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收集3篇)
来源: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范文篇1
一、宣传解读政策,把握要领
为了强化年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学分记分标准和操作程序,我们去年年底举办了一个全县人事师训专干培训班,聘请了省市师训主管部门领导对继教年检学分文件进行解读,让他们认识到位后,再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和我县的具体实施细则。然后,我们要求各单位师训负责人对广大教师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发动,把我们印发的《衡东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送到每位教师手中,人手一册,并组织学习,解读宣传,这样就统一了全县所有教师的思想。
今年3月,我们又举办了为期7天的学分年检操作员培训班,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做到了“全面准确把握学分政策,认真细心掌握操作要领,不厌其烦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操作掌握松紧尺度”。三天学习培训,四天年检操作,先学习后操作,效果很好,年检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不紊。
我们在政策层面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强化细化:
⒈学分管理对象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凡取得教师资格,并正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教师和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仪器装备部门、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教师及职业学校的基础文化课教师都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体系。衡东县今年还只对全县中小学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及职业中专基础文化课教师纳入学分登记管理系统,其他的以后逐年纳入。
⒉学分计算办法
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凭结业证书每学时记1分,衡东县自己举办的培训班,统一在自印的证书上标明所记学分数。
⑵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由学校根据教育局下发的校本培训规定负责考核和认定学分(五年120学分,每年不超过24学分)。
⑶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凭毕业证书,周期内记72学分,2011年拿到毕业证的记36学分。
⑷应聘担任外单位(学校)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或辅导工作的,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数每学时记1分,一年内多次承担同一内容的不重复计分。
⑸由县教育局安排的支边支教教师,参加支教学校的校本研修,当年记72学分;产假、病假、经过批准的停薪留职或借调外单位人员、重症病人,办理免修手续后可免修学分。
⑹参加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记48分;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与测试,取得二乙等级记30分,每提高一个测试等级加记6分。
⑺各类培训的优秀学员,学分按记分标准上浮20%,申请免修的教师本年度教师培训专题项目不再记学分。
⑻男教师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在完成校本研修24学分后,每年可免修36学分。
⑼新任教师须完成岗前适应性培训150学分。我县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文件,确定这150学分由一次集中培训、一次远程培训、一次单位实习(规定时间内须上交实践论文)三部分构成,并且不计入周期内继续教育学分。
⒊学分使用规定
⑴五年周期内360学分,可以拉通使用,即周期学分合格标准为:五年周期内工作年限乘以72学分。
⑵新教师未完成岗前适应性培训150学分的,不转正定级,修满后再转正定级。
⑶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骨干教师选培、特级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认定,年度学分必须合格。
二、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操作
为了搞好继续教育学分年检,我们在县教师进修学校配置了专门的继教学分年检办公室,这里配置了全新的办公桌与专用档案柜,配有两台电脑、四台专用打印机、一台复印机,我们还统一为每位教师印制了《继教学分年检档案袋》分发到各个学校。袋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年度校本研修学分证明、各类培训证书复印件、普通话和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提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还根据上级要求重新换发了分学年检证书。
衡东县近年来成功地建立并运行了“三级师训电子网络”,我们建立了“衡东师训”公共QQ,安装了专门的电话,可以随时通过这台无线桌面机对每个师训专干或年检管理员免费发短信(飞信),他们可以随时将修改好了的教师基本信息从网上传输到县教师进修学校。
两年前,我们花了五万元收集整理好了全县教师的基本信息,并建了《衡东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电子信息库》与《电子照片库存》。在建立《衡东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本信息库》时,我们没有任何可借鉴的经验,我们根据工作实际,边思考边实践,尽量将教师的所有继续教育信息收集完备,我们先后花费一年时间对全县5000多名教师的信息作了五次大规模修改。基础准备做好了,接下来的培训就好做了,无论是面对面的培训还是网上QQ交流,我们能随时对各县办中学与乡镇中心校的年检管理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去年我们把《衡东县中小学教师继教基本信息库》发到省中心,为他们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目前,我们已经修改完备自己的信息库,导入省中心信息库,以后,我们打算在我们的师训网站与省中心继教年检库进行友谊链接,让全县教师能在衡东县师训网站里查询到他们自己的继教学分情况,这样一来,我们的网站既有政策性又具技术性,更具结果透明性与相互监督性。
在熟悉并掌握有关政策精神和具体实施细则后,关键是指导各单位学分年检操作员如何进行技术操作。衡东县的年检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分单位打印所有参检教师的个人照片;
第二步:各单位自检,各单位年检管理员收集年度培训证书原件并复印,并将情况录入到年度培训信息表内;
第三步:将所辖34个单位的师训专干分成三组,轮换审核(不相互审核)己输机的继续教育学分与培训证书原件,领导小组派出三个成员,每人负责一组,确保培训项目名称、培训学时学分与输机分数三项比照无误;
第四步:县年检管理员将《年度培训信息表》分单位导入到省继教中心《年检学分登记系统》内,并分单位打印出每个教师的继教年检学分;
第五步:将各单位教师的《年度培训证书》的复印件分别建档,保存在县教师进修学校的专用档案柜内;
第六步:按项目将所有培训证书复印件名称分单位编写成几本“目录索引”以备查;
第七步:打印好所有参年检教师的《年检学分登记证书》。
三、困惑与问题,总结超越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与困惑,主要是学分年检的相关政策规定与培训实践之间的矛盾。
⒈校本研修学分问题
省里文件规定,五年周期内不超过120分,衡阳市的文件则进一步明确每年不超过24分。我们的理解应该是每年可得30分,也可得20分,只要五年周期内不超过120分就可以,因为省里的文件还规定,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分,这里的参加培训应该包括校本培训,要不然每个教师每年都要参加校本以外的培训,而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市里的文件规定不能打破,省里的文件规定也要相符,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是这样做的,每个单位可以自主举办一个技能性或外出观摩性的培训活动,将实施方案上报县师训股审批,在同意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实施,将参加人员考勤表、实施总结上报县师训股审核后可记8分。
⒉培训的密度问题
十二五周期内的教师培训,重点难点是教师的全员培训。省里文件规定,凡当年有20%及以上的教师未完成72分的学校,原则上单位和校长不能评先评优,并且还要给予通报批评。这就意味着每个学校80%以上的教师每年都要参加除校本研修以外的培训,而这无论是从时间、经费还是培训的班次类别等方面看,都是不可能的。衡东县是一个有5000多教师的中等县,我们高密度、超强度地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年培训人数也很难达到3000人,教师每两年能参加一次培训就很不错了。“十一五”培训周期,要求教师至少要参加一次培训,而“十二五”周期,要求教师至少参加一次远程培训和一次集中培训,或参加某个方面的两次以上,应该说也很不错了。
⒊学历提升培训的学分问题
根据省里的文件,每学时计1分,由毕业学校提供学时证明,但实际上毕业学校只发文凭,不提供学时证明;市里的文件虽然也有这样的规定,但同时又规定了一个不超过72分的上限,这个上限似乎与省里的文件精神有冲突。
⒋高中教师的培训几率问题
高中教师的培训基本上是由市级以上单位组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可组织的培训项目不多,目前我们主要是组织高中班主任远程培训和部分中层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远远不能满足高中学校的教师培训需求,高中学校教师全员培训更是个难题。
⒌相关管理机构人员的年检问题
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部分乡镇教育行政干部及各学校的教辅人员,他们有教师资格证,但不在教学一线,他们中有些人不愿参与学分年检,或没有进行过任何继续教育培训,没有获得继教学分。针对这一“特殊教师群体”,如何进行有效督促监管,目前衡东县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⒍民办教育机构与幼儿园教师的年检问题
衡东县有96所民办教育机构或幼儿园,衡东县还没有启动对这些机构的教师的学分年检,他们工作单位不固定,甚至有部分教师还没有教师资格证,而且他们的主管部门又不是师训部门,如何有效规范他们的继续教育,继教学分年检如何进行还有待我们进行探索。
⒎学分年检不合格或不参与年检问题
政策有规定,执行有依据。但与客观实际有差距,在落实过程中有诸多矛盾:一是不能在有限时间内给教师提供那么多的培训机会;二是县级财力有限,师训经费无法承担大量培训;三是工学矛盾仍然突出,教师无法抽身参与培训;四是由于以上客观原因而使得部分教师的继教年检不合格,师训管理部门能为他们做什么?五是周边个别县市尚未启动学分年检工作,会挫伤衡东县继教学分年检工作的积极性。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范文篇2
论文摘要: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范文篇3
关键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修炼新师德
太行山下,冀南平原。河北省南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这颗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培训机构新星悄悄诞生了。南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始建于1953年,1978年经河北省教育厅备案成为一所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经河北省教育厅评估验收,批准为办学条件达标教师进修学校,2012年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教师进修培训机构。
南和县进修学校位于邢临公路与津韩公路交汇处西侧路南。学校占地面积35.5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学校承担着南和县辖区内中小学教师职务培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和提高培训、教师学历提高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及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相适应而举办的各种应急培训任务。学校现有教职工48人,专任教师20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2人,中职14人,中学二级级教师9人,兼职教师22人。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结构合理,具有丰富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学校班子成员6人,平均年龄45岁,其中本科学历5人,是一支年富力强、业务精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校长郭廷玺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学校的整体工作要顺应潮流,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求,教师必须修炼新师德,工作必须立足于县域内教师队伍的培训,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长足发展做好服务。要求领导班子端正工作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抓细管,把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在“细”字上下苦功。正如古代哲学家老子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把学校工作当成天下大事,从细处抓起,兼顾各个环节,学校的一切工作有条不紊,秩序井然。
学校现有领导班子成员6人,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党组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副校长分管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干训处、师训处等中层职能科室。实施校长负责制,各部门、科室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以明确的岗位职责相约束。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计划、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均由相关处室起草,讨论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再制定出台。安排部署,落实执行,监督管理,总结反思,形成及其严格的一套闭合管理模式。几年来,效果非常明显。

