调查,从本次疫情得到的经验充分运用在后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效果明显。
3.4进一步强化监测和综合利用在甲型HN1N流感防控工作中,不论是基于传统的传染病监测,还是基于医疗机构的流感样病例监测和基于学校、社区的症状监测,实验室监测都发挥了应用的作用,不论从国际防控级别的变化到国内防控策略的调整,从确定病原体到疫苗研制,从医疗救治到一起暴发的预警都得到了证明。随着监测技术的发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监测系统及信息来源日趋多样化,如舆情监测信息、医疗救治信息、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信息、药店药品销售动态,来自工厂、军队、国境检疫等多部门的信息,需要建立良好的监测机制,按照监测的基本理论进行系统的数据收集、数据挖掘、信息反馈和综合利用,并不断对监测系统进行评估和改进。
3.5评价体系尚不完善从目前的监测系统评价看,对监测系统运行的内部质量控制指标的评价较为成熟,有敏感性、特异性、阳性预测值等统计学指标来评价,但对于监测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来说,评价还较为困难,例如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通过症状监测发现暴发的起数,减少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心理恐慌等,尚需进一步研究。本文所探讨的数据,也仅是通过描述与实际工作的符合度,缺乏具体的数据统计评价。
综上所述,常规、高效运转、敏感的监测系统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做出了巨大贡献,符合实际的监测系统的不断丰富和监测能力的不断提升,必将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传染病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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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
【关键词】网络集群行为内容分析苏家权事件
网络集群行为是指一定数量的、无组织的网络群体围绕特定的现实主题,在一定诱发因素的刺激下产生的,以意见的强化与汇聚为特征的,具有现实影响力的网民聚集①。不同于传统的集群行为,网络集群行为以具有虚拟性、隐蔽性、交互性等特征的网络为平台,以网络虚拟社区(论坛、博客、个人空间等)为集聚和言论空间。参与主体的广泛复杂性、参与形式的虚实交互性、网络事件效应扩散的难以控制性、事件演变的鲜明结构性、事件效应的双重性是网络集群行为的主要特征②。
近年来,网络集群行为逐渐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从研究领域来看,多集中于社会学和心理学方向,如沈晖(2009)从集群行为理论和社会工作视角对网络集群行为的作用机制和暴力倾向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干预设想③;魏娟、杜骏飞(2009)运用斯梅塞尔的价值累加理论,以魔兽世界玩家集群事件为例进行了社会心理分析④。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机制、演变过程、组织特征、应对与调控策略等。在研究方法上,基本上为基于相关理论视角下的质性探讨,缺乏量化研究。
网络空间的自由开放、虚拟隐蔽等特性使其能够较真实准确地反映网民对某一具体事件的认知与情感倾向状况,而内容分析法是对媒体报道的信息内容进行系统、客观和量化描述最为合适的方法之一⑤。基于此,本研究以腾讯新闻评论文本数据为样本,采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博导沈阳教授领衔开发的ROSTCM6内容挖掘软件对网络群体行为进行相关分析。
一、样本选取与处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3年1月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腾讯公司作为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和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其网民数量在中国网民总数中占有较大分量,影响力不言而喻。苏家权事件是发生在2013年3月的城管商贩事件。3月17日下午,广州天河区车陂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的两名城管队员对一位卖菠萝的占道经营小贩进行劝导执法,不料该小贩突然挥刀袭击,其中一名执法队员苏家权被砍7刀,包括头部和面部5刀,可能因此毁容。该事件性质恶劣,在网络上引起了较大反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网络集群行为。搜索标题为“高清:广州城管被小贩连砍七刀可能毁容”的腾讯新闻并进入该事件的论坛发现,截至2013年4月6日,有帖子50344条,306344人参与评论,规模较大。故以苏家权事件为研究对象,选择网民对腾讯新闻网中苏家权事件报道的评论文本作为样本,对该网络集群行为进行内容分析。
本次样本筛选时间为2013年4月6日。由于该事件的腾讯论坛帖子数量较多,共有2518页,不宜将全部评论截取下来,因此事先在WPS2012EXCEL表格中利用RANDBETWEEN函数析出50个从1到2518的随机整数,把这50个整数当作对应的评论页码,截取这些页码内的评论389条存入纯文本。然后对样本文本进行整理,如剔除重复、广告等无效评论,将“摊贩”“小商小贩”“小摊小贩”等词全部在文本中替换为“商贩”。经处理后剩余343条评论,作为最终样本。
二、高频特征词分析
对文本先后进行分词和中文词频分析,经过简单筛选,得到有意义的40个高频特征词及其频数(见表1)。
首先,对这些高频特征词进行词性分析,其中包括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三类。名词主要涉及城管、商贩、群众、国家、市长、孩子等各方主体,其数量最多,有22个,占总数的55.0%,网民由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进而扩展到国家、孩子等主体的命运,反映了网民网络集群行为高度针对性及相对扩展性。动词有11个,占27.5%,主要涉及事件双方矛盾解决的策略性建议(如理解、换位思考、相信等)、矛盾双方的互动(如欺负、摆摊、占道、经营、没收等)。形容词相对较少,只有7个,占17.5%%,主要表现了网民对矛盾双方的情感性评价,带有较强的情绪色彩(如同情、暴力、冷漠、活该等)。
其次,从频次最高的10个特征词来看,“城管”和“商贩”分列一二,城管和商贩是该事件的核心群体,自然成为本次网络集群行为的焦点,而“城管”的频次几乎是“商贩”的两倍,显著高于“商贩”,表明就该事件而言,网民多从城管的角度思考及评论。排名第6的“群众”和第8的“人民”则为包括众多网民在内的非当事群体,反映了网络集群行为中群众的高参与性。排名第3的是“执法”,城管是执法者,商贩是执法相对人,“执法”一词将矛盾双方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表明执法是双方矛盾的最核心问题。“理解”排在第4,这既是网民对解决矛盾的建议,也是大家的美好愿望。“同情”一词排名第5,代表该网络集群行为中网民的情感宣泄。排名第7的是“问题”,体现了网络集群行为中网民对事件的积极思索与高度关注。“暴力”排在第9位,暴力不仅包括暴力执法,也包括暴力抗法,与之相对的是排名第10的“文明”,表明网民多数希望城管文明执法,商贩文明守法,而不是暴力性对抗。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9
关键词:网络传播;舆论暴力;成因;对策
