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馆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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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范文篇1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

为确保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2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得到顺利实施,我局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对今年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结合各责任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时拟定了《五华区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书》,并将其分送到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十二家办事处广泛征求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请区政府对环保目标责任分解、考核、奖惩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6月5日召开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批转下达了《五华区2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书》,兑现了20*年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奖,将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责任单位,从而使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统一了认识,进一步树立了“大环保”意识,为今后环保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我局行使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围绕“非典”防范中心环节,加大医院废水及垃圾监管力度,继续深化污染治理工作,严防污染反弹。

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非典”期间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非典”防治预案的规定,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将“非典”防治与污染防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切断医疗废水和医疗垃圾这一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作为当前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倾全局之力抓好落实,切实做到“非典”防范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省、市、区“非典”防治紧急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本局“非典”防治工作计划,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每日上报制度,局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着眼大局,克服困难,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华山办事处协助社区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历时一个月,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单位内外环境进行认真清理和消毒,每周均派员参加全区组织的大扫除,使本单位的“非典”防治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二是主动出击,针对医疗单位外排污水和垃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这一关系疫情控制的重点问题,于4月26日至4月30日,组织全局人员在全市率先开展医疗单位清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大、中、小型医院及个体诊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医疗单位98家,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污水处理不规范、垃圾分类不严格、小医院小诊所污水及垃圾未处理等情况及时反映到市环保局和区“非典”办,为全市制定医疗废水、垃圾监管的有关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是按照市“非典”办要求,与市局联合举办了一期医疗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专题培训班,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的50余人进行了培训,使医疗单位人员进一步认识了加强医疗污水、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关于“非典”期间医疗废水及固废处置技术方案的规定,采取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方式,提高对重点医疗单位的检查和监测频次,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每月不低于4次的标准对辖区内18家重点医院抽查250多家次。

四是积极参与全区“非典”防范实战演习,按照区“非典”防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选派专人参与环境整治分队演习方案的编写工作,对垃圾收集和处置的具体方法进行技术指导,从实践中提高全局抗击“非典”的实战能力,圆满完成演习任务,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好评。

五是对辖区内达标排放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督促对污水未进行处理的医院加强污水治理工作,完成15家企业的监督监测、10个餐馆的油烟净化及2个医院的污水治理任务。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使辖区内的重点医疗单位和重点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巩固了达标排放成果,加快了污染源治理步伐,规范了排污行为,为全区环境质量的提高和“非典”防范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齐心协力,紧密配合,深入开展“四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政府加大查禁力度、防止“回潮”的要求,针对燃煤、使用不可降解塑料饭盒“回潮”现象,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市政府第26号令、查禁不可自然降解塑料袋和餐饮具、含磷洗涤用品以及燃煤现象为重点,组织协调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稳定”的原则,结合“非典”防治,继续深入开展“禁煤”、“禁磷”、“禁白”、“禁铅”工作。上半年,联合城管监察中队对全区所辖区域的生产企业、学校、商场、农贸市场、饭店等进行了5次检查,共出动人员60多人次,检查大小宾馆、酒店、学校及各类餐饮店100多家次。通过联合执法,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更加紧密,“四禁”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有效地防止了“回潮”现象的发生,为全区“四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针对目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市民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有关部门对环保工作了解不全面等实际问题,我局始终把环保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一方面加强工作汇报,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协调,抓好环保信息工作,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及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将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印制成读本,并将我局的工作简报、计划、总结抄送各有关部门,及时互通信息,上半年共编写上报工作简报13篇,使区五套班子、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属各有关部门及时了解了环保工作动态。另一方面是积极组织环保宣传活动,提请区政府于5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布署。在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关心指导和亲自参与下,6月5日,我局与区滇管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和12家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结合“非典”防治宣传及科普宣传,利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这一有利时机,精心制作环保知识展板40块并组织全区65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环保知识进万家巡回宣传活动,组织专人深入区政府大院及5所中小学,采取设置巡回展览、播放宣传磁带、悬挂标语、出黑板报、设置环保宣传专栏和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和学生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整个巡回宣传活动历时6天,直接参与宣传人员达150多人次,共向各社区和驻区单位发放宣传挂图300套,发放“四禁”手册、环保知识、办事指南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由于宣传活动与“非典”防治结合起来,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使得这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学校师生的欢迎和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使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增加了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努力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和污染转移。

在不断强化污染源治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的同时,我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本着便民利民、高效务实的原则,我局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针对环保审批均需现场勘查的特点,继续实行上门服务制度,对环境影响小、建设规模小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批和办证,同时,加强与计划、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执行省政府105号令,按照管理规范和审批程序,严把环评关和验收关。截止6月底,便民服务窗口共受理业务2071件,其中:现场办理环保登记手续324件,限期办理环境评价手续8件,审查商贸类项目1222件,接待咨询517人次,共参与市局审查环境影响报告表7份,自行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8份,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324份,验收当年竣工项目9项,所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为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为100%,未发生违法审批及越权审批现象,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对环境的影响。

