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安全措施(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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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安全措施范文篇1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2]。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3]。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5)加大洪水干旱预警预报系统,为防御水旱灾害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局部暴雨、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委在每年水旱灾发生之前,着力抓好预警预报,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一是针对防洪排涝标准偏低的城市,加强对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并注重提高基层预报水平,增强预报时效;二是加强汛情监测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全面满足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文报旱制度,综合降雨、江河来水等相关信息,确定与旱情相关水文特征值,这些措施的运用,为战胜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提供了技术支撑。

(6)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是取得防汛抗旱胜利的前提条件。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实现安全度汛抗旱的基础。建立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洪抗旱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工作要求,也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洪抗旱措施[4]。

国家向来重视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建设,并加大防洪抗旱物资器材的投入,同时把防洪抗旱经费列入同级预算,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好、管好、用好防洪抗旱物资,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防洪抗旱的最后胜利。

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也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市大都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洪抗旱抢险队,逐人登记,加强培训,认真学习防洪抗旱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洪抗旱抢险能力,并根据各自情况开展防洪抗旱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应急抢先水平,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正是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的完善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成功缓解了2001年淮河旱情以及2007年流域性大洪水。

3参考文献

[1]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8):61-62.

[2]周美冬.非工程措施在山区县防汛调度中的应用[j].江西水利科技,2009,35(3):206-208.

[3]刘方贵,刘岩峰,高学新,等.防洪非工程措施探讨[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9,15(7):565-567.

防洪安全措施范文篇2

**市地处**河下游,自然灾害频繁,防洪防汛任务十分繁重。为扎实做好各项防洪防汛准备工作,真正做到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损失,特制定**市20**年防洪防汛工作方案。

一、防洪防汛工作总体要求及防范重点

总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防洪防汛抗旱两手抓,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早做准备,主动防范。总的目标是: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中小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地区排水畅通,城镇安全度汛,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有对策,对跨汛期建设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要有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我市汛期的防范重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水库防洪防汛。全市现有水库13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一类水库6座、小型二类水库5座。对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防洪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市中型水库20**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在现有防洪标准内,确保防洪安全。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对小型水库要认真执行我市制订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所有水库要严控汛限水位,不得违令调度。凡要求空库运行的,必须开启所有放水设施;对有险情的小水库,除空库运行外,还要有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近年来已采取加固措施的小型水库,要加强重点部位的观测;对正在采取加固措施的小型水库,必须保证空库运行,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泄洪畅通;对已批准报废但未采取报废措施的小型水库,仍按运行水库对待。所有小水库都要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度汛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位置重要的病险小水库,汛前要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汛期必须确定专人看管。要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防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况的准备。要在确保防洪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实行科学调度、蓄泄兼顾,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洪防汛。**、**河是我市防洪防汛的重点,其防洪标准是:**水文站洪水流量460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50.00米,保证水位153.50米;**河**水文站洪水流量460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20.50米,保证水位123.50米;**河**水文站洪水流量205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11.50米,保证水位113.50米。

1.**:当**水文站出现2000立方米/秒洪水时,沿河乡(镇)、村领导要带领抢险队伍密切注视险工地段,保证堤防安全。当**水文站洪水流量达3000立方米/秒时,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上堤坐阵指挥,全力组织防洪防汛抢险队伍和群众上堤日夜监护,防洪防汛物资要运到险工地段,**县段要保证不能让洪水漫堤或决口,**河滩区及两岸防洪防汛任务较重的村要做好群众及其贵重物品的撤离准备,岳滩村群众要开始转移。当**水文站洪水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时,要全力以赴保障**两岸大堤安全,力争洪水安全下泄;同时,要组织好**河及沿岸村庄群众安全转移。

2.**河:当**水文站出现1500立方米/秒洪水时,沿河乡(镇)、村领导要组织力量抢护险工地段。当宜阳水文站洪水流量达2500立方米/秒时,要组织抢险队伍日夜监护大堤,将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运到险工地段,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当**水文站洪水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时,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上堤坐阵指挥,全力防守**河左堤,力争洪水安全下泄;同时,**河及沿岸村庄要组织群众利用一切交通工具,向安全地带转移人员、抢运贵重物品。

