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学习计划(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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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学习计划范文篇1
关键词:县级供电企业;骨干帮带;培训机制
作者简介:江梁艳(1982-),女,福建福州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电业局,工程师。(福建福州350025)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2-0021-02
一、县级供电企业人才队伍现状
未来的五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步伐,全面实施人、财、物集约化管理,构建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即“三集五大”),这将引发电网格局和功能定位的深刻变化和公司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重大变革,这一至上而下的重磅改革举措无疑将对县级供电企业人才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由于县公司员工普遍文化水平、职称等级、技能等级偏低,加之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县级供电企业员工队伍专业素质的总体水平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相距甚远,主要体现在:各级各类优秀专家人才匮乏;从事电网核心专业人才紧缺;员工总量超员与结构性缺员并存,管理人员冗余相对严重,生产一线留不住人才,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管理、技术、技能人员的能力素质处于公司系统的中下游,普遍文化素质、职称等级和技能等级偏低,管理水平、新技术应用能力、技能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通过加强县级供电企业骨干帮带培训机制,全面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员工队伍建设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县级供电企业骨干帮带培训主要做法
福州电业局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在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将县公司员工培训纳入全局各专业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采用集中教学、送教上门、跟岗培训、竞赛帮带等方式,将培训工作延伸至县公司。强化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专业的帮带责任,根据县公司的薄弱环节和培训需求,制定专门针对县公司的专业人员帮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项目和责任人。根据年度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计划按月份下达工作计划合约,帮带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列入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帮带部门预先制定培训策划书和现场技能考核方案,明确培训和考核的目标内容。县公司人员到局本部跟岗学习,每人指定一名导师,开展“师带徒”全过程管理,通过安排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方式,强化动手能力,确保工作量饱和,提高县公司员工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
1.建立健全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机制
(1)建立帮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总工担任组长,各职能部室和帮带部门行政负责人、分管培训领导担任组员,统筹帮带培训工作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2)制定并下发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各帮带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帮带培训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长作为各帮带培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部门培训员作为本部门全部帮带培训项目的联络人,明确帮带培训工作各方以及参训人员的责任义务,规范帮带培训流程,严格考核管理。
(3)制定并下发全面推进岗位资格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农村供电所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修订细化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师徒培训管理办法、《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县公司遵照执行。
(4)在年初充分调研各基层单位培训需求和职能部室业务培训要求,在逐个县公司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福州电业局加强全员培训工作的方案》,将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列入年度重点培训任务,下达《福州电业局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计划表》,明确具体帮带项目、帮带方式、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等,作为全年县公司帮带培训工作开展和考核的依据。
(5)根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稳步推进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借助培训管理系统平台,对局属各单位(含)的职业能力培训工作成效和员工的能效进行全面量化管理。将单位培训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责任状、月度KPI和月度工作计划合约考核,纳入县公司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验收考核,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各部门参与自主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励和促进员工“岗位成才”。
2.规范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过程管控
(1)实行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需求定期(年度)征集制度。一是各县公司负责根据本公司人员情况及工作实际,在收集、甄别、分析本公司重点紧缺专业人员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定期向福州电业局相关专业垂直管理部门申报相关专业工种帮带培训需求。二是福州电业局相关专业垂直管理部门对各县公司报送的相关专业工种帮带培训需求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并报培训中心审核。
