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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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范文篇1

山东省巡视工作条例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中共山东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办法》。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范文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zhuangsl”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落实联动巡察组延伸巡察社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在收到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后,古东关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街道办党工委和鞠家坝社区党委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核查整改,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党工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鞠家坝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古东关街道落实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落实了以党工委副书记牵头落实,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社区党委直接负责整改,街道办脱贫攻坚办、财政所、社事办、项目办、信访办等办所(中心)负责人协助配合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效果

党工委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古东关街道落实落实达州市县联动第二巡察组延伸巡察鞠家坝社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部署、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牵头各自分管领域反馈问题,通过入户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收集佐证资料,对反馈的问题逐个进行了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脱贫攻坚有差距问题。

(1)关于解决“改变小额信贷资金用途,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如贺代容小额信贷4万元用于丈夫治病。谭会山小额信贷4万元用于购房。个别贫困户反映张远和、张远亮、张远木、蔡登华小额信贷款(各5万元)发放当天就外借他人。个别困户(如智障、残疾等)不具备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条件,也申请了小额信贷,且信贷资金未用于产业发展。”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召开居民会议、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再次组织学习小额贷款资金申办流程、资金使用范围以及归还办法,确保资金申请、使用符合政策要求。二是加大资金归还催收力度,在还款期限前30天对借款人进行提醒和归还流程宣传,截至目前,贺代容、谭会山已及时归还小额贷款8万元。三是组织工作专班对张远亮、张远和、张远木、蔡登华等4户小额信贷款项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该4户共计20万元均用于投资“玖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按年度进行分红,目前已实现分红5万元。

(2)关于解决“个别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质量较差。2019年《村住房质量巩固提升评议公示》出现手动修改痕迹;陈永国、李仕云的《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没有万源市危改办的审批意见,陈永国危改资料验收表缺施工方签字,李仕云危改资料验收无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方签字盖章,谢兴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表》系同一人字且未加盖万源市住建局公章。易地搬迁户谭兴顺反映房屋因地基下沉导致墙体开裂,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反映房屋漏水。”的问题。(3)关于解决“个别危房改造审批验收不严格。危房改造户谭兴益、谭明太、张传发反映实施危改后房屋仍然漏水。”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建核查组,对谭兴顺、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张传发、谭兴益、谭明太等6户房屋地基、墙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查谭兴益、谭明太2户反映的房屋损坏情况不属实,谭兴顺等4户情况属实。二是对谭兴顺、张远亮、楚映会、贺仕富、张传发4户房屋损坏情况,现场制定维修、整治项目及方案,并按方案逐户进行维修整治,目前已完成4户房屋维修整治。三是对陈永国、李仕云、谢兴茂等3户的危改资料进行核实,对不完善部分再次完善补充,目前已完善全部资料并移交街道办存档。

(4)关于解决“脱贫后的帮扶工作不严不实。①2023年度全社区帮扶成效表均未填写,收入台账无贫困户签字确认。②社区未建立3+2(第一书记、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结对帮扶责任人、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农信员)帮扶力量台账。③张传发帮扶措施中有低保政策兜底,实际未享受低保;帮扶手册中记录对谭兴顺2019年的帮扶内容多为“入户打扫清洁”,但谭兴顺反映帮扶人实际未打扫;2023年3月对谭会山的帮扶内容是“户宣传春耕知识”,帮扶规划是“教育扶持”,但谭会山一家未务农,也无在校学生。④高国荣、谭兴益反映其帮扶人2023年7月后一直未对其走访”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对社区脱贫攻坚资料、收入情况再次进行核实,及时完善帮扶成效表、收入台账等脱贫攻坚资料,现已全部完善并移交街道办存档。二是组织3+2帮扶力量及时完善3+2帮扶台账,现已完善并移交街道办存档。三是组织专班对张传发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并更正完善帮扶措施、帮扶规划,现已更正完善帮扶措施帮扶台账并移交街道办存档。四是社区党委以书面向谭兴顺等4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所在单位发出通知,并函告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和整改措施,现已同谭兴顺等4户取得联系,并开展帮扶走访。