夏姓女孩起名大全精选
- 阅2俗话说 ‚ 人如其名 ‚ 可见名字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 特别是对于女孩来说 ‚ 名字不仅能彰显自己的外在气质 ‚ 而且还能给自己的形象加分。 夏姓是一个纯汉族、源流单一的.....

2023年带安字的女孩名字大全‚安字
- 阅2“安”字由[宀、女]组成‚寓意着阖家欢乐‚幸福快乐等含意‚表述在女孩名字之中寓意着安全、清静、吉祥。 寓意非常美好‚当父母们在搜索一些寓意美好听的女孩名字时。 何不应用.....

学习行政执法心得体会精选例文八
- 阅0通过行政执法学习,必须抓好执法队伍的行为规范,保障严格依法行政,监督市场主体自觉贯彻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习行政执法心得体会参.....

开展宪法宣传日的心得体会精选例文
- 阅0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开展.....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收集3篇)
阅:0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范文篇1一、宣传解读政策,把握要领为了强化年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学分记分标准和操....

班级班规大全及管理细则(收集3篇)
阅:0班级班规大全及管理细则范文篇1一、以情感教育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感化学生的心灵。作为教....

对外贸易论文(收集5篇)
阅:0对外贸易论文篇1[论文摘要]战后,美国国家贸易政策在国际形势和自身政治经济影响下发生重大转变,因此对世界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