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危房改造政策(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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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危房改造政策篇1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传达了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下面,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高度,适时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住房条件有了显著改善,大多数农民告别了土坯房、危旧房。但从总体上看,城乡住房差异仍然较大,部分农村住房建筑质量差、抗震能力低,全市目前仍有16万户农民居住在破旧危房中。农村基础设施也相对薄弱,村内道路多为泥土路、砂石路,路灯、供水、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缺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热切期盼。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强调继续加强“路水电气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上了一个“房”字,提出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任务要求。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措施中把危房改造作为农村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等有效措施,帮助农民建设新居和改造危房,同步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省委、省政府于2月28日专门召开会议,姜大明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我市作为农业大市、人口大市,一定要抓住机遇,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务求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实现这一要求,有效抓手之一就是搞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农村的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诸多要素优化整合与调整利用的过程。通过整村新建迁建或者滚动整治改造,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社会公共服务覆盖面,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能够加速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居住方式的改变会深刻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从而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第三,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扩内需、保增长的有效举措。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住房是最重要的财产,建房是最大的消费支出。目前,我市有农户275万户、农村居民845万人,住房建设的潜力很大。近几年,全市城镇规划区外村庄居民每年建新房的约4.5万户,户均土建施工、装饰装修和家电家具等投入约10万元。如果通过适当的政策措施,把每年建新房的农户提高到10万户,就可拉动投资100亿元,三年拉动投资300亿元。从而产生对钢材、水泥、建筑劳务等市场的巨大需求,带动装饰装修、家电、家具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城乡就业,每年至少提供城乡就业岗位15万个、增加农民纯收入10亿元。这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无疑是强有力的支撑。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住房,还能够腾出大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资金紧张矛盾,为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目前,我市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已具备良好基础和条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先后完成了一大批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和农村住房集中建设,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收入水平逐年稳步提高,各级财政收入不断增长,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基础;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了较好的基础环境;我市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显著变化,为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营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尤其是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持续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我市加快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强劲动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现实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定信心,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最大限度地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切实收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显著效果。
二、坚持顺势而为,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从2012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8万户,力争完成10万户以上;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6万户农村一级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城市化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格局。2012年要全面完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规划布局和1500个左右中心村的近、中、长期建设规划,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数量和质量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各级要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尽最大努力筹集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和扶持,省政府对这项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但是能够筹集到的资金毕竟不多,平均到每个建房农户更是有限,因此,过分依靠资金扶持来推动这项工作,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取得预期成效的。从前段调查情况看,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农村大市,加快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现确定的任务目标,关键是确立和坚持“顺势而为”的指导思想。应当明确,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户,政府的作用是通过规划、引导和适当补助扶持,鼓励和推进农户搞好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顺势而为,要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势,顺加快推进城镇化之势,顺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之势,顺现行各项惠农政策之势,顺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之势。顺上了这些势,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必然是事倍功半,甚至可能会事与愿违、劳民伤财。
坚持顺势而为,工作中应注意做到这样几点:一是在工作安排上,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要认真分析当地情况,从镇、村实际条件出发,既有长远规划,又有分步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时序步骤,哪里条件具备就优先建设改造哪里,逐步推进,确保把好事办好,决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不顾实际、急于求成、铺大摊子、一哄而上。今年要优先安排市区、县城周边,中心镇驻地周边,交通要道两侧,及大企业周围村庄的住房建设和改造。对中心村的危房改造要先行启动,对一般村的危房改造应待中心村规划确定后,再逐步展开,鼓励支持农户在中心村建新居。二是在工作指导上,尊重群众意愿,防止强迫命令。要把政策、规划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充分考虑群众需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真正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不能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鼓励经济条件具备、急需建新房的农户带头建房;扶持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解决困难,拆除旧、危房,建设新住宅;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困难农户的住房问题。三是在扶持资金使用上,突出重点,精心运作,力求取得最大效益。既要加大政府扶持资金筹集投入力度,又要认真研究扶持资金的使用方法和运作方式,最大限度地使有限的扶持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防止因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浪费或引发新的矛盾,加大工作推进难度。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凡能够实行市场化运作的,要最大程度地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解决建房资金问题。四是在工作标准上,统筹安排,讲求实效。按照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和节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统筹资源、资金使用,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努力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