有关乡(镇、区)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河道防洪防汛措施,确保标准以内洪水度汛安全。如遇超标准洪水,要按照《**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全力抢护,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人员的迁安救护措施,保证能够撤得出、安置得下。此外,沿河乡(镇、区)要认真落实河道堤防涵闸防洪防汛责任制,汛期安排专人管护,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三)灌区渠道防洪防汛。渠道防洪防汛主要涉及**干渠、**渠和**渠。对渠道上的填方坝、节退水闸、涵洞等工程,各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要做好检查维修工作,汛期派专人管理,及时分段退泄洪水,防止山洪暴雨损坏工程;要做好各排水、退水渠道的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排、退水畅通。对**渠,要重点保护好渠首枢纽工程及渠道险工地段,确保汛期不出问题。**镇、**镇、**乡、工业区管委会要特别重视**渠的防洪防汛工作,**、**庄两处退水闸汛期要打开,防止洪水漫渠、造成灾害。同时,严禁向渠道内堆放秸秆、倾倒垃圾,各乡(镇、区)要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避免形成人为阻水障碍。

(四)丘陵山区和低洼涝区防洪防汛。丘陵山区暴雨形成快,易发生山地灾害和局部突发性灾害,防范难度较大。有关乡(镇、区)、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并及早动手,对所辖范围内的坑塘、**坝、过路沟涵、易滑坡坍塌的山丘区段和易暴发洪水的沟河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一旦发生强降雨,要按照我市制定的《防御暴雨山洪灾害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救灾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乡(镇、区)都要对辖区内的危窑、危房、校舍、乡村企业厂房、仓库等仔细检查,并及时加固维修;对无力加固维修的,采取果断措施,做好迁移安置工作。

对**河滩区、**、**县、**村等低洼易涝区,有关乡(镇)、村要组织群众清除排涝渠内杂物、淤泥,严防麦收、秋收期间向渠道内堆放秸秆、倾倒垃圾,保证汛期排涝畅通。对排涝站要做好检查、维修,对排涝机械设备要及时维修试车,保证汛期能够投入正常运行。要发扬顾全大局、团结治水的精神,做到节节排水,上游段不扩大排水,下游段不拦堵来水,确保小雨及时排、大雨无大灾,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涝灾害。

(五)城镇防洪防汛。市区及各乡(镇、区)要保证标准内降水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汛前,要及早组织力量,全面检查排水系统,疏通排水沟道,检修下水管道及涵闸、站等,保证设备完好和汛期排水畅通。如遇超标准降水,要扩大排水出路或组织抽水排涝,确保能源、交通、通信等重点生活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市区及各乡(镇、区)内的单位、企业、厂矿、学校,都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房、厂房、仓库、住房、校舍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危房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度汛。市建设部门要按照市区防洪防汛工作方案和防洪预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对市区排洪排污工程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对偃登路排污渠、**渠及过堤涵闸的管护,落实抢险措施,保证市区排洪安全。

(六)行业防洪防汛。市工矿企业、公路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的防洪防汛工作,要指定专人,建立机构,确保防洪标准内安全生产,并根据本行业防洪特点制定防洪预案。各工矿企业要对其防洪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要重点做好地质灾害的排查防范工作;市交通公路部门要对桥涵、路基、站场及沿路山坡地段进行检查,排查隐患,保证标准内洪水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全力抢护,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恢复正常运行。

二、确保今年汛期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抓紧做好防洪防汛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防洪防汛检查。市水利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检查水库、河道、自流灌区等工程设施;市建设部门组织检查市区排水渠、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市交通公路部门组织检查桥涵、路基、站场、沿路山坡地段等工程设施;市工矿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工厂、矿山、矿井等工程设施;有关乡(镇、区)负责检查山地灾害易发区和低洼易涝区安全情况;中小学校舍、危房等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区)共同负责;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地区的排查工作。其他有防洪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关乡(镇、区)和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保证安全度汛。

