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整理2篇)

来源:

平台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范文篇1

关键词:区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传导与管控

国自中央和地方财权分配体制改革后,出现了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的问题,毕马威国际全球主席JohnVeihmeyer认为,地方政府仅掌握国家50%的财政收入,却要负担80%的财政开支。同时,现有政绩观和政绩考核体制进一步促进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膨胀。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型繁多,风险管控意识淡薄,导致地方财政风险骤增,被国际金融机构认为是我国经济面临的两大风险之一。而区县级的融资平台可抵押资产有限,资产盈利能力有限,偿债能力较弱,其风险更高。因此,防范和控制区县级融资平台的风险对于管控宏观经济的基础风险,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区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及其传导机制

(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层面的风险

1.财务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中最典型的特征是财务风险,而资金流短缺和较高的负债率是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的最主要表现。融资平台自有资本不足,负债率高,导致财务风险偏高,融资途径过于单一和地方政府信息揭露及信用评估机制不健全造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风险。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类型多,以某市A区为例,融资平台公司有直属政府的,有行业性质的,也有园区的,但是通过实际调研发现,这些平台公司的管理较为松散、投资责任主体与融资决策主体不清晰、投融资活动效率、效果以及信息透明度不够,进而在筹资举债时,会对融资规模缺乏有效的规划与筹谋,出现平台公司信贷资金调度难且混乱、政府监管漏洞多等现象,最终导致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均高于80%。融资平台存在注册环节抽逃资本的行为,自有资本不足,负债率偏高成为平台公司的重要特征,是财务风险的根源。2013年,审计署在对我国7170个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15%的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共涉及金额总数为2441.5亿元,主要包括注册资本未到位、违规注资、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等重大问题。

2.行业性风险。一般来说,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公路交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整治、各园区项目等行业,而其偿还的主要后盾是土地的增值与出让。也就是说,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不是依靠项目的现金流的收益,而是取决于土地经营的收益。由此可以推断,地方财力受制于土地财政的影响,当土地价格上升时,地方财力会得到较大的提升;相反,如果遇到经济不景气时,土地价格下降,地方财力会大大的削弱,甚至会引发系统性、行业性风险。因此,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仅仅依靠土地收入来偿还本息资金并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地方的土地数量毕竟有限,价格也受到市场的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尤其是在土地市场不景气时,平台公司的偿债能力将大大降低,区县级融资平台表现更甚,一是区县土地价值不高;二是区县在土地出让收益中分成比例较低,对平台债务偿还贡献小,A区的现状就是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分成尚不够补偿拆迁成本。

根据审计署对我国4省17个城市的偿债审计的对比结果发现,这些省市2012年的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与2010年相比有所降低,比率为8.82%,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偿还本息总额为当年可支配土地出让收入的1.25倍。A区的政府融资平台大部分是没有实际运营业务的空壳公司,仅仅作为融资的工具,融到的资金全部交付政府使用,债务的偿还当然只能依赖政府以土地出让收入注入的财政补贴收入。

3.时滞性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来源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其中,中、长期债务占比较高,这就导致一些项目工程出现靠贷款还本付息的现象,进而掩盖了其真实的项目资产质量,存在今后还款时间相对密集、还款压力相对较大、风险暴露时间滞后甚至难以规避的问题,存量债务也会使得人们错误估计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目前,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需要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的贷款资金已占总贷款资金的2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近几年是我国前些年发行债券的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约定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4.债务后摊风险。地方债务隐患不仅源于偿债能力不足,还存在债务后摊风险。鉴于借债利率较低的因素,融资平台一般会将土地经营收益先充入资本金后再投资,并不会急于还债,甚至会出现借债政府任期和债务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即:借债政府卖光了项目周边所有土地、还债政府却没有土地可卖,这就极易出现债务后摊的风险。以一家县级城司为例,该融资平台的绝大部分债务主要依靠政策性银行,其利率较低、借贷周期一般有6―10年,但是其偿债率却远远不足4%,因而出现了由现任政府举债并享有土地增值收益,但却要由五年之后的继任政府承担现任政府债务的现象。