(2)实行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方案正式行文通知制度。帮带单位负责提早与送培单位就具体帮带培训需求进行对口沟通,结合相关岗位技能要求、计划参培者的工龄结构,把送培单位最盼、最缺的作为帮带培训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的培训策划书,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和工作任务,并于计划开班前一周向培训中心报送相关帮带培训项目通知文件、帮带培训策划书、现场技能考核方案等,由培训中心统一行文并通知送培单位报名参训,从而保证帮带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
(3)实行帮带单位为主导、送培单位为主体的考勤管理制度。一是帮带培训单位负责为帮带培训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对帮带培训人员进行统一考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点点名签到、集合学员并将学员交接给当天指导人,及时与送培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帮扶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各送培单位负责妥善做好参训人员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保障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专心、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和学习任务,定期与送培单位联系,并在参训人员中指定一名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参训人员业余生活的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不酗酒、不赌博,保障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帮带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帮带培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所在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再由所在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商局培训中心同意后方可请假。
(4)严格履行作业安全资质确认和安全监护制度。一是参培人员经原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向帮带单位提交相应证明,帮带单位检查参培人员安规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岗位资格证书,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现场培训,并将参培人员名单报安监部备案。二是进入生产区域,帮带单位指导人负责告知参培人员工作岗位和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好书面记录,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加强参培人员作业过程监护,检查督促参培人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参培人员不符合安全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三是进入生产区域,参培人员负责自备、正确佩戴、使用全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工作负责人指挥,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不允许单独工作。
(5)专家挂帅,严格把关,确保培训实效。一是在综合考虑帮带对象、帮带需求的基础上,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各级专家人才、劳模、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竞赛教练、个人前六名选手、班组长、业务骨干专工作为指导人,承担理论辅导和现场业务技能训练指导任务,为帮带培训工作提供有效的师资保障。二是采用集中培训和跟岗学习相结合的组织方式以及系统化模块化培训方式,侧重技能操练。根据培训规律,集中培训由易至难循序渐进安排技能项目的操练,采用老师讲解示范,参训人员分组分批操练观摩,老师指导点评的方式帮助学员逐步适应直至熟练掌握相关操作程序步骤、工艺和规范。指导人统一对每个参训人员的技能掌握情况、熟练与否进行总结和记录并及时反馈至参训人员。三是跟岗学习以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为主要方式,保证一定的工作量,切实提高帮扶人员动手能力,以工作带培训,以工作检验培训成果。
(6)实行跟岗学习一周一总结,期满总考核和日常随访制度。一是指导人负责为每位跟岗学习人员编制《周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与工作任务,并对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跟踪。跟岗学习人员于每周学习与工作任务完成后认真填写《周工作总结》。本周计划和上周总结于每周二之前报培训中心备案。二是帮带培训期届满时,帮带培训部门会同培训中心和专业职能部门,组织专门针对帮带培训人员的现场技能考核,并对帮带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掌握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鉴定意见。
3.实行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与绩效考核挂钩制度
一是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县公司人员帮带培训计划按月份下达工作计划合约,帮带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列入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全年帮带培训项目应于11月之前完成。帮带培训计划中未明确具体帮带培训项目执行时间的,由送培单位和帮带责任单位积极协商确定并报培训中心备案。因送培单位未能按照计划时间送培或怠于送培而导致帮带培训计划项目最终无法执行的,列入送培单位12月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因帮带责任单位原因导致帮带培训计划项目最终无法执行的,列入帮带责任单位12月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二是经期满考核鉴定优秀的,参照《师徒培训管理办法》给予指导人适度绩效奖励。
4.结合竞赛开展帮带,以赛促培,以考促练
将竞赛调考作为促进县公司帮带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通过构筑“金字塔”型竞赛体系,搭建了相互学习、切磋技艺、共同提高的“海西・榕电杯”竞赛平台,以一个本部单位员工搭配两个县公司员工的方式组队,由各小组组织本小组内县公司竞赛选手跟岗培训,做好赛前集中培训调考、跟岗学习、赛时观摩、赛后总结,以赛促培、以考促练,锻炼新人,促进经验交流和推广。
(1)“海西・榕电杯”继电保护专业竞赛,县公司人员均已于2011年5月23日至7月13日之间结合营前变验收和鼓山变综自改造等项目分期分批完成了赛前跟岗学习任务,2011年7月14日至8月4日分三批安排至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培训中心县公司大二次实训室进行实操训练,每批一周,对三套线路保护和三套主变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和调试,以线路保护试验和调试为主。