现如今,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以一种迅猛的趋势发展,网络已然从过去的一种纯粹性的技术发展为现在的新兴媒体,成为人们交流的第二种途径。以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为基础,网络应用的广泛性决定了中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相较于以往的街谈巷议与报刊的表达与评论,网络的便捷性和公开性决定其成为反映社会风气和民众心理的最重要载体,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福祸相依,网络舆论的不断发展在给社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如今越来越多的公民聚集在网站论坛、微博等舆论平台,密切关注社会时事,并发表个人看法,但由于观点的不正确表达,评论往往演变成恶言恶语,逐步引发成网络舆论暴力事件。
一、网络舆论暴力的定义及“暴力”的特征
网络舆论暴力是指一些网民在非理性情绪的控制下严重损害热点事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其物质或精神上带来伤害并严重损害网络环境的行为。网络热点事件一旦出现,”蝴蝶效应”会迅速显现,引发无数网民的转发或评论。其中不乏有那些利用此次事件满足私欲,发表过激言论之人,或是被不理智的感情冲昏了头脑之人,他们会罔顾事实,捏造出一些缺少相应事实基础的言论,这些言论一经传播,会被任意曲解,从而引发舆论风暴。
网络舆论暴力由网络舆论和舆论暴力组成,“暴力”一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以武力解决问题的行为,其大致分为三种,一是部分网民对热点事件发表一些具有煽动性和攻击性的言论,误导事件调查走向,严重阻碍事件的进一步解决;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语言暴力,即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谩骂侮辱、围攻诽谤,暴露私人信息等恶劣行为,从而导致网络舆论往往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触犯道德底线,以一种暴力的形式出现,并严重损害当事人的精神;三是现实中的暴力,即一些网民以正义者自居,对事件当事人的家人朋友进行骚扰、围堵,行径十分恶劣,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
二、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因分析
网络舆论发展伴随着人肉搜索、网络水军、网络推手、谣言等名词的出现,已如洪水猛兽,让很多人谈起舆论则如避蛇蝎。例如早年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南京虐童案或是近期的乔任梁抑郁自杀、临沂女大学生坠楼身亡等事件,都在网上造成极差的反响。下面我将从主客观方面来分析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因,分析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从主观上进行分析
1.网民言论自由不受约束
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一项基本公民权利,相比于传统的言论表达方式,网络言论极大的拓宽了人们的言论表达空间,人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但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让网民摆脱了现实社应遵循的约束力,他们的言论逐渐变得肆无忌惮。以去年最令人惋惜的乔任梁自杀事件为例,因几句不当之词,其微博下骂声一片,乔任梁不堪忍受,终患抑郁症而自杀,在其好友和圈内人士纷纷哀悼的声音中,几位好友因没有发出悼念声明被网友冠上了“道德绑架”的帽子,遭受了网络舆论暴力。无独有偶,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如今网络的混乱无序、网民的素养低下、情绪易变等特征,其部分原因在于网民对其言论的零责任。
2.网民情绪的过分宣泄,网络参与素养不高
现实社会主流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审判是当今人们判断是非的标杆,事件发生时,网友热衷于对事件的道德方面进行审判,但受到认知能力局限和个人主观意愿波动的影响,他们以道义为名,在没有事实根据的基础上对事件恶意评判,这些偏激的评论会迅速流传并占据上风,一旦谣言四起,其他网民受到过激言论的感染,也会为发泄情绪而发表更具攻击性的言论,诸如“某某某去死”、“人肉他”“滚出……”等恶意话语让当事人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使得正常的舆论变成非正常的网络舆论暴力,也深刻反映出网民网络素养的低下。
例如成都女司机被打案件,从开始的女子被暴打到男子蒙冤,整个事件的反转令人们措手不及,网民在调转矛头的同时,为何不反思自己是否是令男子蒙冤的推动者,反思自己言语对于女子的伤害是否难以挽回,事实上,当事件发生时,我们应当做的是在了解事实后进行理性的分析而非群体性的言语“施暴”,言语的暴力不仅不益于整个事件的发展,还会污染整个网络环境。事件成就的不仅是这一男一女间的闹剧,更是全网民的闹剧。
3.利益的推波助澜──以网络推手为例
网络推手受雇于为满足自生利益的公关公司或个人,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信息,或为错误言论造势,或为吸引大众眼球,让网民不知不觉中充当了帮凶,严重误导网民的价值观,愚弄利用广大网民的同情心和正义感。
(二)从客观方面进行分析
1.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形成提供基础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传播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也为网络舆论暴力的发生带来更大的可能。宽带技术的发展让实用信息的获取变得便利化,言论的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微博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迅速普及,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在微博中,每个人既可以自主信息,转发并评论他人的信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互动性在短时间内能产生巨大的话题讨论圈。热点事件发生后,通过无限的“转发”、“评论”和“点赞”引发爆炸式的效应,将事件推向高潮。
2.社会矛盾日渐突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级更加多样化,贫富差距拉大,各阶级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网络舆论主体的广泛性特征决定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社会热点事件的讨论中来,其中中下层阶级为主体,他们因较大的利益需求,用粗暴偏激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态度及诉求,在舆论中心形成某种主流意见,使事件的原本发展方向产生了偏差。
3.传统媒体及相关事件处理部门的失职
网络媒体虽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但传统媒体仍在信息传播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热点事件逐渐偏离应有轨道时,传统媒体本应依据事实发表声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减少舆论对事件当事人的伤害。然而在现实中,传统媒体或采取中立的态度,或罔顾事实转发相关信息,并未起到舆论“领头人”的作用。同时相关事件处理部门例如公安局、法庭等,因未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从侧面进一步助长了网络舆论暴力的事态。
以“手术室自拍”风波引争鸣事件为例,广播电视台在未对当事医院和医生进行采访核实的情况下,只根据网友爆料对此事进行报道,导致该事件迅速成为微博热门话题以及各大新闻网站的头条。众多网友对当事医生手术室自拍的行为进行了狂轰滥炸,其中不乏人身攻击。事实最终浮出水面,但对当事人的害已无法弥补。从这起由媒体推波助澜酿成的舆论风波的反思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传统媒体失职所带来的后果。