坚持顺势而为,就要总结推广已有成功经验,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总体工作推进上,要理清思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不同的方式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一是在市区、县城及周边区域,要继续运用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的成功经验,结合城区规划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实行市场运作,加快村居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二是在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的区域,要认真实施“增减挂钩”的相关政策,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扩大“增减挂钩”指标,努力使更多的村庄,特别是那些较为偏远的村庄,能够列入“增减挂钩”范围,利用这项政策实施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三是在乡镇驻地及周边和交通要道两侧等区域,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有关项目开发,给予必要资金扶持,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户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增强对其他村庄农户的吸纳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搞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先行搞好规划。科学规划是搞好农村住房建设的前提。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着手修编三类规划。一是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足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规模和空间布局,为农房建设改造工作提供依据。规划的规模,要体现扩张中心镇、推进村庄整合,吸引村民群众到镇驻地居住,搞好城镇化建设,做大乡镇区域规模。二是科学制定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要以县区为单位,抓紧制定农村住房建设3年规划和危房改造5年规划。住房规划设计总的要鼓励住楼房,但应区别不同群体需要,考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做到因地制宜。三是扎实搞好农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同时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和技术咨询。在编制各类规划之前,要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县区为单位,搞好调查摸底,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总量。各县区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具体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规划编制中,要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规划要做到人与自然相和谐,既展现农村的田园风光,又彰显农村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农村特色。规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有序进行。各县区的规划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完成,并向群众公示,然后报市政府审批,并于今年6月底前报省建设厅备案。市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度,加强指导督促。
(二)认真研究和落实政策。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要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组织,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制定合理、科学、到位的政策,实行多方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营造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良好政策环境。一是落实资金政策。各级政府要把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对新建农房和改造危房的农户予以补助或贴息扶持。市财政从今年起,连续三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各县区给予扶持,今年市级筹集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各县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可用于农村建设的有关专项资金,向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倾斜。农村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办法,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组织引导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政府补助支持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城区周边村可以走城市开发的路子;对沿路、交通要道、大企业周围的村,可以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来开发,用土地收益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材等大宗建材,可以县区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对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高、价格适中的本市钢材、建材生产企业,可以推动开展产品直供。要在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的同时,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可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可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
二是落实用地政策。要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决不能动摇。要抓住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生态涵养、农林牧渔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城市、小城镇、中心村周围的基本农田,为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农房集中建设预留用地空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地支持农房建设和改造,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今年全省安排10万亩以上的增减挂钩规模,国土部门要积极争取指标,充分发挥这项政策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推动作用。
三是落实信贷政策。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县区要以土地收益为基础,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的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统筹各种支农资金集中使用,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村建房资金困难。对承担农村建房任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也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四是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
五是落实产权政策。对农村住房,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坚持依法办证,严禁借旧村改造名义搞房地产开发,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住房。
(三)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农村住房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中要做好结合文章,努力从整体上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要与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与供气、集中供热、路灯和科教文卫等设施。靠近城市或乡镇驻地的中心村优先选择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联合建设生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二要与农村社区建设和推行“大村庄制”相结合。着力规划建设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引导鼓励农户居住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为适度扩大行政村规模创造条件。要搞好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及相关设施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三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村庄改造腾出的土地,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养殖项目,统筹安排好二、三产业项目,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四要与改善村容村貌相结合。搞好村庄美化绿化,保持整洁卫生,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五要与移风易俗相结合。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改变陈旧落后的传统习俗,树立现代文明的新风尚,用新观念建设新农村。
(四)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加快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问题多,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工作部署安排上,一定要深入调查分析,摸清农户现有住房条件、群众建新房意愿、村班子战斗力等情况情况,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周密计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具体工作中,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区别对待,分别制定不同的实施办法。尤其对五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应作为重点研究解决,可以扶持由村集体建设,作为周转房提供给他们居住,或参照城市廉租房的方式来解决。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势在必行,提高建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现住房条件较好的农户顾全大局,从全村群众利益出发,自觉服从规划,搞好建设。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不要急于列入改造计划,对个别差距较大的农户,也不要操之过急,深入做好工作,努力保持农村稳定。制定建设改造规划和新房设计方案,既要考虑整村连片和体现适度超前,又要充分考虑现有实际情况,尽量避免盲目大拆大建,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工作难度。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规范运作。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重大问题通过民主程序决定,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房项目,无论在城市规划区内外,都要按法定建设程序实施,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并纳入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对政府组织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要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招标,确保工程质量。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一要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建设、规划、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房产、民政、交通、农业、水利、卫生、审计、人行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确定的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和组成单位名单,于3月25日前报市建设局。
