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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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篇1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BOT模式
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识码:A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育和发展不但可以有效地解决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而且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重塑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
但是,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其发展模式也没有达成统一。王新利和李世武(2007)认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方面的差异使得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适合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能人牵头型和政府发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王大庆等(2007)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科技”与市场结合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循环经济模式,也即CIS模式。李永山(2009)在总结我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合作组织+期货市场”的创新模式,并分析了该新模式的可行性。李恩和孙贺(2009)依据合作经济组织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最大化的原则,比较分析了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模式,认为应把“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作为主流模式推广和发展。杨小东(2009)从农产品与农资产品交易的角度,依据经营组织主体的差异把农业经营组织分为自生型组织和外来型组织,并分析了两类组织的演变过程和优缺点,并认为这两类组织可以互补,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农业投资和农地资源配置优化,减弱农地家庭承包经营的缺陷。王晓梅和翟娟娟(2010)总结了河南省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5种模式,即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各领域交织的合作组织、农业互助保险与信贷合作组织、政府或职能部门依托合作组织及企业带动型合作组织。
一、专合组织发展BOT模式的重要意义
长宁县积极创新畜牧业发展模式,将BOT模式引入生猪养殖业,探索了“政府扶持引导+合作社运作+养殖户积极参与”的“母猪寄养”模式。“母猪寄养”是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适应养殖业发展新形式探索出的创新养殖模式,实施“母猪寄养”模式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母猪寄养”模式破解了农民养猪“三大难”。“母猪寄养”模式破解了养殖户饲养母猪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的难题,促进了养殖户与合作社之间的互补和对接。一是破解资金难。由合作社提供母猪,农民不管有钱无钱,只要有一定的养殖场所就可以发展生猪养殖;二是破解技术难。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主要是体力弱、文化低的老人和妇女,缺乏养殖技术;三是破解市场难。养殖户的生猪在销售有困难时,合作社可利用自身广阔的市场信息和较广的销售渠道,将养殖户的生猪组织起来进行销售。
(二)“母猪寄养”模式化解了农民养猪“两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历来被视为生猪养殖业的“两大杀手”。一是化解了疫病风险:“母猪寄养”模式构建起了一张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密网络,通过集中免疫,大大降低了疫病风险。尤其是把大规模养殖的疫病风险分散到个体养殖户,可以有效避免重大疫病的传染泛滥;二是化解了市场风险:在市场价低迷疲软的时候,大规模养殖所需的饲料等养殖成本高,饲养难度大,个体养殖户可以采用传统的养殖办法来维持,饲养难度小,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能繁母猪,加速养猪产业化进程。
(三)“母猪寄养”模式促进养殖科学化。首先是养猪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得到了推广。合作社采用课堂讲授、实验操作、上门指导、多媒体教学演示、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推广了养猪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其次是母猪人工授精技术得到了推广。自从惠农生猪养猪合作社成立以来,已在全县无偿推广母猪人工授精约12,000头(次),有效地促进了生猪品种改良,生猪优良品种面得到加大;最后是标准化猪舍建设得到推广。全县建成养殖小区11个,新建标准化育肥猪舍和母猪舍2.5万平方米。
(四)“母猪寄养”模式延伸了产业链。“母猪寄养”通过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利用丰富的猪粪资源,配套推行沼气开发,把养殖与种植结合起来,与改厨、改厕、改井结合起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了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减少养殖场、劳动力等方面投入的情况下,扩大了生产规模,带动了“家禽寄养”、“肉兔寄养”等类似模式的蓬勃发展,实现农户与合作社互利双赢,全县畜牧业发展方式得以较快转变,正向园区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良种化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BOT模式运作机制