4.网络舆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普及
近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数十部有关网络传播的法律性文件,这些文件虽对网络媒体的运行及传播条件等设立了限制,但在就“网民对国家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法规了解程度”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有57.22%的人并不了解我国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政策法规,调查对象中近有一半以上的人对国家网络舆论监管法律法规几乎陌生,以小见大,可见当自身遭受舆论暴力事件时,人们并不了解应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只能默默承受,引发网友更猛烈的攻击。
三、网络舆论监督对策研究
网络舆论与舆论暴力只有一步之遥,稍有不慎,一石激起千层浪,就会引发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因此如何找到一个制衡点,让网络舆论发挥积极影响而减少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正确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成因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一)正确引导社会心理
综合主观方面的成因分析,网民表现的冲动、偏执和易变等心理现象,是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舆情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人们渴望公平、民主、良好风气等社会心理,因此社会管理者要重视并正确对待网民的意见,积极妥善地处理好网络舆论热点事件,同时政府可利用网络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深入了解社会民众意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缓和社会不良情绪,促进公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威望,就能在事件发生时减少有害言论的传播,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二)实行网络实名制,限制网络言论自由
习惯在虚拟网络生活的人们,言论也变得没有约束,在就“是否应限制网络舆论自由”问题的调查研究发现,有76.39%的人认为应当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其中有52.78%的人认为应当适当地限制,由此看出管理者实施网络实名制已是民心所向,将沉迷于网络虚假信息的网民拉出虚拟网络,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发表更有责任意义的言论,避免恶意中伤他人的言论,那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将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三)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提高网民的法律道德意识
网民作为网络舆论的主体,是网络舆论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正确积极的道德观和良好的素养有利于更好地参与网络。因此,为减少网络舆论事件的发生,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民道德素养的教育,教导网民文明上网,提高网民识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辨识力,同时管理者对恶意宣传不当言论的网民进行惩罚,发挥警醒的作用。
(四)完善相关法律并普及民众
在当代法治社会,法治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我国虽颁布了有关网络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大部分民众对于颁布的法律并不了解,不会合理运用,因此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普及法律,加大网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网民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网民知法用法,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让网民对各种事件规范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显得尤为必要。
四、结语
纵观现如今发生的各例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当事人含冤而被迫道歉的声音仍在我们耳边挥之不去,每个人都是网络舆论的主体,我们任何带有情绪化的言语都可能给无辜的人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推己及人,如果我们是热点事件当事人,也许就能体会受害人所承受的巨大压力。因此加强网民素养教育,理性对待事件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督,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立法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文献】
[1]黄永林.网络舆论监测与安全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2]周蔚华,波.网络舆情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王腾晓.网络舆论暴力现象及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9).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1篇10
【关键词】网络媒介审判集体无意识从众心理议程设置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09年6月,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3.3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5.5%;宽带网民数达3.2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已有1.55亿。①网络几乎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从对政府决策,对社会影响来说,网民的力量和呼声已不容忽视。
“网友的力量”很容易形成互联网环境中的“媒介审判”,与现实世界产生了种种联系,影响着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的走向。09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发了《网络“灌水雇佣军”操纵舆论5万元可左右判决》,披露了网络公关公司为了谋取利益,不惜利用互联网炮制各种谣言,捏造事实诋毁对手,让互联网被泛滥的谣言、谎言所充斥,将不知情的网民控制在为自己左右的舆论之中,这些组织被专家称之为“网络黑社会”。他们造成的铺天盖地的网络舆论压力对网民的“媒介审判”造成了巨大影响。
网络媒介对于各种不正之风的讨论、质疑和批评,都是正常的,它们对于社会信息公开、普通民众“虚拟参政议政”、推进民主进程都大有裨益。然而,如果掺杂了过多的商业利益,让感性代替了理性,辱骂代替了探讨,那么网络就有从公共领域堕落为“非理性舆论场”的危险。在思考这些问题时,我们不禁要问:网民有时候为什么会对“审判”产生负面影响?