5.法律风险。随着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的扩展,信贷融资难度加大,各地出现了一些变通做法,如以私人名义新注册公司进行信贷融资、一笔财政资金来回注册,当做几个公司的注册资金或者项目的资本金,或通过其他公司借壳融资,债务法律关系复杂化,法律风险上升;此外,国家虽然明确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不能对外担保,且2006年佛山中院也曾经对此做出了政府承诺函无效的判决,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政府还是会采取信用担保方式,主要是地方人大或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承诺函。因此,对风险的控制主要通过完善c地方政府融资相关的法律、建立和完善地方偿债机制及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融资法定化和平台融资市场化等方面进行。融资平台的担保可能导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如A区的工业园区下属的融资平台为园区内企业担保的现象较多,同时政府下属融资平台之间的互保现象严重,随意、混乱的担保关系在偿债风险的推动下极有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二)融资平台公司层面风险引发的地方政府财政风险

从理论上讲,融资平台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其融资借款均有政府财政承诺函或人大承诺函的方式提供担保,融资平台债务实质上是地方政府债务,因此,公司的单体风险已逐步变为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根据2013年审计署的32号公告可知,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政府性债务规模达到30.2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占比达到59.10%,与2010年末和2012年末相比,债务规模分别增长了66.93%和12.62%,比2012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远远高出了9万亿元。债务依靠项目自身现金流不能偿还全部贷款,需要政府财政进行偿还。以A区为例,该区已经出现了乡镇和园区融资平台无力还款,由区财政设法偿还,财政背负极大的资金压力,容易诱发财政风险。区县政府客观上对土地财政依赖过度,财力有限,鲜有考虑还款资金来源计划;主观上还款意愿不强,向上级财政转移风险的倾向较强,使得平台的融资风险向上级转移、扩展,最终演变为系统性财政风险。

(三)财政风险衍生出可能的金融风险与经济风险

虽然政府和学界的研究都声称融资平台风险可控,但由财政风险演化为局部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这是由于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当平台公司的债务无法偿还时,将连带导致到金融系统风险的产生,甚至爆发局部的经济社会风险。具体来说,当地方投融资平台无法偿还个别银行债务时,一般会先考虑从其他银行再贷款,用新账还旧账;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将风险转嫁给非银行金融机构,这样恶性循环会将潜在的信贷违约风险迅速波及到整个金融系统。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监管的强化,在银行贷款渠道受控后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表外项目继续负债,融资风险进一步集聚。地方融资平台在受到融资约束时,不断地拓展融资渠道,如短期融资券、中期融资票据、企业债、信托融资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地方经济出现衰退,地方财政入不敷出,会导致土地贬值,此时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还债能力便大打折扣,进而祸及到整个金融系统,从而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不健全,缺乏外部约束(白钦先、董亮,2013)。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不健全进一步强化了债务风险程度,使得政府和社会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评估不够,应对不足。

总之,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传导机制即由单体风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方向进行扩散传染。

二、区县级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风险监管政策的解析

在财政管理体制和政绩考核重大改革之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将持续存在,尤其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条件下,风险进一步突显,各地政府逐步认识到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纷纷出台相应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笔者主要收集和研究了一些区县级别的政府融资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南京六合区、长沙开福区、株洲荷塘区等,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的着力点主要体现在对资金融通和使用过程的控制,采取的主要举措如下:

(一)梳理政府融资平台,明确各平台融资任务

以某市H区为例,梳理出6个区级平台:(1)H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融资任务;(2)H区金江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城乡交通建设项目的融资任务;(3)H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市政基础设施、区域供水等建设项目的融资任务;(4)H区××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土地整理和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建设项目的融资任务;(5)H区土地储备中心: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土地收储与开发项目的融资任务。(6)园区融资平台:分别承担H区经济开发区等所在园区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融资任务。通过政府规范,清晰界定各个平台公司的融资任务,有利于融资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为政府有针对性地管控平_风险创造有利条件。

(二)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体系,规范融资程序

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的主要目标在于合理选择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并控制风险,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赤字。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会成立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对本级政府投融资进行管理,财政、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国有资产管理、人民银行、审计、银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通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主要负责本级融资计划编制、政府性债务扎口审核、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和其他日常工作事项。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融资平台的监督,审计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审计,监察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效能监察;金融主管部门负责融资资金的风险控制,对融资资金运行情况建立动态监控和预警系统,定期向人大、政府等报送融资资金情况和风险分析报告,及时掌握融资资金运行情况。成员单位要在政府性债务项目的立项、论证、预算、实施、竣工决算等环节各负其责,并协助监察局、审计局及时做好相关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各地政府还强化了融资程序的规范,基本程序通常包括:由财政局汇总各单位上报的融资计划,经审核后,报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再由政府常务会议小组经审议批准后再执行;融资计划经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一个月内,由财政局将融资计划下达给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年度融资计划,在融资前编制融资计划审批表报财政局审批,凭财政局出具的政府性融资核准通知书,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融资合同签订10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财政局备案。