(5)关于解决“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①未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②2018、2019年无农户走访台账。③未按要求每季度给全社区党员上党课。④2018年11月至今未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召开每月扶贫工作会。”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兰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由鞠家坝社区第一书记(现任社区党委书记)牵头,通过“三会一课”、“居民夜校”、党员活动日、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十九届五中会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并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委四届十次、万源市委六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二是结合第一书记工作日志,及时完善补充也2018年、2019年的农户走访台账,并移交街道办存档。三是严格落实第一书记讲党课要求和召集扶贫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讲党课、召开扶贫工作例会,2023年共讲授党课3次、召集扶贫工作例会7次。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6)关于解决“学习有关农村、社区工作文件精神不到位。2017年至今未传达学习每年的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未传达学习《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两委会及职工会等方式,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专职工作人员及网格员,邀请街道办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讲授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上级涉农政策和文件。

(7)关于解决“追回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不力。向功建、谭会山2户易地搬迁因不符合政策被清退,现由社区垫资归还补助款17.5万元。社区党委既未收回易地搬迁修建的房屋,也未向当事人收回补助资金。”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持续整改中。鞠家坝社区党委组织工作专班,对向功建、谭会山等2户家庭情况进行了再次宣传易地搬迁政策并进行入户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为期三年的资金偿还(催收)计划,目前已收回补助款2000元。

(8)关于解决“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力。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免职期间仍以书记身份安排工作共计8次,如2019年4月4日蔡登勤在党委扩大会上安排工作。”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鞠家坝社区两委成员再次学习《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工作运行流程。二是在社区两委换届完成后,第一时间召集两委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9)关于解决“村委会印章管理失控。2013年12月5日,原鞠家坝村主任鞠光友未能继续当选,仍把持村委公章并使用公章代表村委会签订工程建设及补偿协议,直至2014年2月重新启用新公章,原公章作废后才交回。”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网格员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二是两委换届完成后,即时对两委成员进行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两委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并建立了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台账,对印章使用事由、使用人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印章使用规范有序。

(10)关于解决“领导社区发展集体经济乏力。在提升集体收入方面研究不深,方法不多,动力不足,仅靠土地流转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对社区“三资”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好“三资”管理台账。二是组织社区两委干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发展项目进行商讨,目前已完善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正在申报集体经济组织。三是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到集体经济发展明显的社区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引进符合本地实情的发展项目,不断发展完善社区集体经济建设,现已拟订外出学习考察计划报告,待审核后立即实行。

3.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

(11)关于解决“巡察期间当地气温在10-16℃,社区办公地点仍有苍蝇蚊子乱飞。”的问题。

牵头领导:鲜达林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公共区域定期消杀制度,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消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消杀台账,对消杀时间、消杀区域、消杀内容及责任人进行详细登记,确保消杀制度落到实处。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2)关于解决“2019年至今鞠家坝社区党委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每年度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学习计划。”的问题。(13)关于解决“未明确1名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员。基层理论宣讲员未按要求开展政策宣讲。”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分工,加强文化阵地的日常检查和管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党工委及社区党委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学习计划,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积极组织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党工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并明确了社区党委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员。

(14)关于解决“督促党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不够,部分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召集社区党员干部召开学习强国专题培训和推进会议,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宣传和培训,最大限度将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纳入学习圈,截至目前,鞠家坝社区学习强国平台共纳入党员干部27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违规收取集体土地占用费问题

(15)关于解决“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违规收取集体土地占用费。如2017年6月30日收何裕林土地占用费500元,9月15日收马红梅坟地占用费1000元,11月18日收姜奇勋山林占用费200平方2000元,8月8日收供电公司装电塔占用山林费用8600元。”的问题。(16)关于解决“违规收取村民个人土地流转提留费。2018年12月26日收取陈威流转土地提留费7000元,2019年3月4日收取唐得全流转土地提留费1200元。”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将上述共20300元资金于2023年1月19日是上交至古东关街道财政所账户,财政所于2023年3月22日以非税方式上交国库。二是2023年2月5日,街道办党工委、纪工委对鞠家坝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关于解决“集体土地发包程序不规范。2023年9月,1社原集体果园土地承包给个人,未召开1社居民大会。”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鞠家坝社区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鞠家坝社区一社居民召开会议,对该社集体果园承包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对是否将果园承包给个人进行了表决,会议一致同意将果园以30600元/亩的方式承包给鞠家坝社区一社居民贺代琴。

6.多付土地征用费问题

(18)关于解决“2018年7月27日支付席山勇等三人土地征用费159750元,征地面积总计1.065亩应付66916元(现行标准62832元/亩),多付92834元。”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经济发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鞠家坝社区于2023年2月1日组织鞠家坝社区二社居民召开会议,就多支付席山勇等三人土地征用费92834元事项进行了讨论和表决,会议通过同意支付席山勇、席山建、席山碧3人92834元费用。