一、何谓“网络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这一概念的界定,学者有普遍的共同认识。比如,陈绚认为:“媒介审判”或称“新闻审判”,原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②吴献举认为:“媒体审判”一语出自美国,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③
“媒介审判”的重要表征是“语言暴力”,如某媒介说犯罪嫌疑人“灭绝人性”、“罪不容诛”,要“严惩不贷”;报道有关群众团体“建议对歹徒从重从快严惩”;报道众多群众表示“对于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惩、严惩再严惩”;在报道检察机关将以故意伤害罪名的同时,强调故意伤害罪最高是死刑,等等类似语句在媒介上频频出现。
笔者认为,互联网环境中的“媒介审判”,是网民、网站编辑或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网络媒介,对某些社会性热点新闻进行分析调查和评论,从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及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可能造成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
正如许多学者认为“媒介审判”是个伪命题一样,“网络媒介审判”也上升不到审判的高度。在所谓的“网络媒介审判”中,网民通过互联网,尤其是通过互联网上常用的工具――搜索引擎进行调查,加上人海战术,充其量是一种在线的舆论方式,而非在线纠纷或者是在线的冲突解决方式。从法理上说,“网络审判”当然属于“判了白判”,但构成的“舆论压力”的确实实在在地存在。
二、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使网民无需承担“网络媒介审判”的责任
网络环境是造成“网络媒介审判”的重要因素。匿名性是网络媒体有别于其它媒体的重要特征之一,网民在线上会变得更加轻松自在,受到更少的限制,并更加开放地表达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更容易放纵和过激。
针对这种网络行为的特点,研究者把这种现象称为“互联网的去抑制性效应”。这种“去抑制性效应”能以两种相反的方式发生:“第一种是纷争,表现为攻击与谩骂。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时,人们可以为一个小小的不同意见而立刻恶语相向,不惜偏离所讨论的问题而用各种言语攻击对方。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循规蹈矩的老实人,进入网络后也可能会变得粗暴和富于攻击性。第二种是过度自我暴露,人们在网络上的表达更直接和较少禁忌,更容易表露出个人内心的情感,暴露自己的弱点和隐私。”④
去抑制性效应的第一方面在网络环境中表现为:网民也许会对现实社会中的阴暗、暴力事件心有愤懑,但是由于害怕遭到压制、报复,所以自己调适不满的情绪,很少会在公众空间将之表露。而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使网民没有了这些顾虑,可以坦然地表露自己的观点、意见,匿名性也使网民觉得更为安全,他们通过谩骂、侮辱等方式发泄心中的郁闷,并以此减压,进而有可能对一些热点事件进行“审判”。
第二种去抑制性效应在网络环境中表现为:网民的自我表露心态,即将自己的真实、重要、隐私的信息向他人显示的过程,摘下面具。向他人透露自我信息往往需要极大的勇气,但网民有时仍需这种宣泄,获得心灵上的慰藉。
三、网民的集体无意识与“网络媒介审判”
“集体无意识”是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提出的分析心理学用语,指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体心理现象无处不在,并一直默默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行为。
回到“网络媒介审判”,首先无论者披露的事件真实与否,至少它触动了国内大众的神经,引起公愤,否则不会有大规模的人自发参与。大多数网民都秉持一颗善良的心,出于正义感而对当事者进行“审判”。
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谢新洲教授认为,“网民的反应是有正义感的人所应该表达出来的态度,证明了‘社会道德与良知的底线仍在’”。尽管大多数网民的出发点是为了弘扬正义、惩奸罚恶,但其表达方式和采取的行动是否理性值得探讨。而且“网络媒介审判”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将变成实现非法利益的工具。某些商业网站为积聚人气、增加浏览量,故意炒作网络事件,煽动网民投入;网络公关公司雇佣大量“水军”以用户名义,带动网民对对手进行“群哄”,从而形成“合成谬误”,给对手进行“网络审判”,进而进行商业炒作。
四、从众心理与网民理性缺失导致“网络媒介审判”的不公正
社会心理学认为,从众行为是由于在群体一致性的压力下,个体寻求的一种试图解除自身与群体之间的冲突、增强安全感的手段。通常在人多集会的场合,个人受到周围气氛感染会做出许多和平时本人性格完全不同的事情。人们在这种气氛感染下做出了许多疯狂的举动不但没有内疚感,反而有一种融入集体的陶醉与得到承认的。就好像很多英国足球流氓,现实社会中都是温和的绅士,到了球场受气氛感染可以大打出手。
虽然网络传播具有匿名性的特点,可以打消受众害怕表达不同意见而被群体孤立的疑虑。但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人总是力图从环境中寻求支持,避免陷入孤立状态,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或优势意见时,他们更倾向于积极大胆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反之,则迫于群体压力少发表甚至不发表观点,最终形成一个以占上风观点为主的舆论场。因此,从众心理在网络传播中还是普遍存在的,这也使得网民有了“法不责众”的心态,所发言辞更加肆无忌惮。
