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例(3篇)
来源:
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论文关键词弱势群体医疗权益法律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社会阶层分化的加速,不但使转型前的弱势题的凸显,而且影响到社会稳定,降低社会的整合力,甚至有可能阻碍了社会的持续发展。困此,建立一个面向弱势群体的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既是缓解其生活压力的必要举措,也是社会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深入挖掘弱势群体医疗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研究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困境形成的原因以及从法律的层面来思考探索解决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之道,我国法学研究界,尤其是经济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者们都应当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作出积极的回应。这对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保障主体范围不明确
弱势群体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由于多元的主观和客观原因,弱势群体有增无减,有法可依与有法难依并存,不利于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和孤儿、妇女,以及贫困老人,是社会公认的弱势群体。而对于早已存在和不断显现的弱势群体,人们却各有己见。实际上,为数最多的贫困农民,失业与转岗的城市贫困者,流入城市并从事危重职业的民工,高校在读的特困大学生等,都是弱势群体的重要成员。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的扶助与医疗保障,本来应当在行政法规的基础上适时的将其纳入立法的内容和作为调整对象,并在行政规章和司法救济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分别予以资助和保障。不过遗憾的是,却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完成这项工作,相反更多的则是依靠理论上的研究以及某些地方的试验性尝试来界定弱势群体的范围。长此以往,不论是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还是从合法行政的需要来看都是存在巨大隐患的。
(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制度体系没有有效建立
1.己实施的单行法与需求之间的缺失从我国现行单行立法的实践看,这种立法不足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来保障弱势群体的问题。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使他们融入到社会主体人群中。尽管我国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作了不少努力,但也存在不足。我国多采取单行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立法形式,由于缺少一部统筹性的法律而造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混乱。
2.指导思想与调整手段的缺失
长期以来,我们过分畸重执政党的政策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行的行政规章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相对地忽视科学、严谨的国家立法。既不利于国家长远的法制建设,亦与中国加入WTO以后所承诺的法制义务格格不入。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实践检验的深得民心并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保障和其他社会公共政策,应当适时的提升和转变为国家法律。政策太繁又过于空泛原则与极易波动,行政规章过多又缺乏透明度,明显的不利于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
3.医疗保障制度没有有效建立
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健康服务公平性的改善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迄今为止,尚缺乏系统、成熟的理论来指导实践操作,加上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普遍紧张,我国医疗保障处于不规范不系统的状态,只有少数发达省市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而且覆盖面小,水平低。有些地方最低生活保障仅只是达到应保尽保的要求,尚谈不上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
(三)社会医疗救助难以及时有效实施
社会医疗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项面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行为。它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其目的是将一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社会弱势群体网罗在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通过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支持,以缓解其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医治造成的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从医疗救助来看,针对的主要是收入极低的人群,帮助他们减轻大病医疗负担,而对那些位于极端贫困人群之上的大量边缘贫困人群和相对贫困人群的关注不够。缺乏统一的救助制度与机制。
社会救助法起草多年仍搁浅,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医疗保障问题逐渐成为困扰中国社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2002年以来历年的《社会蓝皮书》中,零点公司关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表明,对“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改革”的社会关注率基本上都名列前6位之中。医疗保障问题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影响更大。在中国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要占30%至60%,个别地区高达70%。
二、导致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原因
(一)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不健全的历史原因
