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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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

【关键词】医疗废物;环境保护;治理

一、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颁布了一些关于处理医疗废物的管理条例,但是目前来说,还是有部分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不能达到要求。这主要包括以下问题: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而是随意进行堆放处理,这对环境造成了破坏;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要求包装好医疗废物,而是简易包装,没有贴上任何的辨识标签,这对医疗废物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还有医疗机构将废物处理的地点设置在人群多的地方,这样的行为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这会使医疗废物上的细菌进入空气中,从而附着到人们身上,引起疾病。针对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发现的整个医疗废物处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疗废物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处理的问题

其实一些科室都承担了各种医疗费用,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来更好的处理医疗废物,对医疗机构进行废物处理进行资金支持。

2、服务方提出的问题

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的时候,管理人员可能会沾上或多或少的废物、细菌,因此,为了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以防止细菌的传染,也为了不让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体检。很多医院把废气物成本算到科室头上,这样做是很不好的,因科室已经为处理废气物消耗许多消毒剂,每月开支几千元不合理。为了防治工作人员交叉感染、受伤以及二次污染,就需要集中处理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其集中处理的方案可以借鉴“中美儿童医院”的针筒集中处理方法。对使用过后的针头的进行“打弯”处理,这样不仅仅容易对工作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而且还大大的浪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如果废气物分类很细,那么其所需要的空间就会增大,且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很麻烦。如果在分类时不小心将物品分错类或者分类标志不是很清楚,那么就很容易将其当做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

3、其他问题

某些科室,如急诊科室病人输液多,应考虑具体情况,增加输运医疗废物的次数。可考虑在病房内制作一个“收集箱”,由专人每天回收,统一集中处理病房内病人的废气物。

三、医疗废物处理有效措施

医疗废物处理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加强法制、统一规范、落实制度、综合利用”,这是加大医疗废物处理改革和加强现代化综合医院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医疗废物的集中化管理,综合利用是医疗废物的处理趋势,解决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粗放化管理,达到集约化管理的效果,有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以及人民大众的危害。

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程度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医院整体的管理水平,医院就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小组,其组长主要领医院领导,小组成员则是医院废弃物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人员。在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以小组为中心,人人参与的,全院各个部门同心协力的环境。

1、加强条例学习,落实制度

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各方面工作人员,因此凡是与医疗废物有接触的的工作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药技、工勤等)均需参加院内举办的培训。要求人人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的方法、技能和原则。

2、成立小组,责任到人

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医院感染科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组织,下设各科室或班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的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联动小组,形成一套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使其大力支持和配合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协调,统一标准、要求

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主要分管部门应该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能正确指导、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全面管理,逐个突击

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和交接签收,杜绝医疗废物的扩散、流失。不但要管好个大医院的医疗废物,也不能漏掉社会办医和个体诊所等小的医疗机构。

5、重视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主要是针对组织正在面临或可能的的危机事件,而针对危机识别、危机防范、处理等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医疗废物的管理,可以说是医疗机构内危机防范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医院来讲,同提高医疗质量,抓经济效益是同等重要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需要组织医务员工重新学习认识危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不可抗力因素,如“非典”造成危机事件的发生。有效的危机管理是医疗机构临危不乱,借以立足的法宝。

四、结语

对于医疗行业来说,做到无菌、无污染是十分重要的。而在进行各种医疗手术及其他医护治疗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医疗废物,那么如何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就成为医院十分重视的问题。毕竟,人们希望在医院看到的是干净的床铺、整洁的地面,这样会让病人安心在医院内休养生息。因此,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医院必须对这件事负起责任。医院每天都会产生不少的医疗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有效地处理,将会影响到医院对医疗质量,而且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也为了保护病人,有效处理好医疗废物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这是需要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处理与监测的。环境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强,它不能受到本不该有的破坏,我们要做好能够做到的事情来保护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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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篇2

关键词: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防护;对策

随着口腔医学的高度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口腔医疗行为日益增多,口腔医院(科)的感染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应对随之而来日益增多的口腔医疗废弃物,引起了口腔医务人员乃至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面对特殊的院感管理问题也提出了新课题[1,2]。

1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种类[3]

感染性废物口腔诊疗机构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例如: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非感染性口腔医疗废弃物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患者、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

以上这些口腔诊疗活动产生的口腔医疗废弃物由于种类繁多,也给口腔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增加了难度。