在“网络媒介审判”中,我们通常看到的是一小群中坚分子发表檄文,用义愤填膺的口号来煽动普通网民。受信息来源不对称的限制,网民在煽动下,较少有人质疑、考究事件的真实性进而辨别真假,而是不假思索地投入到“审判”中。即使少数网民确实以一种相当理性的态度参与网络舆论的形成,但是他们的理性却被整体的非理性所淹没。不可否认,大多数网民的出发点也许是为了弘扬正义、惩罚奸恶,但在这旗号下,网民们或许并未意识到,自己正在滥用所谓的“正义与善良”进行一场盲目的群体行动。
流传在网络上的事件,大多是部分网民的一面之词,即使他们没有虚张声势、伪造情节,但也抹杀不掉他们处在自己立场上的主观成分,如果我们偏听偏信一面之词,会使我们无法客观地看待问题。这就折射出多数网民非理性的“网络媒介审判”的缺点――不公正。许多网民一开始就有某种偏向,通过交流使得倾向性得到加强、最终可能形成极端的观点和行为,从而导致对谴责对象的不公平。更为甚者,从众心理使大多数网民在网络舆论中盲目跟风,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人云亦云,形成庞大的舆论合力,造成对当事人更为恶劣的影响。
五、BBS议程设置致使“网络媒介审判”愈演愈烈
在议程设置理论中,议程就是对当前问题进行报道的选择,对选中的事情进行不同程度的公开报道。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媒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物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某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对议论的先后顺序。在传统媒介环境下,由于媒介组织受控于政治权力、经济资本、社会文化规范、社会价值等外在力量,媒介组织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报道方针对传播信息进行议程设置;另一方面,由于传播媒介受到技术、版面和时段的限制,其信息容量总是有一定限度的。而在网络环境中,几乎没有这些方面的约束。基本上大多受“审判”的事件都发端于BBS讨论区。网民在此互相就事件交换观点意见,为了宣传站点、增加点击率,它们在议程设置时,越隐私、越敏感的议题越被置于醒目的位置,这些个人议题因为关注度增加转变成公众议题。
BBS把关人在议程设置时炒作热点议题,首要的手段是“立”,即讨论主题的设立,对“网络媒介审判”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BBS中议程设置的另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对主题论坛的严格控制与管理。这其中包括对主题论坛的暂时性封锁、永久删除,以及对发表不恰当、反动言论的用户ID的封杀和对其帖子的删除。事实上它是从“破”的角度进行议程的设置,类似于传播学中的“把关”。
综上所述,网民在“网络媒介审判”中起的负面作用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我们在对这种现象给予关注的时候,更应对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作进一步探寻,还要在尊重网络平台自由平等精神的前提下,探索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①《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7月16日
②陈绚:《新闻道德与法规――对媒介行为规范的思考》,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249页
③吴献举,《“媒体审判”是“媒体舆论监督权”的滥用》,《新闻记者》,2002年第9期
④丁道群、伍艳,《国外有关互联网去抑制行为的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11
[关键词]美国;校园暴力;现状;原因
学校是学生的主要生活场所之一,学生在学校的时间,甚至会超过在家的时间。学校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活动与交流的场所,因此保障校园安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关键一环。然而,近几年世界各国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涌现,暴力事件发生率越来越高,暴力形式越来越恶劣,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威胁。最早校园暴力研究起源于美国,且美国的情况也相对严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将从美国校园暴力的现状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这两个方面,对美国校园暴力现象进行初步探究。
一、校园暴力的现状及特点
(一)校园暴力的定义
校园暴力又称为学校暴力。基于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看问题的角度,也有研究对校园暴力的定义和划定范围略有不同。但综合来看,校园暴力就是发生在校园中、校园附近或上学、放学路上的,加害人蓄意对学校教师或学生的人身、财产进行伤害或威胁的行为。
(二)校园暴力的类型
美国校园暴力表现出类别的多样性,通过对已有案例的整理,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几类。
1.欺侮
欺侮(Bullying)是指强势个体对弱势个体持续施行的故意的攻击,欺侮者和受欺侮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力量的不均衡。欺侮行为并不是偶发的,而是长期持续地一直存在[1],包括直接身体欺侮、言语欺辱或社会拒斥。男孩主要是以身体欺侮居多,女孩则是以言语或社会拒斥居多。