(三)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增强债务透明度

财政部门要求平台公司每季度将资金情况向财政局报告,财政局向政府报告融资资金使用情况。有的区县制订了更具体的报告制度,如所有政府性融资资金必须实行半年报告制度,由各平台公司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应建立完善的地方债务报告系统,这样一方面可监督融资平台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对该地财政实力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四)建立偿债风险准备金,降低偿债风险

政府可建立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规模相适应的偿债基金,确保政府的偿债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由财政提供担保兜底的融资项目的偿债风险准备金,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提取,并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统筹安排,用于政府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储备、融资平台续贷办理等短期拆借,以及非收益性项目的偿债贴补。各融资平台依据自身的融资规模设立自身的还款准备金,中长期贷款还款准备金不得低于年度内应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一年一贷的短期融资项目,其还款准备金不得低于年度内续贷单笔资金的最高额。

(五)规范资金使用,建立问责追究制度

对不按规定使用政府性融资资金,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管控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融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在现实中却只是政府的融资工具,缺乏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自然也没有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客观上助推了融资平台的负债风险。鉴于融资平台的政府背景,应客观科学地划分地方政府的的监管职责和融资平台的经营职责。因此,从融资平台良性发展的角度出发,政府应避免将平台公司仅仅作为融资的壳资源,而应尽量注入具体的经营业务,实体化运作,从而做实做强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要支持市场化,参与城镇建设项目,积极采取资产证券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融资手段,充分挖掘变现能力强的资产项目,实现融资平台公司质的飞跃。当然,从我国目前现状来看,还需要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融资平台公司按其业务性质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经营性业务、半经营类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其中,经营性业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应大力鼓励平台公司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来经营更多的项目,争取做大做强;半经营类是指经营收益一定,但却难以支撑其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产业或公司,例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对于这类行业或企业应尽可能地提升其盈利能力,降低非营利业务的比例;而非经营性则是指公司不直接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中去,而是以社会公共福利和效益为主旨,切实为公众服务类的业务,这类项目完全依赖于财政,风险传递效应较强,原则上要严加控制。

(二)调整资本结构,规范融资和担保行为

地方投融资平台筹资渠道单一,银行信贷是主渠道,资金来源少、风险系数高、风险隐患大等往往成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通病。为克服此类问题,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筹集资金的方式上要通过资本市场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及项目融资等方式,尤其需要强化股权融资,实现自有资本稳步增长,资产负债率有序降低的局面;二是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上可以综合采用合资合作、整改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为此可尝试引入市政债、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集中推介招商、BOT、PPP等新型融资方式。

我国目前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主要来源于银行,融资成本较高,同时也积聚了较大金融风险,试行地方直接发债成为缓解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一个举措,目前包含江苏在内的10个地区的政府具有自行发债的权利。我国财政部国库司有关领导负责人曾表示,2014年在我国的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中,上海等十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实行自发自还的方式,其债券总规模达到1092亿元,其中江苏占15.9%、广东占13.6%、江西占13.1%、山东占12.5%、浙江占12.5%、上海占11.5%、北京占9.6%、宁夏占5%、深圳占3.8%、青岛占2.3%。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政策直接发债融资,降低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压力,以债务期限的结构性转变促融资成本的降低。

为减控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的风险,其规模应当以平台公司的经济实力、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为基础,包括其发行债券的期限和政府任期相一致,此举同时也可增强投资人对融资平台偿债能力的信任度。同时,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进行与融资平台相关的承诺和担保,建立严格的投融资责任制度,在地方政府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积极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项规范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将制度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例如,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项目公示制度、投资监管制度等等,进而保证从程序上规范平台公司的融资和担保行为,提高行为的合规程度,降低平台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我国部分省份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办法中设置了预警指标体系。《江苏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各地区的地方财政实力、GDP水平、债务风险等情况综合测定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等指标并进行债务规模的控制。债务率等于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之比;负债率等于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地方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偿债率等于当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之比。