(2)“海西・榕电杯”送电线路专业竞赛,县公司人员2011年7月18日至28日统一安排在鼓山输配电实训基地进行第一阶段集中培训;集训技能项目主要为“110kV线路耐张塔更换单串合成绝缘子的操作”、“110kV线路停电补修导线”两项技能项目的竞赛规范化训练;理论辅导以送电线路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书(高级工部分)所有题库为主要内容。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期间每5天安排一次理论笔试,集训结束安排技能考核,于2011年8月1日至14日安排跟岗学习,2011年8月15日至24日安排第二阶段集中培训。
(3)“海西・榕电杯”调度自动化专业竞赛,县公司人员已于2011年7月底分期分批安排跟岗学习,以现场实际操作为主,培训内容包括网络线、2M线制作及测试,调度数据网设备配置,自动化主站系统问题排查,数据库操作,调度画面绘制等。
(4)“海西・榕电杯”办公应用软件竞赛,县公司人员于2011年6月23日至26日统一安排office软件基础应用培训,于2011年7月17至19日统一安排office软件深化应用培训和公文写作培训。
5.将兼职教师培训工作延伸至县公司
定期举办涵盖县公司的兼职教师年度轮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县公司兼职教师技能项目考评工作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县公司兼职教师的授课水平,促进县公司技能考评工作的规范化。
6.专家人才传艺授课工作延伸至县公司
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排,结合福州电业局专家人才众多的优势和一线员工对技能提升的强烈需求,全面开展专家人才传艺授课活动。认真搭建培训讲座平台,为福州电业局各专业专家提供授课机会,为全局员工(含县公司)提供专业学习、跨专业拓展,专业深入学习机会,开办专家传艺授课24期,授课专家24人次,参训学员638人次,其中3期应县公司要求送教上门。
三、县级供电企业骨干帮带培训成效
司法考试学习计划范文篇2
学生面临双课堂、两套教材的困局由于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按照四年来规划的。因此,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必须考虑法学个课程之间的联系以及学生对法学课程的认知难易程度进行安排,这种安排是若干年来法学本科教育经验的积累。但这种安排不一定符合司法考试中各课程的学习安排。因此,学生只能制定一套自己的复习计划,要么参加各种司考培训班,要么就购买专门的司考复习教材,从而破坏了法学本科教育的系统性。而且司法考试考察的对象并非高深的法学理论,而是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解决实务的能力。这在司法考试中表现为绝大多数题目都是小案例。司法考试试题注重考查学生实际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思维逻辑分析法律问题并作出准确判断和解决实务的能力。由于要求不同,学生在忙于准备司法考试的同时,还得应付学校的课程考试,使得学生同时学习两套教材,影响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正面影响
(一)有利于法学本科教学改革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点,重视理论知识的讲授,专注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对基本原理的阐释,对具体实务不够重视。就教学内容而言,本科法学教育都是以各部门法的知识体系为框架,教师的讲授以单调说说教为主。法学本科各门学科考试均以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题型来考察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试题较为单一,学生往往通过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结果导致学生缺乏法律实务操作的能力。司法考试对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众所周知,每年的司考通过率较低,这让许多学生不能从事法律职业。目前各法学院校都高度关注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这导致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一所法学院校办学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有利于法学本科学生的就业司法考试与法学学生就业有密切关系。基于对学生个人前途的考虑,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应该对司法考试作出适度的反应。如果法学本科学生通过了司法考试,就有了报考法检系统绝大多数招考岗位的资格,也更容易在各律所、各企业等单位就业。
三、关于解决司法考试带来的影响的对策
司法考试给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带来了契机,面对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法学教育界必须及时作出应对。只有减轻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负面影响,才能培养出不但懂得深奥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专业人才。
(一)规范课程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我国目前法学本科教育设立了16门核心课程,这16门核心课程是在教育部和司法部的指导下,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核心课程体系涵盖了塑造和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基本课程,对法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提高法学院学生素质起到引导的作用。在当前法学本科教育中,应该侧重强调学生对理论分析应用能力的训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强调16门核心课程重要性的同时,注重对具体法律规定的分解和运用,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练习,提高学生的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同时,在课堂中分析比较教育部法学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制定的教学大纲与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让学生能从容面对司法考试。
(二)调整教学计划,以便适应司法考试的时间安排按照法学本科教学计划的传统安排,大一上期一般不安排专业课,而司法考试在大四上学期举行。这样一些重要的课程未开设的情况下,学生就将参加司法考试。针对这一现象,适当学生的培养方案。在大学一年级时可以开设法学导论、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等课程。在大学二年级和三年级开设其余所有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和某些选修课。在大学四年级上学期仅仅开设1至2门选修课程,在大学四年级下学期时安排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种安排,既能完成本科教育规定的教学内容,又能兼顾司法考试,有利于学生应对司法考试。
(三)实现法学本科教学与司法考试互动法学教育应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考试内容、命题题型方面作出一些改变,兼顾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并且通过教学改革,在坚持法学本科教学的基本内容的同时,对司法考试作出积极的回应,使学生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的处理社会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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