(六)、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做好现场监察及处理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环境质量,针对目前城区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我局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现场监管力度。

一是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和“四禁”对象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查处污染扰民事件和违反“四禁”通告行为。

二是结合“非典”防范工作,加大对医疗单位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加强对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坚决杜绝医疗废水超标排放和医疗垃圾处置不规范的现象。

三是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政协提案以及市、区“*”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每件建议、意见、提案和均认真研究,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和答复。

四是利用经济手段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努力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和加大征收力度,依法向各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积极为污染治理积累资金。

1-6月,我局共参与和组织环保联合执法检查8次,对辖区内的22家省、市、区属重点企业、72个一般污染源、98个医疗单位进行了现场监察。共办理区人大建议3件、区政协提案3件,走访面商率、回复率均为100%。共处理各类投诉74件,其中:市政府“*”热线投诉11件,“12369”环保投诉4件,区政府“36*”热线投诉15件,群众来信来访6件,电话投诉38件,局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投诉4人次,处理率均为100%。

在执法检查和处理中,共对4家废水及固废存在严重隐患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处罚,对两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对81家油烟、噪声、污水扰民和影响环境的投诉案件进行了限期整改处理。通过严格执法,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治理步伐,有效地防止了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促进了“四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区环境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在认真做好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精神的安排布署,将学习活动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工作作风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狠抓落实,为确保学习质量,我局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以如何用*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环保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杜绝污染事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学习的重点,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理论贯彻到环保工作中。通过深入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牢固树立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的目标,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大家均能自觉遵纪守法,刻苦钻研业务,以端正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全局未发生一起错案和行政诉讼,也未出现违纪、政纪及违法行为,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八)、强化技术支撑能力,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强化区监测站技术支持职能,从监测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监测水平,在认真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环境监测工作目标责任书,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辖区内二个自然降尘点、两个硫酸盐化速率点、一个降水点两个项目(PH、电导率)和一个大气采样点例行监测任务的同时,结合“非典”防范期间医疗废水监督管理、“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复测、污染源治理以及环保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共复测燃煤锅炉(窑炉)17台次、营业炉灶1000台次,监测声源噪声及厂界噪声42家次,完成9个当年竣工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监测任务,开展餐饮油烟排放监测10家次,对15家达标巩固单位的烟尘、污水、噪声排放进行了全面监测,对辖区内18家医院污水排放按每月1—2次的标准进行监测140家次,编制完成了《五华区20*年环境质量报告》,上半年共向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监测数据2300多个,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的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工作任务日愈繁重,承担着便民窗口服务、污染源现场监察、投诉处理等大量的工作任务,辖区内需进行环保监管的各类排污单位已有上千家,而我局现有工作人员较少,能有效进行监管的单位不到百家,由于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相对滞后,执法力度不够,无法对污染源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部份举报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给环境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二)、“四禁”工作尚未全面完成。部分高校及驻区部队单位的“禁煤”仍然不彻底,少数餐饮店、流动摊点仍然存在燃煤及使用不可降解塑料饭盒现象。城郊结合部及部份农贸市场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查禁、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还不能及时到位。

(三)、医疗单位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全区150多家小型医院、诊所的废水、垃圾未经处理外排的现象相当普遍,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而目前环保、卫生监管力量均比较薄弱,对全区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显得力不从心。

(四)、餐饮店、饮食摊点无组织排污,特别是油烟排放扰民现象突出,客观上由于规模不等、位置分散及流动性强、不利于监测等原因,导致现场执法、污染治理难度较大。

(五)、城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场所增多,车辆流量增大,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采取措施。

(六)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市民环保意识不强,对环保工作持有偏见,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观念仍然存在,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个别企业擅自停止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或不注意设施的维护保养、导致超标排放或污染事件发生的隐患仍然存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年环保工作重点,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全面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及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目标责任,完成“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标区”复测任务。

(四)、加强污染防治,积极组织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四禁”工作,防止“回潮”现象发生。

(五)、抓好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现场监察,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监测站对污染源进行监视性监测,结合“非典”防范工作,强化辖区内医疗单位医疗废水排放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

中医馆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范文篇2

一、总体思路

(一)建设目标

聚焦肺炎疫情暴露的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可转换ICU收治能力、实验室能力、传染病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急救能力等“七个能力”不足和重大疫情救治、应急医疗物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等“三个保障”短板,立足防治急需,着眼长远发展,调整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弱项,用2-3年时间构建基本完善我县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能力,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严峻复杂局面,防患未然、常备不懈,按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标准,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二是坚持合理布局。着眼疫情防控需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县域医疗卫生短板。