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应进一步细化到两个层面:一是平台公司层面的,利用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指标体系建立公司层级的预警指标体系;二是政府层面的,利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借新还旧率等指标建立政府级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在此基础上,利用层次模糊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平台融资风险,设定预警值,并进行对应的债务管理决策。

(四)政府加强对融资平台风险的监管

财政部门根据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报告制度,实时掌握融资平台债务余额、来源、用途、结构及其变化情况等,实现对融资平台债务状况的动态管控;进一步规范债务审批程序,实行“审批卡”制度,确保举债依据充分、程序完备;规范融资平台债务资金投向,确保债务资金全部投入到公益性项目建设,严禁随意改变债务资金用途,保证债务资金安全并充分发挥效益;限定融资成本,督促融资平台审慎选择融资方式,严禁举借成本过高的债务;在融资过程中,所有融资平台企业都应该提供真实、规范、符合银行相关要求的财务报表。严禁政府对融资的不当担保和承诺等。

(五)优化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控制债务增量

北京大学周黎安等学者通过对省级官员的升迁率与其任职省区GDP的增长率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两者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每年中央政府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制定的GDP增L率目标更促使地方政府一切以GDP论,盲目追求GDP的“达标”、高速增长。因此,对地方债务的控制也应作为政绩考核的要求之一,按照中央新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债务纳入官员考核问责机制的范围。各级政府要对担负起相应行政区内的地方性政府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切实履行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对于区县级融资平台的债务控制关键在于一方面消化存量;另一方面需要控制增量。在了解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地方债务规模量化指标体系,具体包含偿债率、负债率、负债收入比、债务依存度与担保债务比重等,从而实现地方债务总量和增量的控制。

参考文献:

李伯侨,陈耿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法律风险研究――以商业银行贷款为视角[J].兰州学刊,2013,(8).

平台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范文篇2

一、部分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平台建设规模化。重庆市从2002年开始实施“金融兴市”战略,将全市各类分散的政府资源全面整合,组建了“投”和渝富资产公司。通过划转、授权和专项资金注入等多种方式,目前平台资产总额达3000多亿元,获得银行2500多亿元授信和1000多亿元贷款,四年累计投融资1700亿元。天津市城投集团2004年成立,市政府陆续注入经营性资产,2007年又成立了金融城司,目前集团总资产1700亿元。合肥市组建了四大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截止2007年底四大集团总资产500多亿元。杭州六家政府资产经营公司总资产1000多亿元;石家庄发改委管理的投资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融资80亿元,又从银行贷款50亿元,仅融资资产就达130多亿元。实力雄厚的投融资平台为政府开展全方位投融资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支撑。

(二)依托部门专业化。杭州市政府设立了六个政府资产经营公司,都是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接受不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每个公司为政府打理着不同领域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各有侧重。杭控公司侧重投资先导性、关键性、基础性产业,城司主要方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司主要构筑城市交通网,工业公司负责工业项目股权管理和经营,商业公司管理商业资产,旅游公司经营旅游资源。宁波主要投融资平台有三家,柳州、石家庄、唐山组建了多家投融资平台,分别隶属政府不同部门,各地政府从地方实际情况出发赋予每个平台不同的职责和主营范围。通过这种细化模式,充分发挥依托部门的优势,实现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明晰化,做到了权责清晰,控管分明;特别在项目谋划过程中,有利于对口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有利于促进投资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三)运营管理规范化。为了推动各投融资平台高效运营,各地都逐步加强了对平台的规范化管理。重庆市采取了三大保障措施:一是界定三个投资领域,关系地方经济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领域,市场信号缺失、市场机制尚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领域,纯公益项目;二是构筑“三步”防火墙,财政不为投资集团作融资担保,投资集团之间不互保,集团之间专项资金不能交叉使用;三是投资集团资产负债、现金流投入与资金来源实现“三大平衡”。柳州、武汉等其他城市也都建立了积极有效的保障机制,保证平台正常运转和资金良性循环,避免过度负债出现大的融资困难或信用危机。

(四)筹资渠道多元化。各地投融资平台的筹资手法多样,方式先进,成效明显,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重庆在集团成立之初明确五项资本来源:一是国债注入;二是财政性规费注入;三是土地储备收益权注入;四是存量资产注入;五是税收返还。随后,投资集团利用银行、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充分吸纳各类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每年总额超过400亿元,2007年超过550亿元,占全市基础设施投资的30%以上。其他各地除了与银行合作申请贷款、发行地方建设债券之外,纷纷开展融资创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信托、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石家庄股权信托融资80亿元,唐山和沧州信托融资各40亿元。