2口腔医疗废弃物的流转和处置方法

2.1口腔医疗废弃物的流转加强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首要工作就是保障口腔医疗废弃物不发生随意丢弃,其处置的过程必须在可控的状态下。了解口腔医疗废弃物的流转和处置情况,便于掌握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中的关键控制因素,也为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城市的口腔医疗废弃物在口腔医院(科)中的流转一般经历下列过程:第一步,口腔医疗废弃物在口腔医院(科)的相关部门产生以后,现场被放置在专用的塑料包装袋或盒中;第二步,口腔医疗废弃物包装好以后,被运至口腔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临时贮存点;第三步,口腔医疗废弃物由专门的车辆运输到指定的单位,通常是有环保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4]。

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在流转过程也略有区别。大型医疗机构(通常指二、三级医疗机构)在病房或其他产生口腔医疗废弃物较多的地方设置了若干临时存放点,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被运送到本院统一的医疗废弃物临时贮存点。小型医疗机构(一般是指门诊部、诊所等)产生的口腔医疗废弃物较少,口腔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不愿上门收集,医疗机构只能自行将口腔医疗废弃物送至附近较大型医疗机构的临时存放点[5]。

一些调查研究中许多医护人员表示了口腔医疗废弃物的关键控制点应放在容易发生违规现象的环节,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则认为应特别注意造成口腔医疗废弃物污染,处置人员则向调查人员抱怨由于医护人员将针头等锐器放入塑料袋,而造成其在收集口腔医疗废弃物时造成的伤害[6]。

2.2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法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中另一个重要的控制因素就是口腔医疗废弃物的处置[7]。现有小型口腔医疗废弃物焚烧设施及其操作都不符合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CJ/T3083-1999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的要求[17]。我国县级和农村的口腔医疗废弃物集中焚烧率更低。

"非典"和"禽流感"出现后,政府对口腔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加大了重视力度,但我国口腔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无论在观念上、管理上,还是在技术、设备上都比较薄弱[9]。

3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现状研究

口腔医疗废弃物是一类危险废物,因其含有大量的微生物,具有很强的空间感染、急性传染和潜伏传染的危险,如果在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不当行为,就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直接威胁人们的健康[10]。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有了较大的变化,但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对医疗机构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现状开展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3.1口腔医疗废弃物"源头"管理口腔医疗废弃物的产生源是口腔医院(科)。从口腔医院(科)自身抓起是口腔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口腔医疗废弃物种类较多,性质各异,因此在收集处理过程中做好分类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要将带有传染性废物和非传染性废物严格分开,尽量减少有毒有害废物的数量;不同种类不同形态的废物要分类收集,以利于废物的运输、贮存和处置[11]。

3.2口腔医疗废弃物的运输管理口腔医疗废弃物的运输是口腔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的主要环节之一。在运输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漏遗洒口腔医疗废弃物,如果管理不当或者未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措施,则极易造成污染[12]。口腔医疗废弃物应由具有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和处置,采用全密封安全卫生的专用车辆运输,防止运输中撒漏,运输途中应选择好时间和路线,避开人口密集的地区和交通高峰时运输。运输车辆要经常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消毒处理,装卸搬运时要稳妥,容器不能倒置,防止废物洒漏和包装破裂,装卸搬运人员要佩带好防护用具,防止传染疾病。

3.3口腔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口腔医疗废弃物可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13]。分类收集的废物有些可以分别进行处理,也可以集中处理;有的需要高压灭菌,有的可清洗和化学药剂浸泡消毒;需要进行焚烧处理的可以在医院内设置焚烧炉,也可以设立区域性的焚烧处理站,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医院的废物的集中焚烧处理。

3.4实施减量化与无公害化管理减少废物的体积和数量是废物处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可以通过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大大减少废物的体积和数量,缩小运输、贮存和最终处置所用的空间。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守各项环保、卫生法规标准要求,杜绝产生二次污染,贮存、运输的废物必须密封,防止飞扬。口腔医疗废弃物存放时间不能过长,以免腐烂产生恶臭气体,未经过处理的不能直接填埋,以免污染地下水,废物焚烧必须使用专用焚烧炉,焚烧烟气应符合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对口腔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口腔医疗废弃物实际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口腔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达不到环境和卫生标准的情况较普遍。对于这些问题及对策我会在下面的个案分析中详细阐述。

4济宁市口腔医疗废弃物处理个案分析及对策研究

4.1济宁市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现状济宁市区域范围较大,具有典型的研究意义。经过调查,济宁市现有医疗机构169家,其中医院116家,无床位的医疗机构53家,169家医疗机构均设有口腔职能科室,产生口腔医疗废弃物,日产量0.103吨,见表1,表2。

卫生监督在对医疗废物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上有着不少问题,下面对问题进行总结:

4.1.1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小规模的口腔诊所无组织及制度,较大规模的口腔诊疗机构虽然有组织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无专职管理部门;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4.1.2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检查时发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如损伤性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医疗废物装袋过满、封口不严导致的医疗废物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甚至马路上都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未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这些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4.1.3规范操作不严格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患者,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4.1.4对相关人员缺乏相应的培训表现在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医疗废物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尤其是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一般是保洁员或物业公司,由于这项工作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了培训及防护工作跟不上,而针对这一人群的职业健康体检更是无从谈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防护知识的培训,素质较差,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处理。

4.1.5集中处置工作不能全面落实济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仅3家,收费较高,赢利的目的性较强,与医疗废物处置的公益性及社会性不能较好的匹配,造成了参与集中处置的单位经济负担太重,影响了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投入,小的诊所因为费用太高,不愿加入集中处置;而集中处置单位为降低自身成本,经常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对不好收费的小单位不予接受,这些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1.6医疗废物包装物及容器不符合要求部分小牙科诊所盛放医疗废物不使用黄色塑料袋,而是随意放在纸箱里或黑色垃圾袋里;部分医疗机构虽使用了黄色垃圾袋,但无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盛放针头、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锐器盒使用不普遍,部分单位将针头等损伤性废物直接混入感染性废物盛放在垃圾袋中,有些虽然分类放置,但盛放损伤性废物的容器多为纸箱子或各种小瓶子,都不符合规要求。

4.2城市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对策分析通过上述对济宁市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研究和问题的提出,本人意识到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通盘考虑环境、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平衡;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及社会监督部门要在明确划分责、权、利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对口腔医疗废弃物产生、贮存、运输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对城市口腔医疗废弃物管理提出的对策:

4.2.1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由后勤部门负责制的行政管理组织,医教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协助监督检查。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对医用废物有分类收集、分类装置、分类标示。对生活垃圾在公共场所设置带盖垃圾箱,减少医务人员及患者的直接接触污染。每日科室有保洁人员对医用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至医院放置点进行交接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改变目前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状。

4.2.2加强医疗废弃物设施的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排放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车、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运输流程;防止医疗废弃物在收集、分类、运输过程中丢失、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给社会、医院造成污染;开展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技术研究,变废为用,变害为宝。

4.2.3加强环节控制与规范操作医院从医疗器材敷料用品使用后产出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统一采购;科室从领取数量、种类进行把关;保洁员对使用后的敷料废物类规范收集,分类装袋贴标示,定时定点交接给医院负责废物存放处理专业人员;省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定期规范密封运输焚烧点处理。从而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达到防止污染源扩散污染环境及危害社会人群。

4.2.4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环保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省内建立医用废物焚烧处理点。解决目前各医院尤其是离城市较远的中小医院各自为政,购置焚烧炉焚烧医用废弃物,即达不到完全焚烧毁废物,又造成空气质量环境严重污染;解决目前存在的另一现象大医院负担高额回收医用废物费用,中小医院无力交费、无力投资,无处设点,加之经费受限而出现的医用废弃物混杂于生活垃圾中运出医院外丢弃或填埋;医院则应解决好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场所,对贮存时限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判定[15]。反馈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2.5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在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名录中,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排在第一位。尤其是口腔诊疗后的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很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形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因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的宣传普及教育至关重要。开展书面宣传与授课培训相结合;科室检查与纠正不合理的分类、处理方法相结合;强化医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的重视。使每个医护人员都意识到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参与。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医疗废弃物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4.2.6加强院务后勤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弃物从初始产生、回收、分类、装袋、运输、焚烧,做到交接手续等全过程进行重点关注,做到万无一失。并有定时巡查督促管理分工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关注、汇报,防止对医院内外环境造成污染。这样不仅可有效地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还可明确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责任,起到一定约束和监督作用。

4.2.7加强专业培训与监督治理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操作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学习,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专用工作服、防水围裙、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免疫接种,防止其操作中健康受到损害。提高他们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危害的思想认识,提高在岗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4.2.8加强医疗废物包装,贮存管理科室按要求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3/4时进行封口或密闭容器,有明显的标识,送至医院固定放置点;医院按要求有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贮存不超过两天时间,并设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绳、防盗、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等,专车、专用、专路线运输,并做好记录,如产生单位、类别、送交科室、日期等。

5结论

随着口腔医学技术的发展,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产量、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了解和认识医疗诊疗结束后带来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问题,离国家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新法规条例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这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都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在为数不少的医院,医疗部门还未从旧的医疗废弃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缺乏正规的实行办法和运行机制。且经济政策、处理废弃物、废水的技术水平滞后于社会经济与医疗技术发展。出现政策管理办法与现实操作脱节,有漏洞、有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应在确保诊疗疾病安全的前提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金属类医疗器械,重复消毒灭菌使用,以减少医疗废弃物产量,塑料垃圾产量;减少使用器械中诸多中间环节的污染;改变过去管理、处理模式,向综合治理方面发展去研究和探讨。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重点放在具有传染性危害的关键医疗废弃物品上。狠抓严格回收--严格分类--严格包装--严格运输四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医院各部门相互协作与沟通,发挥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医源性和外源性感染,切断交叉感染途径。减少医疗废弃物给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医院成本的投入,为患者、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清洁、安全的诊疗环境。使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更趋合理化,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使口腔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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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篇3