1.对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意识缺乏
我国缺乏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意识,认为弱势群体就是低人一等,平等的观念不能深入人心,而弱势群体本身也不会去争取权益的保障。《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公民的某项平等权被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相关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理论和法律上讲,弱势群体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员,与其他人一样,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处于社会低层。歧视弱势群体的观念意识较为普遍,对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的意识缺乏,弱势群体得不到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尊重,其医疗群益保障也就无从说起。
2.人治思想的长期存在
由于我国受长达数千年人治思想的影响,社会转型期司法体制并没有及时跟进,部分司法人员陈旧的观念和官僚主义作风,包括极少数司法人员的腐败,导致了权利弱势人群的最终形成。司法体制的落后和部分司法人员的素质低下乃至腐败,使人们争取权利救济所需要支付的成本增高,有些甚至高于救济标的。当人们为维权支付巨额成本不能扭转局面的时候,权利均衡与社会和谐也随之消失,弱势群体的医疗权益也得不到相应保障。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3.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影响也是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之一。中国封建社会特权和等级的传统文化使人们缺少追求平等的动力,大多数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常常自认倒霉,缺少抗争意识。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人格尊严时常得不到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资源弱势,他们“远离社会权利中心”,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较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难以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社会关系的资源弱势,与弱势群体有密切关系的人,也都缺乏掌握社会权利和社会资源;同时社会声望和职业地位弱势,并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和有效的援助。在处于不利地位的时候,弱势群体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缺少追求平等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现实原因
1.经济体制的转变对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的冲击
在改革开放以来较长的一段时间,中国没有重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而是十分热衷于追求经济的高速度增长。人们往往把发展问题归于一个经济发展的速度问题,进而又将衡量发展成功与否的尺度也归于一个经济发展的高速度问题,亦即GDP的高增长率。本来,重视经济政策并没有错,但如果同时轻视了社会政策则是极为有害的。因为,一旦失去社会政策的屏障,那么,社会的主要群体就必然地会出现弱势化的情形并引发其他许多社会问题,弱势群体医疗权益得不到保障便是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当然,对于这个问题,应当认识到这是任何经济体制转变时期都会发生的,旧有模式在新条件下逐步转变或淘汰的正常反应,而绝对不能简单的将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于经济体制本身。
2.户籍制度制约了弱势群体医疗权益保障
由于我国是经济结构是二元经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呈现二元结构。城镇户籍人口可以依靠城镇社会保险,农村人口也可以享受新农合保障,而城镇的这些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却很难享受到最低的医疗保障,只能成为城镇里的边缘人。导致我国缺乏完善的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别提有健全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制度。虽说有部分省市建立了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制度本身内容的不完善,加之这些法律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这样对流动人口实施与市民有区别的社会保障待遇,严重侵害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也极不利于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
3.弱势群体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数量增长趋势明显。从总体特征上分析,除收入水平低、生活贫困这一最明显的特征外,我国弱势群体在以下方面还存在显著劣势:年龄偏大,身体较弱,文化程度低。弱势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低,低文化导致他们缺乏法制观念,更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由于弱势群体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权益遭受侵害,有的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有的拿不出维权依据,往往使弱势群体事先不能预见可能的风险而进行自我保护,在遇到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知道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篇2
摘要: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在完善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关键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体系,本文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几点完善医疗保险的方向。
关键词:医疗保险;问题;改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范围最广、保障内容最多以及运行机制最复杂的社会保险项目。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的劳保公费医疗制度;第二阶段是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后劳保公费医疗制度;第三阶段是现阶段我国处于市场经济时期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我国公民基本医疗的功能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同养老、失业等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步履为艰。