(一)BOT模式的运行流程。长宁县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过探索和实践,健全完善了“母猪寄养”模式流程。“母猪寄养”模式的具体流程为:政府扶持引导合作社――合作社投资养殖母猪――养殖户书面申请――合作社对养殖户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合作社规定修(改)标准化圈舍――技术培训和实习――签订合同或协议――领养母猪――县畜牧局组织验收并拨付项目资金――参加保险――技术跟踪服务――返还仔猪――支付满6头后终止合同,母猪归农户所有――壮大生猪养殖产业――实现政府助农增收职能。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BOT模式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图1)
(二)BOT模式的主要参与方及其职责。政府引导是“母猪寄养”模式遵循BOT运作的支撑。政府将发展生猪养殖和助农增收的职能授予合作社,并制定相关的政策或规章制度,调动龙头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自始至终享有对合作社的监督权。政府在母猪寄养期间将为寄养母猪提供一定的补贴和补助,这些补贴和补助归甲方(合作社)所有。
合作社是“母猪寄养”模式遵循BOT运作的平台。合作社提供优质母猪给养殖户喂养,养殖户1头母猪每产1窝仔猪均按1头仔猪(50斤体重的市场价格)的标准以现金方式支付合作社母猪成本费。协议期为支付满3~6头仔猪的费用后(注:寄养1头30~50斤优质母猪提取3头仔猪,寄养1头50~100斤优质母猪提取4头仔猪,寄养1头100以上优质母猪提取5头仔猪,寄养1头妊娠优质母猪提取6头仔猪)母猪无偿归养殖户所有。在寄养期间,合作社为寄养户提供圈舍的修建、改造,配种,科学饲养管理,疫病预防等技术服务,寄养户的母猪、仔猪和育肥猪出现疫病后,合作社提供免费诊疗服务,寄养户自己承担药物成本。如果母猪因病死亡,合作社承担责任,寄养户不再支付合作社的母猪成本费。当仔猪和肥猪销售有困难或者价格偏低时,合作社有义务统一组织对外销售,以保证养殖户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农民参与是“母猪寄养”模式遵循BOT运作的关键。合作社(龙头企业)在获取政府授予的特许权后,吸收养殖户农民为会员,并按照母猪寄养模式协议约定,延伸了畜牧产业链条,最终实现了政府、合作社、养殖户三方共赢的局面。养殖户必须按照合作社的要求修改母猪圈舍,达到标准化程度后才能寄养母猪。养殖户必须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协议约定,采用标准化的养殖技术,用科学的饲养方法饲养母猪,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若养殖户不按要求饲养母猪,合作社有权随时收回寄养母猪。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养殖户不得以其他理由退回寄养母猪。
(三)BOT模式的“五统一”经营方案。为了更好地实施生猪无公害化、经营品牌化、销售一体化和管理一致化,为了更好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系列化服务,走“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经营管理模式,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对养殖户实行“五统一”的经营方案。
1、统一供种。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合作社可为农户统一提供优良母猪品种,各养殖户提前约定需要购买的母猪数量和品种规格等,价格一般都会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养殖户可以在合作社进行“母猪寄养”,也可以自行购买种猪,但必须是合作社统一的品种(二杂母猪)。合作社统一组织在会员中购买育肥仔猪,品种为三杂仔猪。
2、统一供应饲料。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根据饲料厂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选择安全性好、物美价廉的饲料实行统一配送。
3、统一饲养管理规程。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对会员农户的母猪和育肥仔猪实行统一的饲养管理技术要求。产前免费实行生猪人工授精技术运用和推广,产中免费提供“三针”仔猪保健技术和药物。主要包括圈舍修建的标准化、母猪和仔猪品种的标准化、饲料和饮水的标准化、疫病防治标准化、饲养管理标准化和技术人员包户目标责任制。
4、统一生猪防疫。生猪免疫由合作社指定专人负责,并且对会员实行免费。主要的免费疫苗包括猪瘟、三联苗、口蹄疫、蓝耳病、细小、伪狂犬、喘气苗等,并根据养殖场或农户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5、肥猪统一销售。在仔猪和商品猪销售有困难时,惠农生猪养殖合作社与相关的食品公司联合,对养殖户的育肥猪组织对外销售,其价格比当时市场可高出每斤0.1~0.2元。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BOT模式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短缺,难形成规模经营。长宁县畜牧业发展的“母猪寄养”模式整个项目政府补贴资金预计7万元,其中圈舍修建改造补助4.9万元,疫病诊疗、防疫药品及技术指导服务费补助1.05万元,培训和实习费用补助1.05万元。这7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发放给了70个贫困户,分配到每一个农户家庭中的补助资金为1,000元。具体使用为饮水设施100元/户,圈舍地面处理400元/户,保育设施200元/户,疫病诊疗、防疫药品及技术跟踪服务费用补助150元/户,合作社对寄养户的培训和实习(一周)补助150元/户。补助资金的严重短缺一方面影响了农户和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户务工补助平均一天不足20元,还不及农民外出务工工资的1/5(目前农民工的日工资大概在120元左右),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当然不高;另一方面政府补贴资金不足,农户也不愿意花更多的资金来修建圈舍和其他基本设施,养殖规模难以扩大。合作社要为每一个母猪寄养户提供优质品种的能繁母猪,贫困户一般寄养1~3头能繁母猪,一般农户寄养2~5头能繁母猪,所以合作社至少要有1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才能满足养殖户的寄养需求,平均喂养一头能繁母猪的成本大约为1,200~1,800元左右(能繁母猪饲养成本一般要高于一般育肥猪的饲养成本),合作社所有的能繁母猪成本加上圈舍修建成本等总额高达20万左右,再加上合作社场地设施建设以及日常管理费用,总的成本支出是一笔高额投资,资金的短缺阻碍了合作社的规模发展。