二要落实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市政府负责协调指导和政策推动,县区政府负责抓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和今年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和街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搞好服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规划部门负责镇村布局体系规划、建设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房产部门负责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农村住房的确权发证工作;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人民银行及金融部门要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教育、监察、民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环保、科技、地震、劳动保障、卫生、广播电视、审计、电力、通信等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篇2
一、住房安全保障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精准识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严格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并公示,村级审核合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审查合格后报县住建局核准备案的程序,紧扣“两不愁,四保障”识贫标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确定为改造对象,并根据农户坪定结果确定改造等级。
二、住房政策
宣传工作制作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了各镇,
1、身份必须属于四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2、具备其中一种身份即可。现居住房屋确系C、D级危房(局部危房和整栋危房)。
3、户主必须是所在行政村的农村籍户口。以上三条必须同时具备,方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户则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农村危房改造书面申请。
不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保障的情形
1、在乡镇有安全住房或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的;
2、有工商、车辆登记(小型农用车除外)、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3、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范围的;
4、曾享受移民搬迁、大中型水库拆迁安置、廉租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5、不符合危改政策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保障
(一)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口援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行专帐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涉及改造的各个乡(镇)人民政府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将资金拔到农户个人帐户。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篇3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20*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2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398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26%。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一是组织到位。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全县抽调15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深入全县306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建立档案,切实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在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确保了建房质量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实施。
三是资金整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项目、生态移民相结合,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配套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年,捆绑实施村道整修、人畜饮水、“一池三改”、舍饲养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480多万元,交通部门新修村道22.16公里,扶贫部门移动土方量37万方,平整地基509亩,供电部门架设线路34.85公里,水利部门配套建设二级扬水泵站3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道12公里,农业部门实施“一池三改”2000座。
四是亮点突出。按照“整体推进,适当集中”的工作方针,狠抓集中建房点建设,制定规划,抓点带面,整村推进,成效显著。其中平峰新村根据平峰镇山大沟深、建房选址难的现状,示范点选址紧靠镇政府,依山而建,合理布局,错落有致,体现了山区新村特色。苏堡党岔新村紧紧围绕震湖旅游资源开发,沿震湖旅游道路两侧,布局建房,在整体设计上体现旅游景区的特色。20*年全县建成200户以上大集中点2个,20户以上集中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这些集中建房点注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注重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在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力度、工程建设进度的质量保证措施上,与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二是统筹的力度不够大。虽然20*年的集中建房点有所增加,但总体分析,集中建房的比例仍然偏低。新建房子不少,但当年搬迁入住的比例却不高。三是创新不够突出。除部分乡(镇)推出了一些亮点外,一些乡(镇)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创造,特色不够明显。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越来越重,基层工作人员少,工作手段落后,缺乏对危窑危房改造特别是分散建房户实时有效监管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2009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县危窑危房改造量最大,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是4000户,每户补助标准是12000元,残疾人建房户由县残联在已有的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增加。各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要确保在4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9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坚持“四个严格”、注重“三个提高”、落实“二项制度”、力求“一个突破”。
(一)坚持“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对象界定。准确界定危窑危房改造对象,是工程实施的基础。今年的建房对象必须是20*年5月摸底排查确定的救助户,救助户必须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或有2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困难户。今年的建房任务,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已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和群众困难程度,准确确定建房对象。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核查界定工作。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要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将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家庭纳入建房范围。会议后,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出专人,深入各乡(镇)审批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救助对象的界定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分值,与责任和奖励接钩。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建房对象界定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严格建房标准。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毛石基础上圈梁、水泥砌筑三七墙、红瓦蓝脊坡屋项、抗震经济实用房”。建房的间数和面积,要依据建房对象家庭成员构成确定,即家庭人口在5口人以下(包括5口)的原则上新建2间住房,5口人以上或三代同住的,原则上新建3间住房。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各乡(镇)要在严格执行工程建房标准的同时,必须严格招待抗震烈度八度的设防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