欺侮不仅仅是校园暴力的一种类型,而且可能是更严重校园暴力的前奏。2003年4月,美国国家儿童健康和人权发展学会(theNationalInstituteofChildHealthandHumanDevelopment)的研究指出,欺负或受欺负的儿童携带枪支进入校园、打架斗殴和受到伤害比没有此类经历的儿童比率要高得多。[2]美国国家威胁评估中心(theNationalThreatAssessmentCenter,简称NTA)对2000年37例校园枪击案件的调查显示,2/3以上案例中的青少年说自己对同学和老师开枪是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同学的欺侮。[3]
2.枪击
枪击是校园暴力中最为严重的暴力行为,虽然发生的次数不多,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严重危害。根据不完全统计,美国校园死亡枪击案上世纪90年生了9起;2000年以来就已经有9起,其中仅2006年就发生了3起。更严重的是一连串的恶性连锁反应:在哥伦拜恩中学校园枪击事件发生后的两年内,一名被杀死的学生的母亲因为不能忍受丧女之痛自杀;一名目睹屠杀的学生也因受不了刺激而自杀。
校园枪击案的特征较为明显。相比于其他几类校园暴力的随机性,校园枪击均做好了充分准备,包覆性更大,且一般有明确的报复目标,在相对严密的计划下实施起来也就有高效性。
3.性骚扰
校园性骚扰是一种后果很严重、处理起来很复杂的校园暴力行为,它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方面的伤害,而且对整个校园产生消极的影响。1993年,美国高校妇女联合会(AmericanAssociationofUniversityWomen,简称AAUW)的研究结果表明:80%以上的男生和70%以上的女生曾遭遇过性骚扰,并且有1/4以上的学生“经常”经历性骚扰。[4]性骚扰包括非身体的性语言、性玩笑、性手势,针对身体的触摸、推操、搂抱等等。女生被骚扰的情况比男生严重得多。
4.网络暴力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暴力也浮出水面。网络暴力行为是指“通过交互式的数字技术或移动电话,偷取或篡改受害者的信息,散布谣言,以受害者的名义发表言论等,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物质损失或精神伤害的行为,可称之为通过网络的暴力行为。”[5]由于网络暴力的加害者不用直接面对受害者,也看不到受害者的反应,可能会刺激加害者更肆无忌惮地进行暴力行为,造成的伤害也可能更严重。
(三)校园暴力走向
根据美国学校安全中心2005年关于学校暴力死亡人数的年度统计报告,“从1992年到2005年,12~18岁的学生受到暴力侵害的比例从1992年的4.8%下降到2005年的2.8%;1993年到2005年,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的学生百分比从42%下降到33%;同一时期内,9一12年级的学生在校内持枪、持刀和棍棒的比例从12%下降到6%。”[6]从以上数据来看,美国校园暴力问题有一定的缓解,校园安全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但从近期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作案比率的下降并不代表问题的减少,美国校园暴力问题表现出了以下几个走向。
1.校园分布不平衡
2000年美国学校犯罪与安全研究(SSOCS)发现,1999年-2000年,大多数学校只发生过一起暴力事件,而一小部分学校集中着大量的暴力事件。其中7%的学校(5,400所)犯有50%(735,000起)的暴力事件,18%的学校(14,500所)犯有75%(1,090,000起)的暴力。在城乡分配上,暴力事件集中在城市学校,而城市郊区学校较少。
2.加害者与受害者年龄越来越小
1994年美国司法公布了一个报告,在1988―1992年间,针对12~17岁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上升了近24%[7]早期儿童性情变得更加狂暴,他们在还未进入青少年时就实施了更多的暴力犯罪。校园暴力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3.情节更加严重,涉枪案增多,单次死亡人数增加
90年代校园枪杀案只占所有青少年枪杀案的1%,但是涉及多位受害者的校园枪杀案由平均每年一件增加到每年5件,单次事件的死亡人数不断增加。而到2008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公布的发病率与死亡率周报中表示,与学校校园有关的凶杀案件共有109起,造成学生死亡的人数为116人,其中以枪杀死亡的比例最高,达到65%。因此,虽然犯罪率有明显降低,但造成的伤亡并没有显著下降。
二、校园暴力的原因
校园暴力的原因十分复杂,校园暴力是整个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产生不单是学校系统内部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交织作用而导致的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学生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及社会因素使得美国校园暴力现状十分堪忧。
(一)学生个人因素
1.个性心理
青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受到激素等影响,这个时期,青少年很容易情绪波动,并产生叛逆心理。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2001年初公布的一项报告说,美国10%的儿童存在精神健康问题,每10名儿童和青春期少年中就有一人患有精神疾病,其严重程度足以构成伤害,而能够接受所需治疗的人数估计不超过五分之一。
虽然相关研究还没有明确的结论,但通常男生比女生更容易产生身体上的攻击行为,而且由于家庭环境对性格的影响,来自下层阶级的孩子比来自中产阶级的孩子更容易产生暴力行为。[8]
2.成瘾问题
美国青少年吸烟、酗酒和吸毒的发生率近些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2008年底由密歇根大学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11%的八年级学生、24%的十年级学生、32%的十二年级学生在过去一年中吸过大麻。吸食过的青少年不仅会出现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往往也会出现严重人格障碍,为了能长期吸食,他们可能去偷盗、抢劫,做各种违法犯罪的暴行,由此形成的错误道德认识及暴力观念极易诱发校园暴力。