(二)缺少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书。长宁县畜牧业BOT模式运行时间较短,经验不足,相应的合同或协议要么缺失、要么设计过于简单。同时,长宁县畜牧业BOT发展模式相关的专门法律依据几乎是一片空白,目前仅有的就是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母猪寄养协议书。政府部门给合作社的特许权协议,农户和合作社时间的肥猪代销协议,农户和肥猪收购方的长期供销协议等都基本没有,很多都只是一些口头上的承诺或协议,没有书面的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书。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后,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因此,合同问题将严重影响着该模式的运行和发展。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失。长宁县畜牧业BOT模式的“母猪寄养”项目主管部门为长宁县畜牧局,成立了“母猪寄养”产业发展协调小组。项目承担单位为长宁县惠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的技术负责人为长宁县畜牧局品改站站长。现有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都缺乏相关的专业背景,缺乏BOT模式的专业知识,不熟悉BOT模式的基本规则。只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管理和组织实施,才能保证BOT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完善BOT模式对策建议
首先,应通过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申请贷款,扩宽项目资金来源。参与项目的政府部门及专业合作社应首先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在BOT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细化工作方案,硬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环境,积极转变招商理念,调整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方式。除此之外,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还可以由政府担保,向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其次,应完善各种配套的合同和协议。目前,长宁县畜牧业BOT发展模式仅有的合同或协议是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签订的“母猪寄养”协议书,因而长宁县畜牧业的发展需要着力完善的合同主要包括:长宁县畜牧局授权惠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BOT项目建设和经营的特许协议、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生猪养殖合作社与项目参与农户之间签订的母猪寄养合同、生猪养殖合作社与相关项目审计单位签订的“母猪项目”审计合同、生猪养殖合作社和项目参与农户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等。
最后,应建立先进的人才引进机制。一方面应探索建立重点专业人才保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重点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并深入发展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人才稳定、人才培养相关的人才服务体系,重点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另一方面应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专业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专业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打破专业人才的部门、地区、所有制壁垒来促进相关专业人才的交流;政府部门应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制度,研究制定统一的人才市场信息标准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新利,李世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7.3.
[2]王大庆,闫永庆,王宏燕.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及CIS模式探索[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6.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议范文篇2
没有任何事能一蹴而就,再精美的蓝图也需要精心的绘制。辉煌总是建立于历史精华的沉淀,而真正的辉煌在于能在经典中创新。也许,这就是供销系统的历史魅力!
自上而下的改革,由内至外的创新,近年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走出了一条荡气回肠的涅之路。这其间,有诸多重要的事件需要铭记。这些事件影响了每一个供销人乃至整个云南省供销行业的发展脉络。这些事件,是无数人长期以来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一段缩影。
站在这样一个历史新起点上回眸伫望,诸多的感动令我们难以释怀。在岁月的记忆中,那些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看似亲切熟悉却又疏远陌生的一切,都将成为见证永恒的碑铭,都将成为幸福时光的吟唱、都将成为云南供销行业改革创新中的历史赞歌!
这些事件,影响了过去,影响了现在,必将影响未来!