三是严格资金统筹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的要求,要统筹使用好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在纵向上,今年救助户补贴标准仍是每户12000元,残疾户在现有标准上由残联适当给予补助。在横向上,就是要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仍采取先期下拨部分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等区、市、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分期兑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一卡通”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2009年的验收工作将继续按照乡(镇)、县、市、区四级自下而上逐级验收、逐项核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继续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并适当加大分值。9月底,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由建筑专业人员参加的考核验验,对各乡(镇)的建房工作进行100%的实际入户验收,重点验收领导重视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建房质量情况、对象界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和入住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分等定级,兑现奖罚。
(二)注重“三个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建房质量。各乡(镇)要把建房质量切实摆在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实施,从建房选址、材料选购、建房施工的每个细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要按照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逐户建立质量监督责任卡,确定质量监督责任人,按照建房进度认真填写质量监督记录,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程抓好建房质量。要坚决杜绝泥土砌墙、不打圈梁、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高建房集中度。结合近几年实施危窑危房改造的实际,集中建房既统筹了项目资金,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抓手。去年,县委、政府对平峰、苏堡2个集中建房点高度重视,落实县领导抓点制度,县委丁书记、政府黄县长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全县30户以上集中改造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集中建房点占总任务的比例偏小。今年必须在这方面下大气力,要和城建部门负责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集中建房度,集中建房点在5户以上的决不能低于总任务的60%,集中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审批建房实施方案,不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进一步提高入住率。这几年,尽管我们对新建住房入住率提出了要注,但从实际看,由于多方面因素,新建住房入住率还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出危窑危房改造的应有效应。今年,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力争早工开、早完工,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搬迁时间,年底,确保新建住房入住率达到80%以上。新房建成后,危旧住房一定要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二项制度”。
一是落实集中招标制。今年,改造建房的木门、铝合金窗、蓝脊统一由乡(镇)负责集中招标采购,造册领取和配发。大集中改造点建工企业,由各乡(镇)招标,统一施工,降低成本,节约建房费用。
二是落实资金“一卡通”拨付制。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除统一采购的门窗、蓝脊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政策清、补助标准明、款项兑现到位及时,促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四)力求“一个突出”。
即突出特色,也就是要坚持“整村推进,适度集中;科学选址,规划先行;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统一式样,红瓦蓝脊;部门协作,项目整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注重环境、提升水平、方便生活方面下些功夫,形成特色。注重环境,是指水、电、路、林、房的配套,村容、村貌的整治、绿化、美化。提升水平,就是要革新建房理念,在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结构上有新突破、新创造,以提升农民居住生活质量和水平。方便生活,就是在一些大的集中建房点上,对农村社区、学校、卫生室等统一规划布局,真正形成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把党的惠民、亲民政策落实好。
三、关于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城乡低保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的好坏,直接体现和影射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近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刊登了我县兴隆镇唐岔村上万低保救助金被村干部昌领的报道,引起区、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清查,从严处理。4月4日,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专程来我县调查处理此事,虽说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挪用情况属实,影响面广,影响恶劣。此次兴隆镇农村低保情况报道,是一例个性案件,但也反映了我县城乡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下大气力加以核查清理整顿。为此,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吉县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要从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威,促进“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这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学习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成立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核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逐级传达。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格程序,彻底清查。此次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从即日起到5月30日结束,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整改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部署,按阶段、按步骤彻底核查清理整顿,决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核查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继续享受;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还未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拒绝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一律停发保障资金,对青壮年和超计划生育人员吃低保、已死亡人员吃低保的,要立即清退。对低保证与当事人不一致,隐瞒家庭收入、成员、住址等真实信息骗取低保、超标领取低保金的,要进行调整。凡管理部门和乡、村经办人在办理低保工程中偏亲厚友、以权定保、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篇4
今天召开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措施。刚才,XX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与各乡镇签定了责任制,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方案和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认认真真抓落实。下面,就如何落实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中央在年末支持省危房改造试点2亿元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今年。再拿出40亿元,补助改造80万户农村危房。省委、省政府把我区作为全省25个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区之一。对此,务必要提高对危房改造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
(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的十七大将“住有所居”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目标。因此,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居者有其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扶贫工作的重大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加快发展和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区民生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与自然等原因,农村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危房,抗灾能力十分脆弱,这就要求我从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民居问题是关注民生的重大问题、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安居才能乐业。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常常是倾其所有甚至不惜负债来盖房子。妥善解决农村群众的住房问题,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区从2006年开始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工,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残联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本着“突出重点、分类帮扶、统筹兼顾”原则,分期分批对全区农村特困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全区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70户,总建筑面积达到11万平方米,落实改造补助资金1100多万元。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农民的居住条件大改善、居住环境大变样。但目前仍有2500多户农民群众居住在危房里,大多数是贫困户、特困户和老弱病残户及劳动力缺乏的弱势群体,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和难点。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农村困难群众自身无力改造危房的问题,农村住房困难群众的热切期盼,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途径,保民生的必然要求。