(二)抓紧度汛工程建设,加大清障力度。今年市政府根据汛前检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了一批度汛工程。市水利部门要尽快拿出工程实施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在主汛期前完工。对没有资金加固处理的,要逐项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做到重点防守。此外,对往年已完成的河道险工加固和小水库除险工程,要加强观测防守,及时维修完善,保证汛期安全。

要继续加大清障力度,对超出**、**河规划线和一些水库溢洪道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组织清除;禁止在行洪河道内乱挖河沙、倾倒垃圾、种植树木等阻水障碍;主汛期内河道采砂一律停止,人物撤离,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市水利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市水利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和具体任务,制订详细的实施意见,包括分洪组织领导、技术措施、车辆物资准备、安全转移等内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建设部门要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汛预案,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保证市区度汛安全。

(四)做好物资储备、车辆落实和抢险队伍组织工作。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市级防洪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市防洪防汛主管部门要对防洪防汛物资仓库进行一次清查,及时补充更新防洪防汛物资。市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计划,代储防洪防汛物资。各乡(镇、区)要动员乡村群众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抢险工具和器材,沿河及水库周围群众可就地取材,备足所需的土牛、块石、木桩等抢险料物,确保防洪防汛抢险时拿得出、用得上。

市公安局要负责落实20辆防洪防汛指挥抢险专用车,并做好“四况”检验和驾驶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市交通局、公路局要各自做好25辆载重卡车和100名装卸工的落实工作,并将车牌号、驾驶员、装卸工名单、联系电话报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区)要组织落实以青壮劳力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洪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精干的抢险突击队,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地段、定工具,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进行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及抢险演习,不断提高抢险水平。

(五)加强防洪防汛通信和汛情测报工作。市通信部门要全面检修通信设备,确保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与上级防洪防汛部门、中型水库、各乡(镇、区)之间通信畅通。同时,要保证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汛期移动通信工具畅通。市水利局要检修、调试无线通讯网络设施,保证汛情、雨情、工情和防洪防汛指令的及时传递。遇到紧急情况时,防洪防汛通信可以与通信、电力、公安等部门的通信联网,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汛情通报,下达防洪调度命令。市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短时预报,尽可能提高预报精度,做到通报准确及时。

(六)坚持防洪防汛抗旱并举,积极推进“两个转变”要积极转变防洪防汛抗旱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洪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对水库、河道等工程,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科学调度,坚持除害兴利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七)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防总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市防洪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若发生灾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所在地防办人员必须到现场核实,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或由其他部门代报,不得隐瞒或夸大灾情。

(八)加强防洪防汛办公室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按照国家防总及省、市防洪防汛指挥部关于防洪防汛要逐步实现正规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洪防汛办公室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人才培训工作,加强计算机应用技术、防洪防汛抢险技术、洪水调度技术培训和防洪有关规定及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防洪防汛交接班、值班、请示汇报、汛情会商、汛情等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整个汛期要安排双人全天候24小时值班,并由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汛期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对来往文电,要按照职权范围及时呈报带班领导,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迅速准确上传下达防洪防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河道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洪抗洪的义务。”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洪防汛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责任制。《防洪法》规定:“防洪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洪防汛责任制,实行依法办事。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洪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市里已调整充实了防洪防汛指挥部成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各乡(镇、区)也要抓紧建立健全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分工责任制,并落实有关部门防洪防汛责任制和防洪防汛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对防洪工程建设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制。汛前,各乡(镇、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分包防区检查防洪防汛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洪水到来时,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新晨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洪防汛。各乡(镇、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洪防汛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水库、河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市里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有报汛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省、市防洪防汛部门上报雨情、汛情。各乡(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市防洪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本单位防洪防汛情况。市防洪防汛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防洪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如实上报雨情、汛情、灾情。

要进一步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依法防洪防汛。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不按时分洪、泄洪,借故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洪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置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不听劝阻;破坏或盗窃防洪防汛工程设施、防洪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洪防汛救灾经费;、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在防洪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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