7.社区财务缺乏监管问题

(19)关于解决“村级财务脱离监管。2014年1月-2019年7月鞠家坝村级财务脱离太平镇财政所的监管,自行收支费用。”的问题。(21)关于解决“执行财务公开不到位。居民普遍反映不清楚社区财务具体收支情况。”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已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书面检讨,街道办党工委、纪工委于2023年2月5日对鞠家坝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3年3月30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四是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制度落实,结合阳光村务工作,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公示公开栏、线上公示公开平台、微信平台、院落公开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定期公示公开社区党务、居务、监务、财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20)关于解决“报销单无主要领导审核签字。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免职期间,代理主持工作的同志未对账务报销审核签字。”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街道办财政所组织人员对鞠家坝社区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清理,及时完善审签程序,规范财务收支运行。二是全面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并及时建立完善了会计财务。

8.经费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22)关于解决“违规列支接待费,且开支金额较大、无事由、无用餐人员名单。2016年接待费开支20918元,2017年接待费开支20140元,2018年接待费开支4035元,2019年接待费开支经费26751元,2023年1-8月接待费开支10359元。”的问题。(23)关于解决“会议费开支无参会人员签到。如2023年9月23日报销会议费617元,9月12日报销会议费496元均无参会人员签到。”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财政所及时对鞠家坝社区2016年至2023年8月期间接待费、会议费等进行了全面核实清理,及时规范了财务报销凭证,并建立了会计账务。二是2023年3月30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24)关于解决“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18年10月25日赵以建到成都出差,报销软卧车票445.5元,超标准报销162元。2023年6月29日蔡登勤到渠县开会,报销住宿费328元(会期1天),超标准报销48元。”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蔡登勤、赵以建二人将超标准报销部分差旅相关二人已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计210元退还至鞠家坝社区银行账户。二是2023年3月30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9.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5)关于解决“现金支付和白条入账问题严重。支付工程建设款、购买办公用品、社区日常运行开支普遍现金支付、白条入账,且数额较大。如2016年12月购办公用品3642元,其中白条入账1642元。2017年12月购办公用品10639.7元,部分开支白条入账。2016年12月支付工程款6笔共74290元均白条入账。2018年9月支付工程款42782元,其中4笔13657元以白条领取。”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对上述相关凭证及时补充了相关发票和佐证资料,完善了财务凭证。二是2023年3月30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26)关于解决“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2016年1-9号凭证、2017年1-11号凭证、2018年1-9号凭证均无任何银行票据,仅以银行流水账单为凭据做账”的问题。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鞠家坝社区已将2016年1-9号凭证、2017年1-11号凭证、2018年2-9号凭证被充完善。二是2023年3月30日组织全街道办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及报账员进行了财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财务管理流程,制定了《古东关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对社区会议费、工作餐及干部差旅等标准、申报流程作了明确规定,确保社区财务工作有序推进、有章可循。

10.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较高问题

(27)关于解决“村级工程管理建设混乱,项目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公开招标,无施工合同,无工程总造价,无验收,报销无发票。2017年8月现金支付二社道路硬化工程款182162元,该条道路修建未经村委会研究、未经公开招标、无施工合同、协议中无工程面积、总造价;2016年12月支付工程款6笔74290元,无合同、无协议、无发票;2017年10月装修办公室14600元,无装修合同或协议,无验收。”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项目办、财政所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组建专班,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核查,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属实。二是在核查属实基础上,与原施工方协商,重新签订完善施工合同,完善验收记录,补开工程发票。三是对工程项目系列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归档,确保了项目建设资料规范齐全。

11.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不力问题

(28)关于解决“化解居民纠纷不及时。邓帮蓉与刘学英因自留地纠纷,两家多次发生冲突,社区未及时化解矛盾。甘国容多次与周围邻居发生纠纷,甚至动用派出所出警。”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国强

责任办所:办事处信访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社区和居民小组多次调解,邓帮蓉与刘学英自留地纠纷已调处完成,双方达成了“集体土地大家用”共识,现已和解。

(29)关于解决“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群众反映社区党委书记蔡登勤不为老百姓着想,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没有回应。如2023年8月村民向蔡登勤反映2组蔡登泰家附近水凼凼、李帮云家桥头路处缺口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鞠家坝社区已对蔡登太家附近的水凼凼和二社桥头的缺口进行处理,现积水情况已消除,安全隐患已消除。二是结合整治“群众身边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鞠家坝社区2023年度共征求群众诉求89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75件,召开群众诉求反馈会1次。