(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出台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八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一项。把支持农民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着力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农村潜力巨大。除了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外,扩大农村消费需求,还应该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需要钢筋、水泥、砖及配套设施设备,而且需要大量劳动力及配套服务,虽然单体工程建设规模并不大,但单体工程的个数不少,聚小成大,将形成相当大的实物投资量,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但是中央保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贫困农民的深厚感情,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区今年春节前需完成696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目前有效时间只有5个月,高寒地方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一)明确基本要求。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民心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和“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节俭”原则,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地为改造对象设计房屋结构和建筑面积,既不能贪大求洋,又不能随心所欲。当前,区的农民普遍还都不很富裕,按照农村追求宽房大屋的习惯和心理,有部分农民肯定是想把房子建大建宽,有的甚至会盲目追求大而借钱建,造成房子建大了口袋掏空了债务增多了有的甚至会因此而成为新的贫困人口。为此,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一定要从严控制,要充分认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不能与追求宽房大屋混为一谈,扭曲农村危房改造的初衷。要科学把握危房改造的基本对象。危房改造的主要对象是居住在经鉴定为危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确定对象时要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优先解决重度危房、五保户危房、低保户危房、贫困户危房、残疾户危房和地质灾害危房。运行机制上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建设主管、民政主抓、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运作方式,坚持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集中民政、扶贫、残联等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严格工作程序。程序问题是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工作程序不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操作上我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对象确定上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组公示、村委会上报、乡镇集体审核、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核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保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三)严把建设质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新建房的选址要符合避灾要求,做到三避二高一便利”即避开行洪区、避开滑坡危岩地段、避开泥石流发生区,高于行洪线、高地势,饮水、交通便利的地方,避免出现新的困难和安全隐患。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责任,各个环节从严把关,确保生产安全和房屋质量安全,努力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打造成人民满意的优质工程、党委政府放心的廉政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决不允许因为任务重、时间紧而放松对质量的监管。凡因质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区纪委、监察局要认真依法查处。
(四)严格资金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危房改造资金。区政府为了保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整合了扶贫搬迁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及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再为每户补助2000元,各乡镇、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合理安排好资金的使用,对那些无管理能力的贫困户,乡镇要明确专人协助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方向。区财政局、监察局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确保工程进度。省里今年下达给我区危房改造任务是696户。这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已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从今天算起,离省、市验收的有效时间只有5个月,时间十分紧张,任务十分艰巨。大家要把这项工作当成是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大实践,执行能力的一次大检验,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解落实,倒排工期,定期促办,确保按期按质量完成任务。
(六)注重社会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的责任。必须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进来。要坚持多年来危房改造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通过国家补助一点、地方配套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亲朋好友帮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对口联系单位助一点以及村组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困难问题。要把“支部结对共建”区直单位联系新农村建设工作与农村危房工作结合起来,区直各单位要对所联系村的危房改造户在资金、物质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把危房户的改造情况纳入年终对联系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具体负责协调争取区直对口联系单位,帮扶和组织村民对痴呆傻、老弱残等弱势群体家庭义务帮工帮料,有效解决特困对象缺劳、缺智、缺乏安排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工作量大,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工作的可靠保证。区政府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一名干部主抓,迅速将任务分解到村、人,形成“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抓”工作机制。乡镇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解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真正把“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危改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会议以后,各乡镇要迅速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做好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再细化,责任再明确,措施再落实。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篇5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办好样板、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理规划的原则。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年实施。
(二)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按照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要逐村逐户解决好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改造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按照“住房危险程度重的先建,危险程度轻的后建”的要求,分期实施,对确属严重危房户要优先改造,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四)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按照“党政重视、民政主管、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认真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阶段。7月底前以乡镇(场、区)为单位,组织专班,对需要纳入今年排危计划的对象,进行一次再核查,逐户登记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2月10日,各乡镇(场、区)根据县政府分配的改造任务,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组织县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核准对象。按照“户主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核查、民政局审批”的程序核准危房改造对象。凡被纳入改造对象的,由农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乡镇(场、区)分户填报《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呈报表》,经乡镇(场、区)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房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评议意见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部门在逐户复核的基础上,通知所在乡镇(场、区)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发《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卡》,并上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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