(二)家庭因素
1.家庭结构的变化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离婚率激增,能将婚姻维持在十年以上的夫妇由20世纪50年代的90%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的50%。[9]而且同居、未婚生育和同性恋人数剧增。美国统计局的2005年“美国社会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当前的美国社会中,有50.2%的家庭为非传统家庭,其中近50%为单亲家庭。
非传统家庭出身的子女得到的父母关爱相比于双亲家庭要少得多,使子女易产生人际关系紧张,孤独,自卑,厌世甚至等情绪。美国健康和公共服务部《1992年美国儿童的健康》的研究表明,家庭破裂和缺乏父母的监督和关爱是导致青少年行为包括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2.家庭暴力
家庭内部存在暴力倾向,父母染有恶习,动辄拳脚相加,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子女会因此对暴力行为有错误的认识,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手段,耳濡目染便易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Flalmery和Wiiliams的研究表明,受过虐待或忽视的儿童在成人期以前要比没有受过虐待或忽视的儿童超出38%的可能性因为暴力犯罪行为而被捕。
美国的家庭暴力一直是婚姻、家庭社会的顽症,而且其严重程度也在逐年加深,这边对校园暴力起了火上浇油的影响。
3.家庭教育
父母的教育方式,尤其是承担主要教育任务一方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个性养成具有重要影响。相关研究发现,校园暴力实施者的父母所采取的教育方式有一定规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过度严厉型,体罚或其它激烈行为会加重孩子的攻击性,形成“暴力引发暴力”。二是溺爱型,家长对孩子过度溺爱无限宽容,孩子的不良行为无法得到纠正。三是忽视型,孩子缺少父母的关心,越来越有反叛性和攻击性。
(三)学校因素
1.自由教育观念
美国中小学教育是典型的自由教育,这种教育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充分表现自我,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创造性。但自由教育的弊端之一就是不好把握程度,一旦过了头,自由教育就会变成“放任自由的教育”。学生的纪律问题、生活情绪问题是归学校的专职辅导教师负责,但辅导老师精力有限,不能及时地发现和处理学生出现的行为问题。久而久之,不守规矩的学生就会形成一种不良行为的习惯,那么,出现各种违法乱纪的事情,也就很自然了。[10]
2.道德教育不足
由于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学校又忽视对青少年的心理和伦理道德教育,青少年的伦理道德价值淡薄,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使校园暴力的强度、残忍性和随意性不断加剧。例如,一项对城市高中学生的调查显示,20%的学生认为将偷他们东西的人枪杀没有错。[11]
导致美国中小学道德教育缺失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负责学生德育工作的是专职的辅导员无法顾及每个学生。第二,美国公立学校的道德教育课的内容很容易成为各个政党相互争夺的地方,许多中小学校基本不开设道德教育课,即使开设也是形同虚设。
3.学校缺乏处理暴力的资源和技能
学校针对校园暴力的防范措施是制止和减少校园暴力的重要条件,然而大多学校本没有有效防止暴力行为的项目和计划。1992和1997年在俄亥俄州做的对1251名学校管理者、教师和评议员的调查发现,50%中学教师和57%的小学教师不知道其学校是否有应急计划,24%的中学教师和27%的小学教师不愿为预防项目工作甚至参加培训。[12]学校防范及干预的不足使一些本可以避免的校园暴力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
(四)社会因素
1.暴力文化泛滥
美国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指出,化解当前校园暴力危机最有力的因素应是新闻娱乐业而不是更严厉的枪支管理法。一个美国青少年18岁之前在各种传媒上能看到4万起谋杀案和20万起其他暴力行为。美国全国反电视暴力联盟(NationalAnti-TVViolenceUnion)曾对美国电视节目中的暴力内容做过调查,结果显示:“美国全国无线、有线电视节目中,有37%含有暴力;家庭影院有线台的节目中,86%含有暴力;美国电视网台的节目中有85%含有暴力。”[13]铺天盖地的媒体暴力内容,很容易对心理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恶劣影响,造成儿童对暴力的崇拜,导致不计后果的模仿。2001年2月5日,堪萨斯州霍伊特警方查获的三名预备攻击自己学校的学生,他们承认是1999年科隆比纳高级中学枪击事件的两名的崇拜者。他们计划攻击学校纯粹是为了模仿那两名的行为。
2.枪支管理
美国把个人自由放在无可替代的位置,持枪也被认定为自由权的重要一部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美国民间枪支大概有2.35亿,然而据统计,1972年以来,美国平均每天有80多人因枪杀案毙命,其中约有12名是儿童。
拥有枪支本身无可厚非,真正关键的是对枪支的管理。研究估计,0.5%到9%的学生在任何特定时间内可能携带有枪支。虽然美国对购枪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但近半数高中生和1/4的初中生承认他们如果想获得枪支就能得到,超过10%的学生承认他们在过去的一年里事实上携带过一支武器到校。[14]不从源头上对枪支进行有效地限制,校园枪击案就无法得到有效的避免。
