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安全风险点(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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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风险点范文篇1

为做好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新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新安字〔2018〕16号)、新泰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全市学校安全持续稳定工作方案》(新教安字〔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0月25日至2019年1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提高全市学校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攻坚行动范围及重点

这次攻坚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属地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取缔教育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从10月25日开始,到2019年1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和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校舍消防、用电用气、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校园欺凌、外出集体活动、特种设备、食堂饮食、冬季取暖、滑冰溺水、实验室安全、假期安全教育及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建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做好元旦、寒假及春节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采取“回头看”形式,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挂账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教育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单位攻坚阶段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全面总结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学生宿舍、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实验室、校舍、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并围绕解决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假期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抓好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找准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岗位流程化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落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校园“三防”建设以及校园保卫、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风险预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演练。

(三)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攻坚行动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相结合,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学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头深入一线,确保攻坚行动扎扎实实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教育局将成立督察组,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督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攻坚行动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每月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特点,瞄准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各科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精准管理,建立清单。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全面排查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风险点、重大事故隐患和停办学校(幼儿园)名单,分别建立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办学校(幼儿园)清单等“四个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报告会、主题班会、以及微信、短信等平台,全面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攻坚行动。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自11月份起,每月13日、27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四个清单”报教育局校安办。

办公室安全风险点范文篇2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两个根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期40天。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安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截止7月25日)。重点对第一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1.煤矿。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机构、制度、责任体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诚信体系、应急体系的落实情况,清理整治煤矿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回头看”和“三查”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基础管理资料、自救器管理专项整治不力的行为;查处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抽掘采不符合规范,不落实停产、减产、限产继续生产等行为;查处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等行为;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胁未查清,安全防范距离不达标,“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实,擅自采挖各类保安煤柱等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辨识研判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2.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化工原材料库、批发企业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产计划,有序停产;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紧盯高层建筑、宗教活动、文物古建、红色旅游景点、石油化工、医疗防疫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组织村社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紧盯“建党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采取约谈、值守、巡防、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5.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山护林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和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种方式开展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输配电线路隐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是否持续深入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是否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备齐防火物资和防护装备,各类专业、半专业和应急队伍是否随时待命,能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安全处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公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6.道路和水上运输。要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行为。要加大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牵头领导:各村、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文广站、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7.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突出抓好事故多发的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易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8.燃气。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或超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管道燃气城市门站、输配气站和主管网等关键设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组织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安置区、餐饮店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9.地下管线。要对全镇供排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管线和问题管线,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施工,对施工队伍开挖区域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及时整改处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0.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方面,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水产养殖渔业船舶方面,重点设施设备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带病作业、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等各种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的渔港、鱼塘和水库堤坝、河堤沟渠等渔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户用沼气日常使用维护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环节沼气中毒风险。农(兽)药饲料生产方面,要对照生产许可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设备和制度,是否落实好防雨、防洪、防雷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畜禽养殖及屠宰领域,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屠宰加工企业液氨泄漏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山涉水休闲农业领域,检查休闲农业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备到位,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是否进行封闭。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方面,重点检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点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点的提灌泵站、水产畜牧养殖屠宰用房、农产品冷链仓库、农业生产塑料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措施情况。农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2.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玻璃栈道、滑雪滑冰、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文广站、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3.校园安全。围绕校园安全三年安防建设,重点检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运行是否正常;校园交通、危险地段、校园周边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否落实;校园安保人员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辖属学校、镇应急管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4.特种设备。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硝化、氯化、精细化工等企业在用二手设备、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发电等企业在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坚决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损坏、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流量计未经法定检验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天然气输配企业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未经法定检验,以及非法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翻新瓶,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所为重点,坚决整治电梯应急报警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维护,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在用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未开展应急演练等突出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5.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6.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未开展达标和示范建设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8.食品生产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食安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电力、危险废物、各类园区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镇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和“四不放过”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处罚代替监管,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凡在督查检查过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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