三是坚持中西医并重。着眼我县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加快县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及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切实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平战结合。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五是坚持防治协同。推动疾控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整合协同,促进区域医疗资源梯次配置、开放共享,实现预防和医疗协同发展。

二、建设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国家《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建设标准,强化“七个能力”、完善“三个保障”、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

(一)强化“七个能力”

1.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需设置发热门诊,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检查复查的能力,确保应设尽设、全部达标,筑牢传染病患者收治的第一道关口和重大疫情预警监测关键哨点。

建设内容:一是根据《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规范》,改善发热门诊条件,确保可以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设有直接对外的出入口,尽可能留有足够的室外场地,为快速扩建提供便利条件。二是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建设集接诊、化验、影像、观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发热门诊。三是按照传染病医疗流程和安全等级要求,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合理布局诊室、留观室、候诊区,扩大等候间距,配齐筛查所需的设施设备。四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哨点建设,强化与本级疾控机构和医院发热门诊的联动衔接,提高疫情监测和处置能力。

建设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加强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全县设置传染病床位不低于20张。县中医院占有一定比例病床。

建设内容:一是坚持“可转换”原则,优化医院建设布局,确定相对独立的区域、建筑、病区、房间,合理配置门急诊、检验、检查、手术、重症监护、住院等医疗功能,提前设计预留好“三区两通道”区域。二是在隔离设施、医疗设备和人员配置方面做两手考虑,既要考虑平时承担常规医疗服务的需要,降低运行成本,又要考虑到疫情期间独立运行、封闭管理的要求,确保设施便于改造、设备便于进出、人员便于调换。

建设任务:一是县医院谋划包装传染病楼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ICU)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级公立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ICU病床,取下限,县人民医院按照30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6张ICU病床;县中医院按照13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3张ICU病床。并配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心肺复苏、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二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或预留出可紧急进行负压改造的条件。

建设任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施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4.实验室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建设功能完备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鼓励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

建设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检验检测所需设备,提升快速检测能力。推动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5.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医院具备已知传染病的常规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一是县人民医院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二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突发疫情时的检测能力需要。

建设任务:一是加快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确保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完善县医院检验检测能力。二是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采取政府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PCR检测服务。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6.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总体上,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要扩容50%,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国家将出台具体指导意见)。

建设内容:一是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确保医院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并与医院其他建设内容要同步完成。二是完善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转运体制,采取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三是科学谋划,适时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7.急救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将急救能力建设作为本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加强急救体系统筹谋划,推进急救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急救设施配置,设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依托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完善120急救网络,提升呼叫满足率、缩短响应时间。针对重大疫情,足额配备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二是加强急救队伍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组建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院前急救等专业医学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协调和联合作战能力,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县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承担紧急救治任务。加强中医院急诊科建设,设置布局合理的医疗区和支持区,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急救器械及药品,满足日常急救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将中医院纳入全县急救医院网络,确保院内急救与院前急救无缝衔接。

主要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应急能力建设,购置负压救护车和负压担架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建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二)完善“三个保障”

8.重大疫情救治保障。

任务目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并在省域内其他地方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发挥快速支援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作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9.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疫情发生时医疗机构所需的防护物资、重点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

主要任务:一是做好各级各类防护物资、重点药品、救治设备的储备,充实实物储备品种规模。二是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物资储备,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医用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原则上满足不少于10日用量。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完成。

10.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保障。

任务目标: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建立普通医疗机构转化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预案,真正起到“平战结合”的作用。二是结合人口分布情况,选择1-2处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作为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三是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推进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两用改造,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县域内各类医院以及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可以转化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情况,形成一个应急医疗设施分布图、一张启用次序清单表。二是建立详细可行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和疫情防控合力。

建设内容:落实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控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关医疗设备。根据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将维修改造和更新替换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

主要任务:推动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救治能力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目标。二是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反应速度。三是抓好防治力量区域统筹,加快建立中西医高效协同、优势互补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四是强化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和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大型仪器平台相关环境、试剂等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加强项目储备

一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立足地方工作实际,按照“平战结合”原则,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重点围绕“七个能力”、“三个保障”任务目标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加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坚决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救治第一线,确保储备项目符合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有关建设标准以及中央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和床位编制核定业务用房面积,确保项目符合实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公共卫生达标建设要求。严禁借机盲目上马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

聚焦我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推进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年限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使用。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三是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五)多方筹措资金

一是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各级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救治急需、各项条件成熟、能够在短期内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和资金争取工作。四是加强与本级发改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争取省级各项资金支持。五是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造血功能,尽最大努力自力更生,将自有资金更多用在疫情防控和救治上。

(六)加大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管理与培训,加强与国家、省市疾控机构联系,积极邀请高水平救护专家、检测专家开展医疗检测人员培训锻炼,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加快补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人员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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