一、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这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三个目录”调整滞后。如今世界医学科技正处速发展的时代,用药和医疗技术不断出新,更新换代非常快。但是我国的“三个目录”调整跟不上发展的脚步,一些新药和治疗技术不能及时纳入医保范围,如果患者需要使用,就只能自费,引起患者负担加重。其次,优秀的医疗资源大都进入了大医院,而乡镇医院的医疗资源落后。大医院所需的医疗成本高,患者所需要自付的费用也就增加了。再次,由于我国的医疗体系改革滞后,医疗机构难免存在以药养医的问题,同时药品流通体系改革滞后,造成药价不断增高、市场成本高于生产成本,最后造成患者负担加重。
(二)人群覆盖面小。
现阶段由于医疗保险体系缺少相应的法律保障同时又有部分职工的参保意识不强等原因,我国存在一些城镇职工没有加入医疗保险。而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只包括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城镇企事业单位员工和一些高、中收入的家庭,职工直系亲属和大学生并没有纳入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我国并没有出台政策来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保,一些资金短缺的困难企业也无力参与医疗保险体系,这些企业的职工看病只能是自费。没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人口和个体经营者没有可以加入的医疗保险,而城市流动口和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也难以解决。
(三)个人账户存在局限性。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既可以控制费用增长又可以起到一定的储蓄功能,为参保者积累资金,以在患病时提供保障,同时也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但个人账户在实际生活中作用有十分有限。个人账户只能是参保人个人使用,属于参保人的个人收入,参保人之间无法互济使用,以至于不能满足医疗费用高的人,而无医疗需求的人账户闲置,失去了医疗保险基金费用共担的功能。同时个人账户的支付增加了企业单位和政府财政的负担。另外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量十分大,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一些地区的医保机构对个人账户的管理不严谨,管理体系没有相应的监督、审核,有的甚至完全放开,只管建账,不问去向,致使“医保卡”变成了“购物卡”,不仅可以购买保健品这类与药品沾边的东西,就连洗衣粉等日用生活品也可用“医保卡”购买。个人账户资金的随意使用,严重削弱了个人账户储蓄功能。
二、完善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的几点方向
(一)多措并举,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利益,要保障每个公民看好病,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一方面政府要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目录,规范药物价格,实行统一的零售价,切实保证群众的基本用药物。实行定点生产和统一采购,扩大基层药物的配送范围,减少中间环节。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医疗卫生体系的投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从而减少居民个人的医疗负担。最后还要加大医疗卫生体系的监察力度,建立完善的价格规范体系,实行国家对医药价格指导原则,对医药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建立监督机构,提高医药流通体制的透明度。
(二)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要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扩大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体现全体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性。为了实现医疗保险的广覆盖,可分几步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第一步要提高保障城镇职工的参保率,尽可能的将更多的城镇职工纳入医疗保险体系范围内,重点解决下岗、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第二步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把覆盖面扩大到城镇所有的从业人员,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参保问题。最后要建立满足当前经济水平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金的保值增值水平,另外还可以在收入水平和人口结构水平相近的地区之间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联盟,从而增大筹资能力,实现共济能力。
(三)调整个人帐户筹集方式,强化个人责任意识。
个人帐户归投保人个人所有,要体现个人账户的私有性,应逐步加大个人缴费比例。这样不仅使国家和企业缴费比例下降,减轻政府和企业经济负担,还有效的避免了个人账户的浪费情况。个人账户可以允许弹性缴费,经济能力好的时候可以多缴,提高账户的储蓄数额,这样为以后提供更好的保障。缴费的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个人经济能力较强的,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医疗保险注重个人积累制,并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更好的体现出个人自保能力;个人经济能力较弱的,贫富差距大的地区,医疗保险个人支付比例相应减少,政府和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更多地体现制度中的国家责任。弹性的缴纳制度来保障个人账户的顺利进行,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强调个人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刘平、李跃平、张晓萍等《中国全医科学》,2006年第9期.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成效、问题,与出路,王宗凡,《中国卫生经济》,2005年第3期.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4]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胡大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2004年第11期.