“二次创业”十大事件
一、2006年12月,在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见图1)
二、2008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于2008年7月10日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见图2)
三、2008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督查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147号),专题督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落实情况,同时组织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现场督查推进工作。(见图3)
四、2009年3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座谈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甲、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等领导出席会议。(见图4)
五、2009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省委书记白恩培参加签字仪式并致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参加签字仪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签字仪式。(见图5)
六、2010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曲靖市会泽县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云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管国忠出席会议。(见图6)
七、2010年6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曲靖市召开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曲靖经验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云南经验。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介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秦光荣接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副主任李春生、戴公兴等全国供销总社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加会议并陪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参观考察。(见图7)
八、2010年9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在昆明市举办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与北京、上海、四川、重庆、贵州、海南等6省市供销合作社和国内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0多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副主任张祥茂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见图8)
九、2010年12月,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供销合作经济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在开远市举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总结推广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张晓山、温铁军、徐祥临、孔祥智、何广文等全国知名“三农”问题专家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见图9)
十、2011年7月,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关于全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见图10)
“二次创业”十大特点
近年来,云南省供销系统在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实现了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的转变,树立了团结、务实、创新、发展、廉洁的新形象。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誉为“云南发展特色”“云南发展模式”,连续多年受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
一、坚持创新思路谋发展
抓住助农增收的重点,把握流通服务的特点,以发展“两社一会”为切入点、以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为结合点、以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为平台,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一年一个新台阶,整个行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
推行以“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扭转了连续十一年的亏损局面,卸下了人员臃肿、债务沉重的包袱,化解了历史遗留的重重矛盾,社有企业改革改制面达95%以上,经营效益连创历史新高,农村流通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三、坚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增强社会化服务
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以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内容丰富的社会化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实现助农增收;以发展行业协会为农民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快行业的发展。供销社系统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占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0%以上。
四、坚持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打基础、强基层
以“县配送、乡中心、村终端”的思路,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购物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乡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
五、坚持增强县级社服务能力,提高整体实力
盘资产、引外联、强投入,实施“四百四三”计划,一批县级社服务能力和实力大大增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正迅速壮大,一批新的合作项目正全面启动,一个有服务能力、带动实力,创新发展的新型供销社正成为云南农村流通的主导力量。
六、坚持开放办社,多元化联合促发展
依托各地资源优势,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联合,引进先进理念、管理和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增强供销社的整体实力和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合作办社、开放办社,成为全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七、坚持“人才兴社”,全力抓好行业培训工作
走出去学,引进来教,上下结合,突出重点,全力抓行业职工素质建设,年年有新举措,层层有新动作;壮大供销社队伍,提高农民经营能力,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在培训中做到“五结合”(与扶贫结合,与边疆民族素质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培训结合,与妇女素质培训结合),五年培训50多万人次,闯出云南特色培训的新路子。2008年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第一”。
八、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各部门合力推动
勤汇报、多请示、强沟通,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把行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一次工作会,一年一个新文件,5年省、州(市)、县党委、政府下发文件150多份,各部门联合下发文件30多份。明职能、定目标、解难题、缓热点、给政策。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2008〕14号文件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为云南供销社“二次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九、坚持和谐发展,注重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为基层排忧,为职工解难;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基层社慰问;做到职工保增收,企业保增长,行业保稳定,促进了行业和谐;内外联合,上下统一,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形成了团结统一、和谐共进的好氛围。
十、坚持合作社文化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树立新形象
重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形象;强文化,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增强行业凝聚力;创立了“团结进取、勤奋务实、拼博创新”的云南供销精神。
“二次创业”十大思路
一、打基础强服务,在全省乡村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
二、深化行业改革,实施“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
三、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便民超市进村、市场知识培训进村、信息服务进村、行业管理服务进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协会、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
四、打造龙头企业,实施“四百四三”计划(打造100个以上县级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100个乡村集贸市场建设、扶持100户龙头企业、引进100个合作项目;发展“两社一会”3000个、抓好30个省级“乡村流通工程”试点示范县、力争2012年完成300亿元的经营总额、经纪人培训3万人)。
五、建立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流通工程”(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六、推进“二次创业”实施“五个创新”(创新体制增活力、创新思路强服务、创新经营增实力、创新理念抓人才、创新方法抓落实)。
七、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发〔2008〕14号)文件县县“五个一”(县委政府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
八、创先争优树立供销合作社“五个新形象”(团结合作、改革创新、清正廉洁、高效务实、负重拼搏)
九、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实施“一个龙头、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经营龙头企业、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十、提高农民经营素质,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个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