二、构建地市级投融资平台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学习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创新投融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原则,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运作各类资源,最大限度放大财政资金利用效益;科学谋划,合理确定赢利模式,确保平台有收入、有利润,形成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融资职能;规范运营,建立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平台企业监管,确保平台主体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直接与间接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效统一,逐步形成“融、投、增、还”的良性循环,为城市建设提供持久的动力。

(二)平台管理部门的定位

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形成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原动力(财政之外),长期稳固地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平台各主管部门应在市政府和相关决策委员会的统领下,充分发挥其部门优势,共同助推平台建设和发展,形成“部门+平台”的合力。

财政部门和资金管理办公室侧重管“融”,包括政府融资规模、平台融资规模、融资体系建设、融资办法制定、融资方案审定等方面,监管平台资金的进出,防止投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平台主管部门侧重管“投”,包括投资项目筛选、投资业务管理、日常重大事项审定等,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和调整全市投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鼓励、限制和禁止类投资项目;平台主管部门依据其所管行业提出具体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平台投资行为。国资部门侧重管“值”,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所有人代表授权平台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重点项目稽查等部门侧重管“查”,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审查项目操作程序、财务规范执行、施工工程质量、投资规模控制等各个方面。这样就形成了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业务”,国资部门管“资产”,审计稽查部门管“监督”的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专业化筛选、指导和管理项目,对口争取项目和资金,有利于平台公司的发展壮大,同时部门之间有所制约,避免决策失误和管理“真空”,有助于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宁波市三家主要投资平台公司、合肥四家投资集团公司、柳州多家投资平台公司等多个平台公司都是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资产,主管部门按行业管理业务。河北省《关于省级投资调节类和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管理方式的若干意见》(冀政[2004]22号)规定,国资委管资产,主管部门管业务及党群,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科技投资公司等公司也是这种模式。

(三)完善投融资公司的建设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从投融资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将不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赋予投融资功能和公司制的管理方式,发挥融资和投资导向作用。投融资公司通过国有资产划转、专项资金拨付、规费注入、特许经营权、土地储备运营以及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得到完善和扩大,充分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融资职能。

1、投融资公司定位

根据“有进有退”的原则,以做强做大做精主业和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建议对各平台主业进行归类管理,充分发挥优势,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产业平台公司,为政府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政府经营性资产、股权性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国债资金以及投入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性资金等资产和资金的整合、管理及使用,储备土地并进行整理及运营,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建设投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等,为全市重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融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平台公司,整合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公用设施资产以及经营性城市公用资产,从事城市公共事业的筹资、投资、建设、管理和营运,储备土地并进行整理及运营,搭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水系建设平台公司,主要负责运营水利资产,开发建设水利项目,为水利工程建设及产业进行投融资;交通设施建设平台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和一般干线收费公路、场站的建设和经营,以及按市场机制模式运作的交通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市外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城镇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融资、投资、组织建设、经营管理,其所属地方净收益用于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金或建设资金,为我市道路工程建设进行投融资。担保平台公司:适时组建或在现有担保公司基础上壮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较大规模的专门担保机构,完善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鼓励国有投融资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资产重组。某公司非主业资产符合另一公司主业发展需要的,双方可协商,通过收购、资产(股权)置换、互相持股、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平台管理

(1)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相结合,把决策委员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权限按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研究制订决策委员会、主管部门、经理层工作规则,理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2)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以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逐步科学规范的经营效绩评价体系。按照有机统一、分类对待的总要求,准确、客观、科学地对经营者业绩作出评价,重视对企业盈利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充分考虑平台承担政策性、公益性项目的因素,确保考核评价落到实处。

(3)人员身份

为将平台短期发展和长期发展结合起来,矫正国企领导人及员工的短视行为,使其长期行为和利益与企业所有者利益休戚相关,引导其不但关心企业的现在,更关心企业的未来,建议将平台全部改制为企业,所有平台现有人员和到平台工作的人员改变原有身份,统一为企业身份。实行年薪制,适度提高基薪标准,积极探索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等有效的奖励措施,通过多种形式激发国企经营者的活力和潜能。

3、财务管理

平台所属行业和业务国家有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按上级同类机构财务制度执行;没有上级同类机构的,按市财政部门认可的财务制度执行。

(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