3.种族及文化差异
网络暴力研究性报告范文篇12
关键词:网络媒体;负面效应;交流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5-0251-01
网络时代,传统媒体开始走下神坛,把关人的作用在削弱。在网络里,某些信息的传播就像计算机病毒一样,可以飞快地繁殖。议程设置假设认为,人们对某些议题的关注程度,主要来源于这些议题被报道的频度与强度。而无疑,网络传播可以轻易地做到提高对某些事件的报道频率与强度。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源头,但网民的个人素质千差万别,这也造成了各种各样的网络怪象频繁发生。
网络时代我们不再有信息匮乏这一问题,唯一的匮乏就是我们的主动思考能力和思考兴趣;多媒体的信息提供方式,我们从网络阅读中得到更多的娱乐,或者说,因为这种多媒体的信息提供方式,我们的阅读本身成了一种娱乐。网络媒体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着广大网民对新闻事件的判断,新闻娱乐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以狂欢的心态去审视新闻事件。
网络媒体惯用惊心动魄的标题、夸张的报道方式,并采用娱乐化的视角去报道新闻事件。兰州女孩杨丽娟追星13年,导致老父跳海身亡。对于这样的个人悲剧和社会悲剧,媒体采取的却是娱乐化的处理方式。报道严重偏离了事件的核心内容,放弃了对悲剧事件应有的深度反思诉求,完全倒向了对与杨丽娟有关的花边新闻的追逐以及对事件本身戏剧性发展的描绘和渲染。
其次,网络暴力层出不穷,近年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2006年的“虐猫”事件,2007年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接踵而至,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仅仅因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了一句“很黄很暴力”,北京一名13岁的中学生小凡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之一,她的个人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全部曝光,网上还出现了大量“恶搞”其个人形象的视频片断……尚未成年的孩子在遭遇了“人肉搜索”的无妄之灾后,身心严重受伤。
网络时代,网民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自己了解、掌握的信息在网络上,与其他网民分享。换而言之,网络媒体缺乏相关的把关人,信息的变得相当简易。如果事件的主人公恰巧违反了社会伦理道德,那么他很可能会受到广大网民的谩骂、攻击,事件的最后,“热心”网民用“人肉搜索”曝光当事人,虚拟世界的谩骂升级为现实世界的电话骚扰等。在整个过程中,这种看似正义的行为充斥着非理性的情绪,给事件当事人以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此外,网络的影响力正在发酵。一般认为,信息会由可信度高的媒介流向可信度低的媒介。网络媒体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规律,网络媒体开始为传统媒体设置议题;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为新闻源,加强了新闻报道的频度与强度,形成了巨大的舆论风潮。
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全国性关注。华南虎事件起源于网络,但传统媒体的加入导致事件变得更加复杂。巨大的舆论压力甚至影响了最后的宣判结果,法律不得不网开一面,对事件当事人周正龙减刑。一般意义上来讲,法律与新闻应该是独立的,在华南虎照事件中,舆论或者说广大网民成功迫使法律对其让步。
目前各种网络怪象频繁发生的原因与网络自身的特点有关,也与网络背后的广大网民的自身素质息息相关。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年7月公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68.6%的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这一特征在中国网络发展的十一年中不曾变过,而且近年来,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呈上升趋势。网民年轻化,是各种网络怪象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年轻的网民情绪化明显,容易冲动,容易做出一些非理性的行为。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海量信息的同时,也让很多人无所适从。新闻事件娱乐化,网络暴力频繁发生,舆论对法律的过渡干涉,这些都是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巨大便捷性的同时应该竭力避免的问题。
网络是当代大学生最经常接触的媒体。网络议程设置对当代大学生有深刻的影响,网络媒体解读新闻事件的角度往往影响着他们对新闻事件的解读。在很多事件中,大学生成为参与者以及事件发展的推动者。网络匿名性的存在,让很多网民肆无忌惮地在虚拟世界发表攻击性言论乃至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给其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也希望媒体能准确扮演把关人的角色,为广大受众呈现一片纯净的空间。
参考文献
[1]郭辉.论网络媒体的经营方式[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7
[2]芦瑞.网络媒体盈利模式研究[D].郑州大学,2003
[3]单杰.网络媒体盈利模式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