作者简介:
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问题;建议
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我国人才的储备军。随着环境的恶化,大学生发生疾病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大学生就医医疗费成为了一大难题,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大学生的就医问题成为保障。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弥补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缺陷。其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范围涵盖省内各类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及非在职研究生,这一规定凸显了教育的公平。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省和所在市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助。
但从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学生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都不甚了解,蚌埠市大学城有90.36%的大学生参加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其中80.32%学生觉得有必要参加保险;对于参加保险的高校生只有10.61%认为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2.91%不清楚有没有提高;只有2.69%的学生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很满意,有19.58%的学生不满意;75%的大学生不清楚医疗保险所包含的项目。在学校宣传方面,58.42%的学校根本没有向在校大学生如何使用保险就医、报销;对于商业保险只有1.65%的学生非常了解,18.68%初步了解,2.20%大部分了解,77.47%完全不了解。对于如何报销、报销的上线和报销的程序等问题的学生更是寥寥无几。
二、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保险指导。在调查中,只有少数大学生对医疗保险有一些了解,而大多数大学生对医疗保险制度根本不了解。因为大学生在入校时学校只是单方面的收费,在政策方面宣传和指引的力度不够,只有5.26%的学校很详细的向学生介绍过如何使用保险就医、报销等问题,又由于只有1.65%的学生很了解商业医疗保险,从而导致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也不愿意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二)参保意识淡薄。一方面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不愿意参保。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着弊端,报销制度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校医院只是一些常见的药可以报销一旦发生大病有些药将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寒暑假和休学的学生在校外有疾病的也只能在回到学校时才能报销,在那期间自己垫付,这对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而且对一些重大疾病由于报销费用低还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
(三)大学生在毕业到找工作这段时间医疗保障不完善。在学生找到工作之前,既没有城镇医疗保险,也不能参加新农村医疗保险,这使得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的不到保障。
三、国外和国内一些地区的先进经验
(一)德国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德国分为法定参保和自愿参保,德国从法律上规定高校学生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否则不能注册。参保后,投保者的医药费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和医院直接担负。
(二)新加坡强制储蓄。新加坡主要通过强制性储蓄的积累方式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实行储蓄基金型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在校高校生,通过保健储蓄计划,根据父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款建立保健储蓄基金,来支付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院和部分门诊费用。同时,于无力缴纳的穷人,由政府出资承担。
(三)法国多种保险相结合。法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法定医疗保险互助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及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组成。而大学生医疗保险包括:法定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意外保险。在大学生入校之后注册一个账号,该账号将保留到29岁。而且法国的医疗保险在世界各国都能够使用,且在毕业到找到工作的过渡时期也是生效的。
(四)上海市全市集中统筹管理。上海市对大学生住院和大病门诊实行全市集中统筹管理,普通门诊沿用原公费医疗制度的学校管理并实行本校医疗机构首诊制,还要求各校建立大学生医疗互助基金并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四、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保险意识。高校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对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比例、覆盖范围等问题加以宣传,让在校大学生对医疗保险有深入了解。从而加强参加商业保险意识。另一方面,对大学生应进行教育,使其能够正确认识健康风险,加强大学生对于社会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逐步进行引导,增强其主动投保的积极性。
(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方式构建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医疗保险为辅,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基于“广覆盖,低保障”的原则,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不能满足重大疾病的医药费用,不能把投保人的面临的所有健康风险转移出去。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优势互补,使患病大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康复。再根据属地原则,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对于贫困大学生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基金予以保障,目前安徽省已经建立的医疗救助基金。
(三)制定相关政策解决过渡时期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国应该借鉴法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大学生毕业到就业这一过渡时期医疗保险问题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使得在这期间能够保障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只要大学生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享受原来一样的医疗保险,这样就可以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之忧。
(四)政府要加大财务投资力度,保证医疗基金的正常运行。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政府、个人、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建立的制度。对于大学生这一没有收人的特殊群体,为减轻大学生参保的经济负担,要加大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财政投入,以支定收,确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的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良性运作。
参考文献
[1]夏侯建兵.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三种模式[J].经营与管理,2008(6).

年级写人的作文范例(整理5篇)
- 阅0年级写人的作文篇1我最熟悉的人当然是我的弟弟啦,我的弟弟是个瓜子脸,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还有一张会说的嘴,如果你和他斗嘴,他肯定斗得你无话可说。我弟弟特.....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0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范例(3篇)
- 阅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范文关键词:教师教育;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教师教育课程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2)12-0015-04一、教师的职业特征教师工作不同于其他职.....

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范例(3篇
- 阅0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范文篇1关键词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途径众所周知,青年强才能国家强,现阶段我们国家十分注重教育,针对高等教育来说,我国更为重视,大学生作为.....

如何培养孩子创新思维范例(3篇)
阅:0如何培养孩子创新思维范文思维是复杂的心理活动,为了更好地培养孩子的思维,围绕着对解决问题过程中的理解、记....

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例(3篇)
阅:0医疗保障存在问题范文论文关键词弱势群体医疗权益法律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随着社会转型的....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范例(3篇)
阅: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范文关键词:教师教育;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教师教育课程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