根据卫生局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

我院及时召开会议,

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立即对医疗安全,治疗仪器、氧气、锅炉、高压消毒锅、配电室、电梯等水、电、气设备,

易燃易爆、毒麻药品、消防安全、灾害性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

总结如下:

一、二、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大检查动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逐项讨论研究涉及

安全的各种隐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对自查内容进行梳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

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各个领域,逐项排查

(一)

医疗安全。检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死

亡病历讨论制度”等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临床路径管理情况,检查各项

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

要求,加强细节管理,从制度完善到职责落实,从技术操作到病历书写、从药物应用

到医疗废物处理,检验、放射、CT、超声等都做了详细的排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科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

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

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规

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下,遵照执行的病种治疗模式,真正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

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同时能够对变异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导致变异的原因,提

出整改意见,修正过程偏差,以达到终末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

善的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诊断或出院诊断对照资料与统计,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

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学影像科管理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

求,医技人员相对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检验科严格执行危急值上报制度,出现

危急值后严格按照危急值处理程序对标本、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及标本监测进行复核确认,并立即告知临床,做以详细的登记。检验室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

进行室内、室间质控。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够对

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在病区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

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护士

长每天评估科室重点患者,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

合理分工,做到能级对应,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

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

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

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院科两级能够坚持对出院患者进行随

访。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

xx

年抗菌

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院领导的安排,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

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

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计算机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特殊级抗菌药物

的使用实行审批会诊制度。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

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

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

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

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

点放置,标识醒目。医疗废物按规定双层包装、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规范处置,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篇4

【关键词】医疗废弃物;感染;管理

医疗废弃物携带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病原菌或病毒,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血站医疗废弃物主要包括成分血袋、实验过程中的废弃物、废液、一次性针头及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报废血液等,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是血站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理的任一环节处理不当,都会造成细菌或病毒的传播和感染[1]。笔者通过对血站各环节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转运流程进行观察、调查,将血站各环节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均存在的问题及其管理对策进行分析如下。

1存在问题

血站各科室在医疗废物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常存在下列问题:①各科室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装袋过满、医疗废物袋口未封医疗废物封口签、特殊医疗废物未双扎的现象,甚至有的医疗废物袋体有破损而未及时更换[2];②部分医疗废物清运工人未经培训上岗,自我防护和消毒隔离意识差,工作中不遵守血站各项规章制度,达不到预防医源性感染的要求,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③医疗废物装运车不符合运输的要求,医疗废物装运车没有明显标识,密闭性不好,或医疗废物装运车超载而致车盖不严,导致医疗废物袋外漏。此外医疗废物清运车未定期消毒;④医疗废物清运工人、医疗废物与血站工作人员同时共用同一通道。医疗废物清运工人带胶皮手套的手、医疗废物装运车,通过接触传播、空气传播极易造成病原菌的传播,造成交叉感染。

2管理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下列对策以减少血站各环节医源性感染的发生:①加强对血站各科室工作人员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科室领导加强科室工作人员消毒隔离工作方面的管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分类制度,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②医疗废物清运工人上岗前进行系统和正规的培训,使其掌握其消毒隔离意识、控制医院感染的意识。血站应加大对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的监管,发现医疗废物转运工人有操作不当的地方及时纠正;③要选择密闭性良好、符合医疗废物装运要求的车辆用于医疗废弃物装运。医疗废物装运车的醒目位置上明显标识,医疗废物装运车应定期进行消毒[3];④应设计单独的医疗废物转运通道,医疗废物转运通道路要有醒目的提示,除医疗卫生废物清运工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避免医疗废物清运工人、医疗废物装运车与血站工作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此外单独的医疗废物转运通道要定期消毒。对于正在使用中的、没有单独的医疗废物转运通道的血站,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医疗废物转运制度,指定医疗废物转运时间。

3讨论

血站各科室尤其是流动采血车外采环节的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常存在较多的问题,已成为医源性感染预防和控制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血站各科室工作人员、医疗废物清运工人的培训,加强对医疗废弃物收集和转运的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预防感染的管理水平,使医源性感染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张艳梅,任红霞,高梅叶,等.血站类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处理探讨.临床输血与检验,2009,11(4):368369.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流程篇5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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