(30)关于解决“社区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2组社道路路灯安装之后无人管护,公路边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劝导,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上路对乱停乱放进行劝导,宣传车辆停放相关规定,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极大改善。二是主动向市城市管理中心协调,及时报告损坏路灯情况,经市城市管理中心现场核实,已同意维修更换损坏路灯。

12.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31)关于解决“扶贫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流于形式。居务公开栏中2023年脱贫计划中出现“2019年脱贫目标任务及措施”。2019年和2018年的脱贫攻坚计划内容雷同。”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乡村振兴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鞠家坝社区通过召开两委会议,及时修改完善2018至2023年脱贫攻坚年度计划,2023年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召集扶贫工作例会7次。

(32)关于解决“涉嫌照抄照搬。2019年6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未召开,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已在贯彻学习全会精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工作计划》中出现结合‘快活坪村实际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中出现‘党组领导班子’。”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由鞠家坝社区第一书记(现任社区党委书记)牵头,通过“三会一课”、“居民夜校”、党员活动日、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十九届五中会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达州市委四届六次、万源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并组织学习了达州市委四届十次、万源市委六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分工,加强文化阵地的日常检查和管理,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33)关于解决“向巡察组提供资料不严谨。社区提供的享受高龄补贴名单、外出务工人员名单、收取个人或企业对集体土地占用费清单不全。”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行政审批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以人口普查和入户走访为契机,鞠家坝社区已重新收集更正辖区内高龄补贴名单、外出务工人员名单以及个人或企业土地占用费情况。二是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公示公开栏、线上公示公开平台、微信平台、院落公开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定期公示公开社区低保、优抚、临时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1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34)关于解决“2023年与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雷同。2017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与2016年雷同。”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令鞠家坝社区召开党委会议重新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及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述廉制度,2023年3月12古东关街道组织召开了社区党委书记2023年度述职大会,各社区党委书记均按要求规范完善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未再次出现述职报告雷同现象。

(35)关于解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2018年5月9日、10月11日支委会由非党员身份的村委会主任鞠明川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2019年7月16日召开支部会论预备党员陈进转正,由社区党委主持。”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党章党规,明确社区党委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未再发生党委代支部主持会议等情况。

(36)关于解决“党员发展教育培训有差距。2018年与2017的党员发展计划、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完全相同。2018年社区党员培训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每月开展2次集中培训,全年实际仅开展7次。”的问题。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组织社区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完善2023年度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落实好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2023年以来,鞠家坝社区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6名。

(37)2017年7月《中共太平镇鞠家坝社区党支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将镇党委副书记和副镇长纳入领导小组。

牵头领导:李尧

责任办所:党政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组织鞠家坝社区党委召开会议,进一步调整了“中共太平镇鞠家坝社区党支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14、领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乏力问题

(38)监委会设置流于形式。涉及社区事务重要的会议如资金使用、低保评选等会议监委会主任张佃寿(现87岁)未参加。普遍反映监委会未能起到监督作用。(39)社区党委领导监委会乏力。2017年以来仅召开2次监委会,与社区两委会套开并由书记蔡登勤主持。会议内容为学习监委会工作流程,未涉及监督实质性工作。

牵头领导:潘学政

责任办所:纪委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居委换届工作,积极主动发掘人才,选优配强各社区纪检干部,现各社区纪委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拟任人选平均年龄3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0%以上,鞠家坝社区纪委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拟任人选年龄33岁,大专文化程度,社区纪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街道办纪工委拟于4月中旬开展一次社区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再次提升社区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立行立改问题清单

1、未妥善解决居民纠纷。邓帮蓉与刘学英因自留地纠纷,两家多次发生冲突,社区未及时化解矛盾。

牵头领导:李国强

责任办所:办事处信访办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通过社区和居民小组多次调解,邓帮蓉与刘学英自留地纠纷已调处完成,双方达成了“集体土地大家用”共识,现已和解。

2、社区垃圾池垮塌未及时修缮。1组居民反映木材检查站附近垃圾池墙体垮塌,有垃圾倒在垃圾池外,且有人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牵头领导:蒲立韬

责任办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整改情况及过程:已完成整改。一是鞠家坝社区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垃圾池进行了现场核实,制定了维修方案,现已完成垃圾池维修。二是加强日常保洁,督促保洁人员进行不定时巡查,加大清扫力度。三是加大劝导力度,劝导周边群众加强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共同营造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

3、社区管理不规范。群众反映公路边有人车辆乱停乱放,希望社区能够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劝导,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上路对乱停乱放进行劝导,宣传车辆停放相关规定,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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