“二次创业”行业十大领先
一、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2008年7月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高度评价,为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提供了借鉴和基础性作用,省委、省政府文件创新力度大,政策指导性强。文件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李成玉主任评价为全国各省出台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中最好的一份。
二、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一年召开一次推进会,高位推动工作,并以省委督查室专题督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的落实,做到县县“五个一”(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其力度之大,工作之实,为全国行业首创。
三、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绩效考核连续五年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连续四年获特等奖,步入全国行业标兵方阵,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会在曲靖市召开,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亲自介绍云南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在全国行业属先例。
四、在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供销合作社工作,对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创新思路服务“三农”积极发展“两社一会”、实施“四进村、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视察情况在全国行业属首例。
五、云南省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2.4万多个,发展数量居全国行业第一位,其中,综合服务社1.7万多个,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7000多个,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0%,列全国行业省级发展数量第一位。
六、率先在全国实现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便民店)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覆盖95%的县(市、区)。
七、率先在全国行业建立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指导服务站、村有专业合作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并全面推广。
八、全省近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下发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200多份,各级落实力度和财政补助、配套资金量全国领先。全省系统一次性解决县以上联社机关人员参公问题,全省行业社保、医保全部一次性解决,在全国行业属领先地位。
九、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培训数量大、培训效果好,在全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评比中位居第一。
十、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打造一个龙头企业集团、建立‘两个服务体系’、发展新型供销合作社”的思路在全国领先。
“二次创业”十大荣誉
2006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2006年10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供销合作社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8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09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9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突出贡献单位。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9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11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1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突出贡献奖。
“二次创业”十大突破
一、各项发展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0年,全系统年经营总额突破300亿元,约占云南全省农村消费品市场份额的1/3;年汇总盈利突破3亿元,呈现出盈利面大和基层盈利多的特点;年化肥销售总量突破700万吨,占全省供应量的85%以上,保证了农业生产及边贫救灾用肥需要;年帮助农民推销各种农产品总额突破50亿元,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发展“两社一会”24454个,服务农户678万户,夯实了为农服务网络基础。
二、在明确行业定位、承担目标任务上取得新突破
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云发〔2008〕14号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供销行业的历史定位和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思路不清、职责不明、目标不准转变为承担“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等三大任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在创新思路、服务“三农”上取得新突破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项改造”和“新网工程”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大局,在搞活流通中选择突破口,在助农增收中寻找切入点,先后提出了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四进村、五个有”、全面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等一系列重要思路,形成了具有西部特色、供销社特征和时代特点的“云南发展模式”。
四、在落实文件、推动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14号文件中,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召开一次工作会,一年出台一个新文件,一年安排一次工作督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先后下发有关文件200多份,把供销工作真正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列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从行业边缘化逐步走向了服务“三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全部纳入参公管理、社有企业职工养老金问题一次性解决,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五、在加强外部协调、改善内部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先后与各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几十次、联合下发文件30多个,形成了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环境。着力化解历史性、政策性债务,妥善处理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改善了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形成了内有凝聚力、外有吸引力,上级支持有力度、职工工作有干劲的供销行业新形象。
六、在打基础、完善“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从云发〔2008〕14号文件下发开始,通过财政扶持、行业投入、社会融资等渠道,累计带动投入资金60多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80多个。先后建成各类配送中心147个、农村超市6333个、乡村集贸市场341个、综合服务社1.73万个,初步构建起“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6156个、专业协会996个,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总数的11.2%,带动和服务农户252万户,初步形成了“县有联合会、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专业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七、在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扩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组织、人事、民委、共青团、妇联、军队等有关部门联合,共同开展了对乡村干部、农民经纪人及行业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做到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农村妇女技能相结合、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相结合、与边境少小民族培训相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相结合,采取各级层层培训、省外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先后培训各类人才51.86万人次,其中有3.6万多人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壮大了农村现代流通队伍。
八、在搭建平台、推进信息网络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结合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全系统“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实现了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信息联通,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农特产品展示,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红河州“红农信息网”建有143个信息站点,涉农信息71万条;玉溪市供销合作社与气象部门联合农业信息,实现了信息“村村通”。
九、在拓展服务领域、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云南省金融办的协调,研究制定有关金融部门支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办法;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涉农项目信贷资金扶持。开远市成立了农兴投资担保公司,缓解了中小企业和农民群众贷款难题。弥勒县供销合作社创办的社员股金服务中心,入户社员10人,吸纳股金1.1亿元。文山供销金合小额贷款公司组建一年,向农民贷款2800多万元。红塔、永善、宣威、文山、弥勒等县(市、区)纷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农民金融组织参与到农村金融发展中,逐步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经营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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